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針對特定群體對象的造謠中傷,針對的都是一個公眾形象不好的地區及群體——農村和農村人。利用網絡發布帖文的“創作者們”通過虛構改編、捏造傳播,發泄個人心中對生活的不滿或牟取利益,突出農村的落后和農村人的迂腐,以吸引網友的關注、博得同情。
選擇農村和農村人作為污名對象,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經濟相對落后、環境臟亂、基礎設施較差;農村人物質相對匱乏、文化素質低、觀念保守、處于弱勢地位。這是由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城鄉二元化的國情決定的,是為農村被污名化的客觀原因。
主觀上來看,在城市里生活的人眼里,“污名農村”能夠滿足公眾的“窺私”心理。城里的人,平日都對城里的事情自然司空見慣,見怪不怪。春節前后,“返鄉日記”火爆,鄉村成為輿論熱點,污名鄉村自然更能夠博人眼球。
農村公眾形象差,農村人弱勢,也是農村被污名化的重要原因。在很多城里人眼里,農村文化素質低、吃苦耐勞、膽小怕事,把網絡世界看作是城里人的“天下”。于是,憑借自己掌握的網絡技術和知識,“柿子挑軟的捏”,把農村和農村人當作了污名化的對象。
然而,農村“被污名”不利于農村的發展,負面影響不少。污名農村,造謠誹謗,以訛傳訛,敗壞風氣;污名農村,歧視污蔑,不利于團結人心、鼓舞士氣;污名農村,加深人們對農村的負面認識,形成刻板印象,不利于農村社會發展、脫貧致富,有礙建成全面小康社會。
除了農村自身的客觀實際外,公眾對農村負面的共同認知,與我國媒體的城市化傾向、媒體歧視有很大的關系。報紙、電視、電臺、網站等更多為城市受眾服務的,為了迎合城市受眾的喜好,媒體樂于、甚至炒作,把農村不好的一面呈現給受眾。長此以往,形成了公眾認知的——農村“臟亂差”、農民“貧困”“愚昧”的負面刻板印象。
十三五期間,我國要“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以“有色眼鏡”看農村、歧視矮化農村人,不利于農村的發展、不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被污名的鄉村承載不起太多的夢想。
農村被污名,希望“中傷者”能夠警醒;也希望媒體能扎牢自己的“籬笆”,做好“把關人”,不要以訛傳訛。進一步能夠“團結人民、鼓舞士氣”,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為農村發展和“扶貧工作”營造健康積極的輿論環境;同時,也希望我國完善相關制度,對于那些利用自媒體編造虛假信息、造謠中傷者,嚴厲追責,給予懲戒。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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