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不斷提升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為我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全面、協調、持續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根據上級部署,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全面開展 “法治縣” 創建活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致力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宗旨,大力推進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為全面建設“平安、和諧漢壽”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目標任務
創建“法治縣”是依法治縣工作的深化和發展,是一項全面的法治建設活動;是我縣在新形勢下確保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迫切要求;是提高我縣各級黨組織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黨的執政權威的重大舉措。創建“法治縣”的目標是要為建設“平安漢壽”、“和諧漢壽”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其主要任務是:
(一)加強法治基礎建設。以法制宣傳教育為基礎,全力提高廣大公民的法律素質。健全全民普法教育網絡,按照“兩個增強、三個提高”的工作目標,全面落實普法工作規劃。緊扣“法治縣”建設進程,豐富教育內容,創新教育形式,開展好“法律六進”活動,突出抓好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農民及流動人口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完善國家公務人員學法用法考核考試制度,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法律考試合格上崗制度;不斷健全青少年校內校外法制教育機制。創新法制宣傳教育載體,舉辦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加大現代法治理念傳播,引導群眾樹立崇尚憲法、遵守法律、依法維權意識,使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確保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等重點對象學法工作落到實處。
(二)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完善以村民自治、城鎮居民自治、職工代表大會為主要形式的基層民主管理制度,依法推進基層民主自治建設。把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作為法治縣創建活動的關鍵環節來抓,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法治縣”創建中的作用。基層黨組織要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法治建設工作的領導,明確工作職責,抓好分工落實。基層政權組織要依法加強公共服務職能,嚴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基層自治組織要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落實村(社區)務公開、財務公開各項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當家作主。要強化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責任制,落實政(事)務公開制度,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制度化、規范化管理。要把建設“法治縣”的各項任務和措施分解到每個部門、單位,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力爭通過”法治縣”創建活動,使城鄉基層依法行政、公正執法、依法辦事的能力明顯提升,干部群眾的法律素質明顯增強,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
(三)抓好依法行政,確保公正執法。一是提高依法執政能力,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建設高效便民的法治政府。切實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行為監督,大力推進政務公開。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切實做到職權法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有效監督、高效便民。同時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就業、教育、醫療、環保、安全等熱點難點問題,著力解決執法不公正、不規范、不作為、不文明等問題。二是堅持執法為民,做到公正執法。緊密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通過落實整改措施,強化執法檢查,加強制度建設。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以公正便民為主題,堅持依法管理,依法辦事,全面推行辦案辦事公開制度,使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實處,讓人民群眾真真切切地看到“法治漢壽”建設取得的進展,實實在在地享受“法治縣”建設取得的成果。
(四)堅持依法辦事,提升社會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法律的規范、調節功能,努力把全縣各項經濟、社會事務納入法治化軌道,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健全依法規范、引導、保護和促進經濟發展的各項措施,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企事業單位依法經營、誠實守信,依法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全面推進城鎮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綜合執法水平。依法調解社會矛盾糾紛,完善社會矛盾“大調解”機制,規范信訪行為,促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訴訟調解、信訪接待的有機結合。
(五)深化平安創建,維護社會穩定。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推動平安建設、法治建設的有機結合、相互促進。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集中整治治安突出問題,健全完善治安防控網絡,深入推進基層系列創安活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權益。不斷完善社會預防犯罪體系,積極推進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社區矯正、禁毒禁賭、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建立完善城鄉應急管理體系,維護社會公共安全。
(六)加強民生工作,規范法律服務。把扶助弱勢群體納入法制軌道,切實解決困難群眾生產、生活中遇到的涉法問題。依法規范信訪行為,引導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訴求。加大對經濟確有困難群眾的司法救濟力度。強化律師的法律援助義務,進一步加強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擴大受援面。積極開展維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的法律服務,加強基層法律服務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師隊伍建設,加強制度建設,積極開展各種便民服務。
三、創建步驟
創建“法治縣”活動,從2011年3月起至 2011年12月止。分為三個階段:
一是宣傳發動階段 (2011年3月)。主要以宣傳 創建“法治縣”活動內容為重點,各部門、單位要根據縣總體方案,組建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實施細則,進行安排部署,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為“法治縣”創建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是創建實施階段 (2011年4月至2011年11月)。按照創建“法治縣”方案的目標任務要求,分階段、分步驟地落實本實施方案所確立的各項目標任務,加強調研,總結經驗,推介典型,全面開展創建工作。
三是迎接檢查驗收階段(2011年12月)。按照常德市“法治縣”創建工作標準進行自查。各責任單位在第二階段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進行對照查擺,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項創建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收集整理相關資料迎接上級驗收。
四、創建要求
一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單位、各部門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創建“法治縣”活動的重要性,把這一活動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和執政為民的實事,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定期聽取情況匯報,研究部署工作,解決重大問題。統一規劃部署,明確目標要求,完善工作機制,認真制定本單位的實施意見,明確方法步驟,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落實。
二要強化宣傳,打造氛圍。要加強與宣傳部門的協調配合,切實加強對“法治縣”建設的宣傳報道,精心籌劃、周密部署、全縣聯動、確保落實,形成持久濃厚的輿論氛圍。要大力宣傳創建“法治縣”活動的目標、任務和重要意義,宣傳創建活動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要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激發廣大群眾參與 “法治縣”創建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要把握重點,狠抓落實。要把“法治縣”創建工作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抓好落實。在進行社會宣傳活動時,要重點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率,在人力、物力、財力上要為創建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四要健全機制、加強保障。要切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監督等層級監督和審計、監察等專項監督,強化對重要部門、重要事項和重要崗位的監督;縣政法各部門要加強司法監督,依法保障公民訴訟權利,重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有罪不究、違法辦案、裁判不公等問題;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