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問題
(一)信用缺失,存在瞞報、謊報等騙?,F象。據反映,在保險機構勘察理賠中時常發現有的保戶故意擴大損失程度,瞞報、謊報甚至制造假現場等問題,主要集中在農作物和畜禽養殖保險上。如某保險公司于2014年發現一農戶投保大田240畝,在秋季報案稱受災170畝,要求保險理賠,但經現場勘查,實際受災面積不足100畝,虛報了70多畝。
(二)農戶保險意識不強,對保險認可度較低。調查了解到,一是主觀上有的農民存在僥幸心理,認為保險花得是冤枉錢;客觀上由于農產品價格本來就低再加上保費支出,無形當中又增加了農民的經濟成本。如玉米保額280元/畝,按畝產1000斤、售價1元/斤計算,收入1000元,但扣除所有種植成本后,每畝凈收入僅在200至300元之間,如若發生災害獲得理賠只是280元,所以農戶認為不如聽天由命。二是農業保險的保障程度與農戶的實際需求不匹配,特別是高效農業的保障力度不強、險種不夠豐富、承保理賠方式簡單化等,影響了農戶投保意愿。
(三)保險政策不完善,機制不靈活,保險機構承保積極性不高。當前我國農業保險屬于政策性保險,由于缺少競爭和再保險機制,一定程度影響了保險機構的收益成本,農業保險應有作用難以發揮。如2015年某保險機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4000余萬元,因災害嚴重理賠支付5700余萬元,倒掛1700余萬元。農業生產受制于氣候條件,意外災害多,在承保中若出現較大的自然災害,保險機構往往理賠虧本,入不敷出,若在沒有相應的再保險及國家補貼政策支持下,勢必要影響農業保險開展的積極性。
(四)保險標的點多面廣,服務能力不足。農業保險面對的是廣大農村,具有面積大、路途遠、標的物分散等特點。據統計,大連莊河轄區保險標的涉及207個村、2506個屯、15余萬農戶,由于點多面廣,加之保險從業人員不足,難以應付農戶投保、接案、勘查、理賠等業務。雖然地方設有協保員,但由于身份問題無法替代正規保險人員所履行的職責,導致保險工作不到位,出現勘查評估不準確、理賠不足額、賠償資金不及時到位等問題,農民意見大,投訴多。
政策建議
(一)健全農業保險機制,規范保險市場。隨著我國農業現代化的不斷推進,建立健全保險機制,依法規范保險市場是必然的選擇。一是建立多元化保險市場。在注重發展好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同時,引入商業性農業保險,以適應和滿足日益發展的廣大農村市場對保險的需求。二是建立農業再保險體制機制,保障農業保險的健康和可持續性發展。三是規范保險經營管理。要提高保險條款和保費費率制定的科學性和實效性;要增強承保、理賠服務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化解保險服務中的矛盾與風險。
(二)完善保險政策。一是建立國家或地方政府保險補貼、補償機制,對不可抗力而產生的大面積農業災害以及巨災等保險,國家或政府要對保險機構提供無償的保險補貼,以增強保險機構承受能力,提高保險機構承保的積極性。二是賦予農業保險減免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保險機構的經營成本。三是加大對農戶保險補貼力度,緩解農民經營生產和生活壓力,提高抗風險能力。
(三)加快農業保險服務轉型,適應現代農業的需要。當前“觀光農業、旅游農業、家庭農場、體驗農業”等現代化農業逐漸替代傳統農業,且與農村服務業高度融合,加之農業保險也面臨著傳統農險與財產保險、責任保險、意外保險等產品的整合和消費結構的調整。這些都需要保險機構盡快轉變觀念與思路,以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同時也要關注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提高保險從業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保險服務能力。
(四)調整發展方向,創新保險險種。隨著農產品再生和新興農業的突起,以及“設施農業、生態農業、都市園林花卉”等現代農業的快速發展,現有的保險險種顯然已滿足不了需求。對此,保險機構應順勢而為,及時調整發展策略,研發推出更多的保險品種以適應和滿足農村保險市場的需要。
(五)加強宣傳,使農業保險為廣大農民所認知。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簡報、文體活動等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宣傳,廣泛發動,講透意義作用,講清險種條款,講明責任利益,使國家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和參加農業保險的保障性盡人皆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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