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連續8年發了8個關于農村問題的1號文件,在中國和世界歷史上都絕無僅有的。特別是今年關于水利建設的1號文件,提出了今后幾年要完成的具體任務以及實現的奮斗目標,如何保持1號文件的可持續落實,更是需要強有力的措施。多年1號文件的落實情況表明,中央1號文件貫徹執行得很不平衡,個別地方政府對中央1號文件貫徹執行只在形式上應付,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產生了1號文件的“審美疲勞”,執行1號文件存在嚴重不到位的問題。因此,1號文件的貫徹落實,要有科學而嚴格的問責制度。
一、文件特性使1號文件容易審美疲勞
首先,文件不如法律操作性強,剛性差。文件具有一定的指導性和原則性,文件的權利義務規定不明確,文件的具體可操作需要地方政府細化。因此,如果出現地方政府消極職守或消極抵制,文件的權利主體——農民不可能依法律程序對地方政府執行不到位的問題提出法律請求。如果文件的執行沒有問責的硬性約束,加上文件規定的不具體性,一些地方政府就會因此出現執行不到位的情況。
其次,農業的政績效益不明顯,動力小。對于地方政府,為官一任,必然想興業一方。特別是在國家GDP政績考核的大背景下,誰不想多出GDP。而農業是弱勢產業,農業的投入效益差,農業對地方經濟的發展只能起基礎地位的作用,地方政府抓農業不僅難以提上GDP,而且要承擔政績平平的個人風險。因此,有些地方政府班子人員抓農業只是跟著國家政策喊,抓GDP就實干硬干,主要精力投在工業上。對于抓農業的1號文件不是應付,就是回避,造成1號文件年年下,年年落實不到位的局面。
再次,文件的利益主體農民弱勢,推力弱。中央1號文件只是政策利好,真正得到政策利益還需要地方政府具體落實執行。在當前農民弱勢地位的實際情況下,農民與國家的信息不對稱,對中央文件精神的理解不透,加上文件規定的政策對于農民的適應性也是有選擇的,并且如果地方政府不認真落實,甚至地方政府不創造性地落實,農民就得不到政策的紅利。因此,如果,國家沒有監督檢查機制,農民的弱勢地位難以推動1號為文件的具體落實。
最后,地方政府存在客觀的實際困難,執行難。基于我國地廣人多的現實,各地的自然條件和社會狀況不盡相同,特別是農村,各地落實1號文件的現實基礎存在較大的差異,有些地方甚至落實文件精神的客觀條件不成熟,必須變通落實。因此,對于一些條件不允許的地方政府,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二、貫徹落實1號文件需要完善問責機制
首先,要建立文件的貫徹落實檢查機制。要明確中央政府對1號文件貫徹執行的要求,在中央政府要建立配套的檢查機構和配備相應的人員,對地方各級政府貫徹落實文件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特別是要進行明察暗訪,避免聲勢浩大的走馬觀花,檢查時要避免聽匯報、看典型的檢查方式,對于文件執行不到位的地方政府要區別情況進行評估,對于有條件不執行的要嚴格查處,對于條件不具備的地方政府要重點支持,更要避免1號文件貫徹落實上的腐敗。
其次,要完善文件執行的信息反饋網絡。檢查監督只是了解文件執行情況的一種手段,在現代信息社會要開辟多種渠道,廣泛利用各種工具進行文件貫徹落實的情況反饋,使檢查監督經常化,固定化。主要是要建立專門的檢查監督網絡,允許農民直接在網絡上反映當地政府對于中央1號文件的執行情況,一有問題,就督促各級相關政府查處;同時,通過網絡,還可以進行經驗交流,宣傳典型,讓各級政府和廣大農民相互學習和交流經驗,改進做法,充分取得1號文件的政策效應。
再次,完善文件執行的獎懲機制。要嚴格1號文件執行的政績考核制度,要讓嚴格執行文件的地方政府在政績上不吃虧,并且在GDP上體現成績,在提拔時有機會。要把文件執行與地方政府的政績有機和科學地結合起來,獎罰分明,科學合理,讓今后中央的一號文件不要對農民形成審美疲勞,或是夢里看花,水中攬月。
最后,要建立一號文件的社會監督體系。要充分發揮各級黨委對政府執行中央文件的領導作用,充分發揮各級人大對于文件執行的監督和檢查作用。同時,要發揮人民政協的議政功能,讓他們參與文件執行情況的評議和監督;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報喜也報憂的作用,對1號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報道,自始至終監督文件執行情況;此外,要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監督積極性,發揮他們權利主體與監督主體的重要作用。
(作者:湖南省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