對于各種反映中國農村問題、讓人五味雜陳的“返鄉記”,陳錫文的看法是,有個別造假成分,相信大多數人的感受較為真切,沒有傳聞中那么凋敝。
文|《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聶歐
沒有甜蜜的淡淡鄉愁,而是令人觸目驚心的濃濃憂愁。2016年春節期間的各種“返鄉記”,透露出中國農村凋敝、零落甚至混亂的景象,引來諸多質疑、爭論,或是扼腕嘆息。
中國農村的現狀究竟怎樣?空心化、老齡化之痛如何破解?
“我也看了那篇文章。”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說。廣東金融學院教授黃燈撰寫的《一個農民兒媳眼中的鄉村圖景》,將農村的養老和醫療、留守兒童、城鄉二元結構等等問題鮮活展現在讀者眼前。
3月9日,陳錫文在全國兩會期間接受《財經國家周刊》專訪時感嘆,中國農村并沒有傳言中那么凋敝。“是,農村遠沒有想象的那么好,但也有一些農村,比你們的想象要好得多”。
陳錫文認為,農村問題確實深重,但頻頻“打臉”也會消磨農民的信心、改革的信心,導致勞動力更大量的流失和更深層次問題的出現。
有些“返鄉記”是以偏概全
《一個農民兒媳眼中的鄉村圖景》從湖北一戶普通農民家庭內部深挖,如紀錄片般將一家三代人近十年的命運變遷展現出來。
“這家人的遭遇太特殊了,反映了一些問題,但都集中到一個家庭的變故之中,確實不多見。”陳錫文向《財經國家周刊》表示。
對于各種反映中國農村問題、讓人五味雜陳的“返鄉記”,陳錫文的看法是,有個別造假成分,相信大多數人的感受較為真切,沒有傳聞中那么凋敝。
“100個人到農村,95個人會感覺正常,不會給農村‘打臉’,另外5個人可能動筆了,農村就在輿論上成為了這5個人眼中的樣子。”陳錫文說:“如果把所有返鄉的人都問一遍,情況會大不相同”。
根據陳錫文實地調研的數據,全國農村中,大約有15%至20%的農村會讓城里人感覺頗為不錯,甚至環境好過城市;50%至60%的農村,會讓人覺得不如城里方便,但農民的自我感覺還是良好的;只有15%至20%的確是貧窮落后。
“因而不能夸大問題,夸大并不利于全社會正確認識農村問題的根本,也不利于政策的制定和未來走向。”陳錫文說。
然而,人口老齡化、農村空心化的問題如何化解?未來10年、20年之后,農村會不會比我們想象的還要凋敝?
陳錫文認為,空心化問題確實存在,但沒必要夸大。“我自己也估算了一下,各種統計數據下來,真正不在家的農民,只占全國農民總數的10%”。
“空心感”只是表象
陳錫文透露,我國農村戶籍人口9億多,這其中,截至去年底,真正在農村長期居住的人口約6億多,似乎有3億多農民已經“空心”了。但實際上,包括北京京郊等各地都存在一個普遍現象,城市行政區劃已有較大變化,鄉改為鎮、縣改為區,這其中涉及到的一部分人口,盡管仍在農村耕種,但統計方法已經發生改變。
此外,我國農民工數量達2.8億人左右,其中約1000萬人生活在本地區鄉鎮,在離家不遠的鄉鎮經商、打工。這一部分人大多分布在江浙地區,因交通方便則大多仍住在農村。
真正遠出就業的農民,目前統計不足1.7億。但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是舉家外出的農民,即夫妻均離開家鄉的大約為3800萬人,即1900萬對夫婦,剩下的很大部分是農村家里還至少留有夫婦中一人的。他表示,按照我國農村土地承包2.3億戶農民計算,真正舉家離開的“空心化”農民,大約為總數量的10%左右。
陳錫文認為,人們對農村產生的“空心感”畫面,還一定程度上取決于調查的時間。
例如,一年之中農忙季節僅3個月左右,其余9個月,農民大多外出掙錢,因而這9個月時間的農村會有明顯的“空心感”。并且,現代化農業發展至今,農民大多都花錢雇農機進行耕種,即便農忙也不需要時刻蹲守。
“因而,混淆了很多數據、概念,只通過表象來進行判斷是絕對不行的。”陳錫文指出。
農民進城買不起房怎么辦?
目前出現的一種狀況是,一部分農民進城之后買不起住房,因而不得不從農地、宅基地上想辦法籌錢。
對此,陳錫文認為,靠賣老祖宗的財產來增加收入,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鼓勵。
同時,農民進城買房,除去房價問題,還要承擔諸多稅費,現階段很難負擔,因而保障性住房是他們最可能的優選。
當前,一些地區試點保障性住房入市,以住滿一定年限和上交一定的房產增值收益為基本條件。陳錫文建議,這樣的舉措也需要更多考慮到農民工。“他們中的很大部分人可能連這些基本條件都無法滿足,因而建議專門為農民工的住房問題給出針對性政策,而非一刀切。”
“有一點必須明確,從功能上講,城市就是搞建筑和建設,農村則是提供農產品和生態環境,不能隨意上馬大量建筑。今后,隨著城鎮化不斷推進,農村的建筑會越來越少。這當然無法滿足未來農村人口的需求,因而已經進城的農民,需要在城市解決他們的居住問題。”陳錫文說。
他認為,中國的財富觀很不同,擁有自己的房子,是一家人最起碼的必需品。另一方面,中國有“告老還鄉”的說法,且農村宅基地具有繼承權,一旦“進城”的子女回來繼承,盡管能擁有宅基地使用權,但因為自身已非該集體經濟成員,也應該按照一定的標準收取一些費用。
“否則宅基地的使用和產權或將在多年之后出現混亂,不利于管理。”陳錫文說。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財經國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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