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鄉土文化傳統作為一種多維的、復雜的文化體系,具有對農村經濟直接或間接的作用功能。其經濟功能的發揮表現出特有的空間特征、產業特征、市場特征和生態特征。鄉土文化傳統可以通過外化為鄉土文化產品,外顯為鄉土文化景觀,外現為鄉土文化經濟活動,外成為農業生產活動的組成部分來實現其顯性經濟功能;也可以通過內化為農民生產勞動的精神力量,內合為具有經濟吸聚力的“氣場”,內作為農業技術進入農業生產的文化過濾器,內構為鄉土社會組織結構的控制性規范來實現其隱性經濟功能。
關鍵詞:鄉土文化;傳統;經濟功能;特征;發揮
一 引言
鄉土文化傳統是一種生發于農業社會,蘊含于中國文化傳統之內的農民文化傳統,其本質是農業文化。作為一種系統的、多維的、復雜文化體系,鄉土文化傳統內涵了眾多的文化因子,諸如語言、知識、信仰、宗教、習俗、價值觀、社會組織形式、時間概念、角色、空間關系、宇宙觀等,廣義上還包括了把各種觀念形態物質化的實體因素。這些文化因子是農民群體在世代相傳的過程中,通過個體和集體努力而逐步形成的。作為特定區域的共性文化積淀,鄉土文化傳統不僅具有使農民理解周圍環境的功能,而且還具有其特定的經濟功能以及溝通、傳承、規范、服務等多種社會功能。
然而多年來,人們在詮釋鄉土文化傳統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時,往往過多地片面強調其負面影響,而對它的積極功能及其在現代化中的強勁生命力幾乎視而不見。結果,大量鄉土文化傳統的象征、建筑物和活動場所被粗暴摧毀,各種鄉土民俗活動被簡單斥之為封建、落后、保守、陳舊的東西而被強令禁止。在許多人眼里,現代科技文化與鄉土文化傳統之間似乎是完全格格不入的東西,農村文化的現代化實際上成了否定和拋棄傳統文化的過程。而造成這種極端觀念和行為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人們對鄉土文化傳統的結構與功能之間的深刻聯系缺乏了解,特別是對鄉土文化傳統的經濟功能缺乏正確的認識。
站在系統科學觀的視角,鄉土文化傳統既是一個相對獨立的體系,同時又是鄉土社會這個大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它與鄉土社會的經濟、政治、教育等諸子系統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依存、作用和轉化關系。正如毛澤東同志所指出的那樣,“一定的文化(當作觀念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又給予偉大影響和作用于一定的政治和經濟”①。隨著我國“三農”問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凸現,以及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戰略的實施,如何協調好鄉土文化傳統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關系,正確看待和發揮鄉土文化傳統的經濟功能,已成為一個人們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大社會問題。
二 鄉土文化傳統經濟功能的表現特征
(一)空間特征:依存于特定的地域范圍,難以轉移和復制。在一定意義上講,鄉土文化傳統也是一種空間文化傳統,因為這是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空間范圍內,在自然地理環境和人文社會因素等多種要素作用下,在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中,逐步孕育和形成的。這種形成要素和機制的特殊性,不僅決定了鄉土文化傳統的相對穩定性,而且也決定了其經濟功能的發揮難以脫離其鄉土之根,地域之限。也就是說,一定地域的鄉土文化一般很難象其他文化那樣,跨空間、跨地域地廣泛發揮其經濟功能。眾所周知,現代科技文化可以在世界范圍內傳播并產生巨大的經濟作用。任何新技術產品原則上也可以脫離原產地而行銷到任何其他地方并產生經濟效益。在傳媒領域里,當一種文化產品(如電視節目)走紅之后,這種文化產品也會迅速擴散到各地,并帶來同類文化產品大范圍內的異地模仿或制造。但鄉土文化傳統卻很能難做到這樣的程度,至少絕大部分是如此。特定地域范圍的鄉土語言、鄉土民俗、廟宇建筑、文化遺址等,通常只有在特定的地域環境才能產生最有效的吸聚效應和經濟影響,而一旦它們離開其賴以依存的鄉土,其經濟功能效應就會迅速減弱乃至消失。
(二)產業特征:受制于農耕經濟的產業范式,與農業資源環境因素緊密關聯。農耕經濟的產業范式具有三個基本特點,一是與土地密不可分;二是以農耕文化為基礎;三是小規模本土農戶經營。農耕經濟根植于農耕文化,而農耕文化又構成鄉土文化的主體和核心。這種與農耕經濟的“血緣”關系使得鄉土文化傳統經濟功能的社會實現不得不受到農耕經濟產業范式的極大制約,其結果是鄉土文化傳統一般都難以轉化和發展為不具有農耕色彩的其它獨立性產業。例如,依靠鄉土文化資源開發出來的旅游業(不包括城市旅游業),盡管表現上看是一個新的產業,但實質上只是農業的一個延伸而已,因為它的支撐基礎與傳統農業幾乎沒有兩樣,同樣是鄉土之地、自然景觀、古鎮、古街、民宅、村落、廟宇、鄉土藝術、民俗風情等共同因素,離開了這些,農村旅游業將無從建立。不僅如此,基于鄉土文化傳統來開發相關的產品,還必須依賴本地的農民,必須依靠本地農民的勞動或鄉土文化技能,才能使鄉土文化傳統的經濟功能得到有效發揮。
(三)市場特征:取決于特有的文化傳統要素稟賦,與現代科技基本無關。鄉土文化傳統在實現其經濟功能的過程中,其轉化產品是否具有市場競爭優勢,并不取決于鄉土文化傳統中融入的科技含量的高低以及創新特色的大小,而是取決于鄉土文化傳統本身特有的不可復制的“先天”要素稟賦。也正是由于其具有的“先天”獨特性和不可復制性,某種鄉土文化傳統在實現其經濟功能的市場表現中,也就有了與眾不同的、真正屬于自己的文化核心競爭力。例如,河北蔚縣的鄉土剪紙藝術,就是其鄉土文化傳統中的一大“先天”優勢要素稟賦,其歷史之悠久、藝術之高超、形式之多樣、從業農民之眾多,堪稱國內外獨一無二。這種獨特性使得蔚縣剪紙藝術享譽國內外,并使剪紙成為蔚縣鄉土文化資源開發中最成功的拳頭產品②。在這里,剪刀藝術經濟功能的有效實現,除了市場傳播過程可能需要借助于現代科技外,其藝術本身的市場競爭力則并不能通過科技的幫助來獲得。
(四)生態特征。鄉土文化傳統與生態環境保護看似兩個無甚關聯的話語,但在中國鄉土社會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卻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特定的鄉土文化傳統與其生存的生態環境之間經過長時間的考驗形成的相互適應關系,起到了保護當地生態環境的作用。例如,在青藏高原北部長江源頭的唐鄉,牧民們對于高寒、高旱、低生產力、缺氧等生存環境發展出了一套獨特的鄉土文化傳統,如以部落為組織形式,按季節近水草而居,以小規模家庭為生產單位,謹慎適應與合理利用為主的游牧生產方式,并在藏傳佛教和民間信仰的影響下,形成了惜車、惜集、不追求經濟增值的傳統畜牧業價值觀念。經過千百年的時光磨礪,這種鄉土文化傳統便成為草原生態系統與牧人之間和諧共存的文化鏈條,并使藏族牧民群體與高海拔自然環境達成一種默契,不僅保證了牧民的繁衍生息,而且使當地的生態環境處于一種相對平衡的變化狀態③。
三 鄉土文化傳統的顯性經濟功能
鄉土文化傳統經濟功能的發揮可以通過多種有形的、顯在的方式來實現。主要表現方式有:
(一)外化為鄉土文化產品。這里的“文化產品”是指鄉土文化中無形的審美觀念、思想觀念等精神形態資源,通過特定的物質載體,形成的用于交換的實體性產品和服務。例如,湖北秭歸縣圍繞民間文化開發的鄉土工藝背簍、手工繡鞋墊、微型龍舟木雕、三峽奇石和根雕盆景等,均屬實體性文化產品;而河北省平頂山市利用鄉土文化中的魔術、雜技表演優勢,組織民間表演團體到本地各鄉鎮巡回演出來創造經濟效益,則是向人們提供的服務性鄉土文化產品。在市場交換活動中,人們購買鄉土文化產品除了獲得其直接的使用價值外,還能從其蘊含的文化資源中得到無形的精神愉悅和升華。顯然,鄉土文化產品的市場價格主要只是反映其物質載體的價值,或部分反映了其中的精神資源價值。而作為文化產品潛在的思想藝術價值則很難用產品價格來衡量,特別是鄉土文化中的某些藝術類產品則更是如此。
(二)外顯為鄉土文化景觀。鄉土文化景觀是由自然因素和鄉土文化因素綜合而成的、存在于地表并占據一定地理空間的文化生態體系。鄉土文化景觀構成中的人文因素既包括了物質因素,也包括了非物質因素。物質因素通常具有色彩和形態,易為感知,如村落、人物、服飾、廟宇、橋梁、民宅、老街、古鎮、手工作坊、生產對象等。以建筑為例,云南西雙版納的傣家竹樓、大理白族的“三坊一照壁”、麗江納西族自治縣大研鎮的粉墻瓦居民、迪慶藏族的仿寺建筑等,都是鄉土文化景觀中極具特色的物質外貌。鄉土文化景觀中的非物質因素是不易為人直觀感知的鄉土思想意識、社會心理、生活方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價值觀、審美觀、道德觀等。透過鄉土文化景觀中的物質外殼,人們就能在一定程序上探求到景觀內部蘊含的非物質因素的人文深意。就經濟效應而言,鄉土文化景觀中物質因素的獨特組合若能與獨特的人文活動相結合,將能構成一幅有吸聚力的鄉土旅游景觀。
(三)外現為鄉土文化經濟活動。鄉土文化傳統的經濟功能還可以通過文化與經濟聯姻的方式來實現。這有兩種基本方式,一種是松散的非組織形式的聯姻,又稱為“文化搭臺、經濟唱戲”;另一種是緊密的有組織形式的聯姻,又叫做經濟文化聯合體。前一種形式具有時合時散、好合好散的特點,是目前利用鄉土文化推動地域經濟發展的一種重要途徑。例如,近些年來,我國許多村鎮、村民和政府往往利用傳統節日、廟會、地方名勝古跡等,興辦具有濃厚地方色彩的鄉土文化藝術節,或者組織各種鄉土文化表演、競賽等,在集鄉土文化活動之大成的同時,積極配合開展經濟交流和招商引資等活動,大大促進了地方經濟的興旺。后一種形式是由農村文化事業單位同鄉鎮企業等經濟實體聯合組成的,表現為緊密的一體化組織形式。這種形式最初出現時曾博得學術界、經濟界一片喝彩聲。但實踐證明,聯合雙方若不能形成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經濟文化聯合體,將難逃解散和失敗的命運。
(四)外成為農業生產活動的組織部分。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農業產生活動除受自然環境條件方面的因素制約外,還會受到更多非經濟的鄉土文化傳統的制約。而當鄉土文化傳統的某些內容直接進入農業生產活動,并成為農業生產的習俗或組成部分時,這種制約性就表現得更加顯著。例如,土家人的薅草鑼鼓就是一種勞動生產民俗,其具體表現形式是一邊勞動生產,一邊敲鑼打鼓,唱歌助興。薅草鼓歌一般有歌頭、請神歌、揚歌、送神歌四部分。其中請神歌還伴有相關的請神儀式,如燒香、化紙、奠酒,有時也舉行敬奉土地神和山神的儀式④。又如,過去西康地區的農民進行農業生產就深受宗教、文化習俗的影響,至今猶存。據稱當地農民耕地施肥之日必卜于喇嘛;肥料既施,復請喇嘛卜播種之期。喇嘛按藏文歷書與播種之人生屬所宜,示以日期及年神方位。屆期,播種之人無論男女均須更新衣至地中,依年神方位焚燒稞糧柏枝,隨即遵喇嘛所示播種之方向開始撒播。秋收之際,康北一帶必經喇嘛選擇日期選擇時日定期開割,人民方能從事,倘有故為,必遭重處。為防止發生蟲蝗之災,當地農人多延請喇嘛為之詛咒⑤。在我國西南少數民族聚居區,類似現象亦相當普遍。即使在四川盆地這樣的傳統農業區,也有類似的作法⑥。這些做法使鄉土文化傳統與農業生產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并使鄉土文化傳統發揮著彌補傳統農業生產技術不足的重要生產技術功能。
四 鄉土文化傳統的隱性經濟功能
鄉土文化傳統除了在外顯層面發揮其經濟功能外,還會在內隱層面以多種方式影響農村經濟活動。具體表現在:
(一)內成為農民生產勞動的精神和力量。在鄉土文化傳統中,某些重要思想、觀念在人們頭腦中的潛在內化作用,會逐步形成影響農民生產勞動的特殊精神和力量。例如,湖南湘西地區的苗族鄉土文化傳統蘊含著濃厚、強烈的民族、宗族觀念,由這種觀念而形成的互助精神、群體精神一直在湘西苗族人的生產勞動和生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在苗族內部,人們常常把幫助別人看作是自己應盡的義務,一家在生產勞動上有困難時,其他人便會幫耕、幫種、幫收;一家建房時,也往往是全寨都出力。不僅如此,苗族習慣法《議榔詞》還要求苗族人民“穿衣同匹布,做活同一處”⑦,團結地方,團結村寨,認為只有這樣,地方才繁榮,人口才興旺。這種互幫互助的精神和極強的群體意識是使苗族一直保持著生命繁衍和延續的偉大精神力量。盡管苗族那種“要窮就窮到一堆,要富就富到一塊”,“有田同耕,有飯同吃”⑧的群體精神,今天已被許多人視為一種缺乏競爭觀念、阻礙經濟發展的平均主義,但其內涵的道德理念和共同富裕的思想仍然有著合理、可貴的一面。
(二)內合為具有經濟吸聚力的“氣場”。鄉土文化傳統可以通過自然與人文復合作用構成的人文景觀而產生一種凌駕于各種物質和非物質因素之上,可以感覺但難以表達的無形,這是一種抽象的感覺,但卻具有特定的經濟吸聚力功能,這種“氣場”所具有的經濟吸聚力的大小在很大程序上決定著將某種鄉土文化傳統資源作為旅游資源開發的價值大小。具有吸引性的“氣場”還可以通過特定的鄉土人文景觀(空間)和特定的時間耦合而成。許多地方的特定節日即是形成這種“氣場”的典型方式。例如,在福建莆田湄州島,媽祖的誕辰日(農歷三月二十三日)和羽化日就是兩個重要的帶鄉土氣息的地方節日,這兩個節日都能形成具有強烈經濟吸聚力的“氣場”。每到這兩個節日,來自本地、沿海許多地方以及國外的人們便如潮水般奔涌而至,甚至不顧風雨和勞頓⑨。如今,莆田湄州人已經意識到媽祖祭日的經濟吸聚效應,地方政府也開始有組織地在媽祖祭日舉辦“媽祖文化節”,以此吸引更多的游人,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同時樹立起更好的地方形象。
(三)內作為農業技術進入農業生產的文化過濾器。外部新技術欲進入現存的農業生產系統并不是一件通行無阻的過程,而是首先必須經過鄉土文化傳統的“過濾”篩選,并由鄉土文化傳統決定其最終命運。一般而言,如果外部技術與鄉土文化傳統中原有的技術要素差異性較小,或在技術鏈上的聯系相距較近,或與其價值觀不存在明顯沖突,那么,鄉土文化傳統將會對這種技術表現出適應的反應,并將新技術“同化”到現存生產技術結構之中;反之,則會表現出不適應的反應,并將技術“排異”在現存生技術結構之外,禁止其進入。例如,某地域鄉土文化傳統中無任何畜禽繁育和飼養技術的基礎,那么,任何現代畜禽良種及飼養技術的推廣都會被拒之門外⑩。又如,蒙古族的鄉土文化有著優良的生態意識保護傳統,崇尚自然萬物有靈論,視自然事物本身如同神靈,這樣,在蒙古族的游牧地帶,凡是會對草原、森林、湖泊、河流等帶來濫墾、亂伐和污染的現代農業機械技術、農藥、化肥等化學技術,都必將遭到牧民們的反對。
(四)內構為鄉土社會組織結構的控制性規范。在鄉土社會里,無論是正式組織還是非正式組織,都會受到鄉土文化傳統的重要影響。鄉土文化傳統能夠嵌入到組織結構中,并通過內化為組織結構中的控制性規范來對組織的運作和效率施加無形影響。這種影響在非正式組織中是十分明顯的,因為非正式組織的建立和維護主要就是依靠鄉土文化傳統共有的慣例、習俗、價值觀、信念、內化了的道德標準等“非正式制度”,而沒有這些非正式制度,非正式組織成員的行為也就失去了約束或控制,這樣非正式組織也就不復存在了。對于正式組織而言,其成員的行為和互動并不都是嚴格服從所制定的規則,相反正式規則約束下的行為僅僅是人們行為選擇集合的很少一部分,大部分行為的控制結構都是直接來自于嵌入到組織結構中的鄉土文化傳統的非正式規范制約。例如,在一個鄉鎮企業組織內,企業的經理或廠長以及員工與員工之間具有明確的角色定位,受到正式組織規則的約束。但企業領導與員工、員工與員工之間還存在著親戚關系、朋友關系、個人友誼、結盟、非正式合作關系等特殊的人際關系,這些人際關系主要是遵循鄉土文化傳統中的習俗規范和道德標準,它們在現實中往往能超越企業正式組織的等級與規范的界限,對企業的經濟活動產生特殊影響。
參考文獻: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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