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的命運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中國鄉村消失的速度令人驚悚,上個世紀的九十年代初,中國的行政村維持在 100萬至 101 萬個左右; 2017年底全國行政村總數為691510個,減少了30多萬個。自然村減少得更快,2005年,我國尚有自然村360萬個,到了2017年只剩261.7萬個,平均每天消失224個,且有加速消失的趨勢。為了遏制鄉村的衰敗,促進城鄉和諧發展,同步奔小康,中共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的偉大戰略,強調要三農工作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又啟動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旨在建設美麗鄉村,構建新型城鄉關系。在此背景下,我們有必要回答這樣的問題:鄉村存在的必要性,鄉村為衰敗的原因,如何才能振興鄉村?
一、 鄉村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
遠古時期,人們靠采集和狩獵生存,是沒有村落的,游牧生活也不需要村落。只是農耕文明產生后,人們要定居下來從事農業生產,才誕生了村落。村落在其漫長的成長過程中,發展出來一系列不可替代的功能。
首先,鄉村具有獨特的生產與經濟功能。鄉村正是圍繞鄉村生產而成長起來的,比如村落建在離耕地最近的地方,不僅方便農業產生,還有助于維持種養結合的循環農業模式,維系村落生產與生活之間的有機循環。又如,村落由一個個農家院落構成,為鄉村生產提供了獨特的空間,農家院落不僅可以種瓜種豆,發展家庭養殖業,也是編制、釀造、食品制作等鄉村手工業得以存在的空間保障。以至于形成了庭院經濟這樣特殊的經濟類型。鄉村院落還發展出存放農具、糧倉、菜窖等貯存農業收獲物的功能,還有晾曬功能,在村落里可以隨處看到碼放整齊的金黃色玉米垛、掛在樹上和屋檐上的紅辣椒,用線繩串起來燈籠似的柿子,院落中拉起一條繩子就可懸掛要晾曬的農產品。村落里的曬秋圖常常成為藝術家青睞的景觀。現在鄉村發展融合產業,也離不開村落這個最為重要的融合要素。無論是農業產業鏈延伸,或農業功能拓展,村落都是其基本單位。離開村落,鄉村景觀、休閑、體驗、教育、度假、養老、農家樂等產業就會黯然失色。實踐中,由于不懂得鄉村的生產功能,不懂得鄉村與鄉村產業的密切關系,違背“近地原則”,使農民無法耕種土地;消滅農家院,庭院經濟隨之消亡;沒有了村落,也就不可能培育出家庭工廠、鄉村車間、手工作坊傳承鄉村手藝。以至于一些地方出現建設了“美麗鄉村”,卻使農民喪失生計的現象。
其次,鄉村具有生態與生活功能。傳統鄉村本身就是生態的,民居建造就地取材,取之于自然回歸于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體現在鄉村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說是鄉村為人們理解生態文明提供了理念模板。鄉村是實現種養循環以及村民生產與生活循環的重要節點,因此,村落是農業可持續發展和鄉村資源綜合利用得以實現的重要條件。人們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合理利用自然的信仰,維系著人與自然的和諧,凝聚了勞動人民的生存智慧。在生活方面,因農民的多種需要而維系了農業生物多樣性;自給性消費方式,減少人們對市場的依賴;與大自然節拍相吻合的生活節奏,被認為是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方式;低碳的生活理念和行為構成了鄉村獨特的生態系統和生態文化。鄉村也是宜居的,有坐落于青山綠水之間的怡人村落環境,有舒適的民宅,還有和諧的鄰里關系與群體閑暇活動為人們帶來了精神的愉悅;所以,鄉村被認為是理想的養生、養老、養心社區。在鄉村建設實踐中如果忽視鄉村生態功能,盲目模仿城市建設模式,會導致循環利用中斷,垃圾問題凸顯,污染加劇,還會引起鄉村人與環境、人與資源問題突出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從村落的生態文化中尋找智慧。
其三,鄉村具有文化與教化功能。我們常說,鄉村是文化的寶庫。鄉村文化不僅表現在山水風情自成一體,特色院落、村落、田園相得益彰,更重要地表現在鄉村所具有的信仰、道德,所保存的習俗和所形成的品格。包含了諸如耕作制度、農耕習俗、節日時令、農業信仰、地方知識和生活習慣等農業文化,也包括了地方戲曲、故事傳說、鄉村手工藝等民間文化;同時積淀了諸如尊老愛幼、守望相助、誠實守信、鄰里和睦、勤儉持家等優秀傳統,是鄉風文明建設重要的文化資源。
鄉村也是傳統文化的載體。傳統文化就保存在村落形態、院落結構、村落標志性建筑以及村民的生產與生活方式之中。鄉村特殊空間結構以及鄉村文化使鄉村成為一個天然的教化空間,承擔著對村民行為的引導、規訓與教育功能,讓人們在不知不覺、潛移默化之中達事明理,明辨是非善惡。農事活動、熟人交往、節日慶典、民俗習慣、地方經驗、民間傳統、村落輿論、村規民約、示范與模仿等,都是維系村落價值系統的重要載體,不斷塑造和強化著人們的行為規范,而且是以潤物無聲的形式深入人們的內心世界,內化為行為準則,是實現鄉村有效治理的重要資源。
二、導致鄉村衰落的因素及其后果
既然鄉村有如此多功能,又如此重要,為什么鄉村會快速消失和衰敗呢?其實,鄉村并不是必然衰落,而是由多方面原因促成的,其中體制機制、政策引導以及各種人為因素是鄉村衰落的主要原因。梳理影響鄉村發展的障礙因素,有助于探索鄉村振興的有效路徑。
二元城鄉結構與單向城鎮化是導致鄉村衰敗的首要因素。計劃體制時期,城鄉分割二元體制,大量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集中投入城市,鄉村為城市建設提供積累,農民被緊緊束縛在土地上,城鄉之間形成了一道人們難以逾越的鴻溝,是當時鄉村貧困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開放后,農村家庭經營制度確立,使農民獲得了一定程度的選擇自由,解放了鄉村生產力,特別是勞動力流動就業,為農民創造了更大范圍的就業空間。但是,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分割體制并沒有被打破。幾十年來,對農民的就業限制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變,盡管很多農民已經進城就業幾十年,依然被貼上“農民工”身份標簽,導致了農民工“既融不進城市,也回不了鄉村”的尷尬境地。隨著城鎮化和工業化的發展,城鄉關系又走入了另一極端傾,即單向城鎮化。各種力量集中指向讓農民放棄耕地、宅基地,進廠務工、進城購房。以城市發展為中心的城鎮化政策導向,導致鄉村人才、資金、土地指標、資源與信息向城市單向度集中,像一個無形的“抽水機”,把鄉村的各類優質資源遠遠不斷抽送到城市。直接導致的是鄉村價值失位,鄉村文化被漠視,農村獨有的社會結構被消解。
鄉村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嚴重滯后是鄉村衰敗的又一個重要原因。一些地區鄉村道路不通、飲水缺乏保障,信息網絡設施不完善,醫療衛生設施落后,廁所的臟亂臭等難以為年輕人所接受,成為年輕人離鄉離土傾向的重要因素。特別是鄉村學校的撤并,初衷是因為鄉村兒童數量減少,難以撐起一所像樣的學校,因此為了讓鄉村兒童接受更“優質教育”,就只能讓他們離開鄉村,到鎮里或者縣城更好的學校去讀書。且不論這樣的“好心”能否得到決策者想象的那樣的好結果,這個做法到了基層就變成一些地方“脅迫”老百姓“城鎮化”(實際上是要農民到城鎮買房子)的手段。最露骨的口號就是:“小手拉大手”,促進城鎮化。其邏輯就是先撤銷鄉村學校,把學校搬到城鎮,利用中國人望子成龍的社會心理,選擇放棄鄉村,進城買房子。在鄉村調查發現,很多年輕人全家離開鄉村,最主要的原因是為了孩子讀書。這樣,鄉村衰敗成為撤點并校的理由,撤點并校又反過來成為鄉村進一步衰敗的原因,形成了惡性循環。
當然,鄉村就業難和低收入被認為是導致鄉村衰敗的重要因素。農民的農業收入長期在低水平徘徊,種地一年不及一個月外出打工收入,自然“人往高處走”。一些地方由于對農業特點認識不清,盲目推動土地流轉搞所謂規模經營性,崇尚把農民變成既拿地租、又掙工資的農業工人,熱衷于通過土地流轉搞“招商引資”式的規模經營,或以種種理由迫使農民把土地流轉給所謂“大戶”,把農業變成了排斥農民的產業。這一做法,即威脅了國家農業安全,也損害了農業投資者,同時傷害了農民的根本利益。農民拿著地租,或外出打工,或無所事事,成為游離鄉村外的邊緣人。農民失去土地同時,也失去了在鄉村的主體地位,失去了對農業生產的支配和參與權利,自然也就失去了發展農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客觀上加速了鄉村的蕭條和衰敗。
除此之外,鄉村消失的動力還來自于地方政府的推動,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拆村并居”,不少地區制定了拆村的宏偉規劃,為了獲得建設用地指標,強迫農民上樓。可以說,對鄉村價值認識的缺陷,已經成為鄉村消失的主要因素,是當前鄉村振興的最大障礙。城鎮化依然是當今中國社會發展的主要趨勢,但城鎮化并不是要以消滅鄉村社會為代價。中國幾千年農業文化孕育了燦爛的中華文明,鄉村作為文化載體,蘊含著五千年文化基因和密碼。如果我們簡單套用單向城鎮化思維模式對待鄉村,就會促進鄉村衰敗,瓦解其應有的社會功能。正確的做法是補齊鄉村建設短板,破除阻礙鄉村發展的一切障礙,增加鄉村振興的制度供給,真正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三、鄉村振興路徑及未來前途
鄉村作為農民生產與生活的空間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有些鄉村消失也是必然的。那些缺地少水、生態惡劣的鄉村,那些不斷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村落,那些一方水土難以養活一方人的地方,人們或自然地離開,或在政府的幫助下整體撤離,這樣的村落就消失了;另一種消失的情景是城鎮的擴張,把本來的鄉村劃入了城市,鄉村生活變成了城市生活,鄉村居民變成了城市居民,鄉村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今天,很多“城中村”,其實不再是任何意義的鄉村。除了這兩類村莊外,大量的村莊會保留下來,因為他們適合居住,因為從事農業生產離不開村莊,也因為城市和鄉村具有不同的功能,滿足不同的需要。有些村莊可能人口減少了,房屋閑置了,甚至“空殼”了。這沒什么不好,恰恰為留在鄉村發展的人們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人們不是常說人多地少是制約農民增收的障礙嗎?如今,有人走了,就為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的形成創造了條件。一個村三分之二的人口進城了,剩下三分之一因為占有了更多的資源,會生活得更好,不能以此為借口拆除鄉村,要知道拆除一個村莊,就會荒蕪一片土地,拆村莊的結果會拆出未來誰種地的危機。
黨中央高瞻遠矚,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的偉大戰略,無論從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哪個方面,無論是從農業安全、農民福祉,還是新型城鄉關系哪個角度,保護好鄉村、建設好鄉村都不容置疑。十九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明確要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要推動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如何才能實現鄉村振興,首要的是要有振興鄉村的人才,誰能夠振興鄉村?當然是鄉村主人自己振興自己的鄉村。但是,鄉村僅依靠留守老人是難以實現振興的。因此,培育新型經營主體至關重要。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鄉村振興要突出培養兩類主體,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而不是其他主體。一方面,建設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可有效激活鄉村發展的微觀動力。所謂家庭農場,就是以家庭勞動力為主要勞動力的農業生產經營單位。家庭農場規模是適度規模經營的典型表現形式,也是高素質農民得以存在的有效載體。家庭農場充分體現農民的主體地位,可以有效克服農業生產過程農民主體地位弱化的問題,激發農民農業生產的內生動力,充分發揮農民生產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實施鄉村建設行動要努力優化適度規模家庭農場形成的政策和制度環境,培育充滿活力的家庭農場是鄉村建設行動的重要內容和基礎工作。另一方面,合作社被證明是最適合農業和農民特點的高級組織形式。農戶和家庭農場存在的諸多問題,只有通過合作社這一更高層次的合作來解決。提高農民的組織程度是鄉村建設行動最富有挑戰性的工作之一。
誰可以成為家庭農場主或合作社的帶頭人?正在從事農業生產的大戶及其子女最有條件。不僅因為他們有承包地做基礎,也因為他們具有豐富的農業生產經驗和農業情懷,支持他們從農戶變成家庭農場,成為穩定的農業經營者且后繼有人,是中國農業可持續發展和鄉村振興的基礎條件。
鄉村新型經營主體的培育應該是開放的,凡是有條件、有能力的任何人愿意到鄉村為農業和鄉村現代化做出貢獻,都應得到鼓勵和支持。他們可以是返鄉的農民工、大學畢業生、退轉軍人、有農業情懷的市民以及告老還鄉的鄉賢等。鄉紳制度植根于鄉土社會,告老還鄉是中國鄉村傳統,傳統社會的鄉紳作為體現儒家道德規范,實施知識教化的有威望群體,通過維護倫理、勸課農桑、糾紛調解、扶貧濟困、協調村落公共事務等,保障鄉村有秩序運行。在新時代背景下,新鄉賢是指有資財、有知識、有道德、有情懷,能影響農村政治經濟社會生態并愿意為之做出貢獻的賢能人士。在目前鄉村價值規范體系坍塌的情況下,新鄉賢的核心作用在于凝聚鄉鄰,以道義整合利益,發展出在新時代下適應鄉村發展的共享價值規范體系。因此,重塑城鄉關系不是切斷人們返鄉的路,而是給包括市民在內的新鄉賢下鄉、返鄉創造條件,使之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各地的實踐表明,只要有了人才,鄉村衰敗就可以得到有效遏制,鄉村產業就可以興旺,鄉村文化就可以復興,就可以把鄉村建設成美麗幸福的家園。需要進一步完善城鄉融合的體制機制,促進城鄉發展要素在城鄉間的合理配置。只有讓有條件進城的農民融入城市成為真正的城市居民,才能為留在鄉村的農民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為下鄉創業人才提供機會,為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美麗鄉村提供條件。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會、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來源:《中國鄉村發現》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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