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部QS鎮6村29例創業者的調查
摘要:在城鎮化背景下,農村青年既是外出務工潮的主力軍,又是當前創業潮的引領者。在一般現狀描述基礎上對創業者分化進行研究,有利于深入理解農村青年的創業特征和趨勢。以我國中部QS鎮6村為例的田野調查展現農村創業者的年齡、創業領域、創業時間和創業收入四個特征。從創業者與市場關系的不同性質,可以把創業模式劃分為嵌入基層市場的"小微企業"和脫嵌基層市場的"規模企業"兩類,并從目標、手段、風險與政府的關系進行比較分析。這兩類企業既可能是合作共贏的性質,也可能是競爭排斥的性質,這取決于規模企業的擴張模式。從惠及更多創業者角度建議,地方政府應支持以合作組織為基礎的縱向一體化的農村創業形式。
一、引言
學者風笑天認為,目前國內青年研究的主要對象是大學生和青少年,而不是在職青年,更不是農村青少年——他們是新增的勞動力和農民家庭即將或已經成長的主要勞動力。他指出走上社會的在職青年具有更多青年社會學的內涵,在職青年還涉及到更為廣泛的成家立業問題、社會適應問題、社會流動問題和社會參與問題,在職青年群體更應該成為青年研究的主體[1] 。對風笑天提出的青年研究對象問題的回應是,在最近十多年的社會學研究中,隨著大規模工業化、城市化推動億萬農民進城務工,出現了一個反復被青年研究者關注的對象——新生代農民工,近年來“80后”的新生代農民工比例日益上升,成為青年研究的主要對象[2] 。在城市化背景下,研究者一般把農民與城市社會的關系作為研究重點,把“進城落戶”看作是農民工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的當然出路[3-4] ,把農民工返鄉當作城市制度性排斥的結果,忽視了農民嵌入由城市和鄉村共同構成的城鄉二元結構而獲得自由流動的空間,因此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可能是一個能動的主體選擇過程。
最近,隨著農民工返鄉創業潮的出現,有學者從創業實踐出發,研究發現農民工返鄉創業過程中農民具有主體性:農民工返鄉并不是退回到傳統小農經濟結構,而是通過主動創業超越小農經濟。韓俊等學者指出:“農民工回鄉創業打破了農村勞動力長期向城市和發達地區單向轉移的舊格局,呈現出農村勞動力雙向流動的新局面。”[5]姚俊發現:“新生代農民工發展取向,不僅局限于城市融入這一出路,還應包括返鄉非農發展和返鄉務農兩種選擇。”[6] 由于創業一般帶有一定的冒險性,需要一定的資金、技術和管理能力,因此返鄉創業的農民工一般是農村青年。諸多研究表明他們既是務工潮興起的主要推動者,又是當前創業潮中的引領者。韓俊組織了較大規模的“百縣”調查顯示,回鄉創業者占回流農民工的13.8%,回鄉創業者平均年齡為39歲,年齡在30~45歲之間的占了63.9%[7] 。為了研究方便,基于研究在職勞動者的就業創業行為,本文將“農村青年”定義為出生于1970年代以后的,年齡在18~45歲的農村勞動者,以突出農村青年研究這一主題。目前對農村青年創業者群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農村創業的發生學、意義及面臨問題的討論上。創業是一個整體的、動態的過程,尤其對創業者根據主客觀條件形成的微觀行為模式及分化了解不多[8-9] 。例如在創業研究領域占主導的社會網絡理論中,邊燕杰等人認為社會網絡在組織創業者所需的商業情報、創業資金和首份訂單扮演了重要角色[10] ,付平討論了社會資本在個體經營者的創業和發展的功能[11] 。以上討論也存在不足:對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引起的農村創業者分化特征、分化機制和后果少有研究。本文創新之處即在于,引入社會學的階層分析視角,在描述青年創業者基本特征的基礎上,根據創業者與市場不同的關系歸納出兩類創業模式并進行比較研究和關聯研究,從中提煉影響農村青年創業的內部因素。通過本項研究,有利于避免停留在關于農村創業的發生學研究,真正把農村創業作為一個整體,解釋農村經濟社會結構和分化過程,并給出關于地方政府支持農村創業的政策建議。
二、農村青年創業現狀
本研究選取湖北省蘄春縣QS鎮作為調查點。QS鎮是一個典型的中西部人口大鎮,耕地資源貧瘠,縣鄉工商業不發達,是貧困地區的代表。在八十年代初就有農民開始外出務工,在九十年代中期形成外出務工高潮,目前戶均有1~2人在外務工。農民外出務工30多年來徹底改變了農村經濟的基本面貌,目前外出務工收入占農民純收入比重的80%以上,年純收入達到3~5萬元。在打工經濟高潮持續10多年后,進城農民工的反向流動也隨之興起:尤其是2005年農村稅費取消,國家惠農政策陸續出臺后,回流農民工開始了一波創業潮。這里所謂的“創業”沿用學術界主流的定義,王西玉等人把回鄉農民工創辦工商企業或開發農業的經濟行為稱為農民工創業[12]。即“創業”是區別于受雇就業,也不同于回到傳統小農經濟的生產方式,它具有兩個基本特征:一是自主經營,“自己給自己當老板”,這是最重要的特征;二是能夠依賴農村農業資源帶來體面收入,而一些規模過小以至于僅僅是打發時間的糊口經營不能算是創業。調查組在QS鎮選擇了6個村的所有青年創業者進行深入調查,農村青年創業者(18~45歲)一共27人,采用面對面訪談的方式搜集資料,按照一個創業者1~3小時進行訪談,然后整理資料編號,受訪對象具體情況見表1。
從年齡上看,“70后”和“80后”是當前農村青年創業者的主要構成部分,“80后”開始成為農村青年創業者的主流。分組統計顯示,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有13人,平均年齡為30歲,其中九十年代1人,1970~1979年有14人,平均年齡為39歲。韓俊等學者2006年進行的農村創業調查時,1980年代后出生的新生代農民工還沒有回鄉創業,筆者在2015年的典型調查時則發現“80后”的新生代農民工已經有部分回鄉創業,他們返鄉創業數量與七十年代出生的農民工幾乎相等,未來這個創業群體還將繼續增加。考慮到2010年左右是返鄉創業的高峰期,如果計算創業開始的年齡,則一般在30歲左右,整個30~40歲的十年均是創業黃金年齡,這與創業時間一起說明了打工對農村青年回鄉創業的重要意義。
從創業時間上看,創業主要發生在2005年之后,反映出打工經歷對返鄉創業的影響。從1990年代中期,農民外出務工達到10年。青年創業者的經歷驗證了學術界一個經典命題“外出打工是返鄉創業的孵化器”[5]。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出生的農村青年,他們返鄉創業之前一般有10~20年的務工經歷,他們通過務工積累資金、技術、管理經驗,磨練意志等。調查村27個青年創業者創業時間在2000年前的僅1個,在2001~2005年之間的有5個,在2006~2010年之間的達到15個,2011~2015年之間有6個,可見時間主要集中在2006~2015這10年之間。這樣當前的農村創業者大多是“創業一代”,他們在打工10多年后迅速掌握了農村新涌現的市場機會。
就創業領域而言,農村創業以生產生活服務業為主,規模種養殖業正在崛起,反映了農村市場化正在向農業生產領域深化。從一二三產業的角度,可以把創業者的創業領域細分為:種植業和養殖業、鄉村工業、個體工商業和服務業(又可分為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返鄉青年從事最多的是個體工商業和服務業,而不是想象中的種養殖業。27個創業者的創業行業分布是:規模種植業為4人,規模養殖業為3人,鄉村工業有2人(分別入股石材加工廠和混凝土攪拌站);剩余的都在生產生活服務業:圍繞建房所需家具、鋁合金、水泥等相關建材的銷售和服務的有7人,圍繞工程所需運輸、挖機等服務的有4人,農村配套的生活服務如摩托車修理、超市、快遞、婚紗攝影等服務的有7人。可見目前農村創業領域主要在第一和第三產業,第三產業目前最多,第一產業正在崛起。這也與QS鎮農村的建房熱有關。
從收入來看,創業者大多數是農村中上收入階層,同時農村青年創業者的收入分層明顯擴大。關于收入統計需要說明的是,農村創業者大多沒有嚴格的資本核算,且農村創業者收入隨市場波動很大,因此筆者搜集的收入數據來自創業者對自身收入能力的評估。對27個創業者的年收入的統計顯示:收入平均值為14.07萬元,中位數是10萬元,最高是50萬元,最低是2萬元。小于5萬元收入的有4戶,5~10萬元達到農村中上等收入水平的有12戶,處于上等收入水平11~50萬元的有11戶。在QS鎮,一個中等家庭年收入是5萬元,那么創業者無疑是農村的中上收入階層。
三、農村青年創業者的分化及關聯模式比較
(一)小微企業和規模企業的區分
從年齡、創業時間、創業領域和收入等方面可以了解農村青年創業的基本特征。深入區分農村青年創業需要從農民創業組織方式角度闡述,這就需要按一定標準劃分創業類型。王西玉等人從回鄉創業的企業產權形式來劃分創業類型,包括個體、私營、承包、租賃和股份制,其中個體占據70.6%的比例[12]。韓俊等人根據農民創業的目的和等級,把農村創業劃分為就業謀生型、成長謀利型和現代企業三種[5] 。為了形成對農村創業分化的認識,本文依據創業者與市場的關系性質,把農村創業分為“小微企業”和“規模企業”,前者最主要的形態是個體工商業,后者最主要的形態是現代企業。從QS鎮創業現狀可以看出,QS鎮27個創業者(實體)可以劃分為,占大多數的小微企業和少數規模企業,其中W村的SL和S村的CZY這兩個農村返鄉青年創建的企業已經發展成為具有現代類型的農業企業。本文區分“小微企業”和“規模企業”的主要標準是企業接應市場的范圍和深度。創業者的經營聯結的是鄉村基層市場,還是超越基層市場到達縣域乃至全國市場。這一區分的啟發來自施堅雅區分的市場等級[13] 和波蘭尼提出的“經濟的嵌入性”概念,人類經濟嵌入并纏結于經濟與非經濟的制度之中,將非經濟的制度包容在內是極其重要的。[14] 基層市場和地區市場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市場,基層市場具有濃厚的鄉土特征,企業基于基層市場的資源和需求進行生產,地區市場則超越基層市場,是一個完全市場競爭的社會,企業生產脫嵌于農民家庭生計及鄉土社會,在不同等級市場活動的企業遵守的是兩套不同的邏輯。從社會學的角度看,區分企業性質的不是絕對數量的“規模”或者創業者的收入,而是指創業者嵌入的經濟社會關系的方式:小微企業嵌入基層市場的社會網絡,而規模企業則嵌入更大的城鄉社會網絡,市場關系把鄉村與城市連為一體。實踐中,很容易從創業者的主要經濟關系和社會關系是在鄉村社會內部還是在外部來辨認兩類創業,與小微企業固守本鄉本土不同,規模企業的創業者經常進城開拓市場,與城市工商業者聯系密切。
(二)小微企業和規模企業的不同行為模式
我們從四個角度來對小微企業和規模企業進行比較,即創業者的創業目標是什么,創業者的創業手段是什么,創業者如何看待市場風險,創業過程中政府的作用。表2概要地比較了創業者的行為模式。兩類企業均是基于市場而獲得利潤的,創業者與市場關系的不同確定了創業者的目標、手段,創業者對待市場風險和政府角色的差別性態度。
1. 創業目標
創業目標引導創業者選擇創業領域、創業方式和塑造創業過程的態度。小微企業者與規模企業者的創業目標設置是不同的,小微企業者的典型表現是倫理經濟的特征,獲得“小康收入”始終是創業的基本目標;而規模企業者則把家庭生計與創業相分離,追求的是不斷增加的“企業競爭力”,不斷設想整合各類資源做大做強。對于大部分普通農民來說,回鄉創業與外出務工都是“手段”,在家創業本身不是目的,創業就是“就業”,是工資勞動者轉換為自我雇傭的勞動者,創業是一定程度的“自我實現”,這種自我實現是作為自主擇業就業方式出現的,就如農民說的“哪個農民都想自己當自己的老板”。大多數農民返鄉創業根本上是為了農民家庭要獲得不低于外出務工甚至高于外出務工的“小康收入”,是“農民過得體面而有尊嚴”所需的收入水平。規模企業者的不同之處是,規模企業者與家庭這個社會單元發生了分離。規模企業者要能生存下去,必須加入到市場競爭,它已經進入完全的市場經濟領域,遵守著市場本身的邏輯而與家庭、與小康收入無關。創業者SL從2009年流轉300畝土地開始,6年后在全縣各鄉鎮流轉土地5000畝。為了維持如此之大規模的農業再生產,他必須不斷地追加投資,一是為了形成大規模的生產基地,他還在繼續大規模流轉土地;二是招商引資,建設產供銷一體的全產業鏈,不如此他就有可能被市場競爭所打敗陷入債務泥潭。
2. 創業手段
創業手段指的是創業者要依憑的各類資源,包括經濟和社會資源。這個地區的農民非常勤勞吃苦,他們無論是外出務工還是回鄉創業都表現出這種精神。當創業進入企業競爭力層次之后,這種勤勞吃苦精神發揮的作用就退居其次了,決定規模企業的績效大小主要是創業者擁有的資本及運用社會關系動用資源的能力大小。這里“資本”絕不僅是手上所有的資金,還包括潛在地動員資源資本的能力。
小微企業主要靠的是家庭勞動力,技術也附著在勞動力上,無法剝離。學習或接受培訓所獲得的技術使得勞動力更有效率,稀缺的是資金和開拓市場的能力。創業者的思想觀念里,雇工經營、自己當甩手掌柜是經濟上劃不來的。他們的經營性質決定了利潤的主要部分是勞動力投入,一個做小生意的創業者說:生意是不能請人做的,必須自己做,全靠自家人的勞動,不然不劃算。須靠節省靠勤勞,在家里生活“省出來才有錢”,平時的生活開支依托于家里的田地,生意上全靠家庭勞動力的投入。小微企業的資金來源也主要來源于家庭,一是農民外出務工積累的資金,作為啟動資金;二是父母和兄弟姐妹的資助。QS鎮農民務工獲得的工資主要目的是儲蓄起來,將來用于為子女建房結婚等人生大事,在農民還年輕,子女還小,父母還未年老時,他們可以把儲蓄用來創業。正如他們所說的:“父母還能照顧自己,孩子還小,不需要花什么錢,負擔輕,可以大膽搞點投資”。故小微企業創業者不僅勞動力依托家庭,而且在資金上也往往依托家庭。規模企業的創業者則不同,他們重視的是資本及社會關系網絡的動員能力。資本驅動勞動力、技術擁有者為其服務。資本是首位的,一個農民依靠自己勞動難以積累足夠的資金,那么資金的獲得就必須依靠大量朋友的借貸或入股,或從正規金融部門獲得的信貸。在QS鎮這個農業鄉鎮,民間借貸是不發達的。“起步靠家庭,發展靠朋友”是規模企業的創業者遵守的基本信條。他們憑著家庭的經濟積累或者社會關系邁出第一步,在發展的過程中主要依托朋友圈子。這些創業者往往以入股的形式形成合作經濟組織。在城市工商資本下鄉的背景下,這些創業者進入城市工商企業主圈子內部,城市資本圈子相應地也進入農村創業者內部。例如W村的SL通過與更大的城市資本集團合作進入農產品深加工鏈,S村的CXY加入了城市生態農產品加工鏈,他們均超越家庭經營進入具有現代意義的資本運作道路。
3. 創業風險
“打工很光榮,創業有風險”是農村青年創業者的基本經濟態度。哪一個農民不想做大做強?事實是大多數農民依然是“小生產者”。只有少數創業者才能從小微企業成功成為規模企業,從容應對市場風險。這不僅是由于農村經濟機會的有限,而且是由于只要創業者還是一個家庭生計與企業經營未完全分離的傳統經營者,那么他得時刻注意規避市場風險,并通過多種手段來保護家庭生計的安全。[15]
小微企業的一個突出特征是注重限制規模,把經營規模控制在風險可控范圍內。一種典型的說法是養豬戶經常所說的“在價格好的時候多養幾頭,在價格不好的時候少養幾頭”,因為“虧不起”。大多數農民對“創業”就是表達出這樣一種“求穩”的狀態,試圖盡量獲得無風險的利潤。一位農村婦女所說:“農村人只能站起來,不能跌倒,農村人跌不起,因為農村人負擔重,沒有保障,老人和小孩都要照顧。”另一個特征是小微企業的創業者經營預期的不確定,例如普通家庭農場主不愿意簽訂超過5年的合同,對于他們來講,長期合同對自己是一種束縛,是巨大的風險。因此流入土地的規模種植戶也靈活地確定土地流轉期限,關于土地流轉合同的性質,規模種植戶WZH的案例很典型。他與農戶的土地流轉關系均是口頭協議的、一年一定的土地自發流轉。我們問其為什么沒有簽正規合同?他解釋說,“每年國家政策和就業形勢不一樣。糧食價格是主要的,糧價高了,農戶虧,糧食價低了,大戶虧,還要擔心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柴油、化肥、農藥和種子等),農村稅費政策的改變”。
而規模企業的創業者則不斷擴大規模,規模越大越好,更大風險是更多利潤的來源。下面以W村SL創辦的三合農機合作社(簡稱“三合”)和S村ZCY創辦的益家谷草生態農業公司(簡稱“益家”)為例來說明。SL已經把最初300畝的土地面積擴大為5000畝,CZY從最初一個農機手轉型為家庭農場主及合作社的領導者。關于土地流轉的風險,他們均相信政府會為他們考慮得非常周到,SL說:“很多事情國家為我們考慮,(預期)政策會很好”。此外他們有雄厚的資本能降低成本和進行農產品深加工,因此對于分散農民沒有辦法應對的農產品價格下跌,SL說:“我們對接市場,可以使用機械代替勞動減少成本,我們還可以發展下游產業(農產品深加工),把中間環節省掉,降低生產成本,適應社會發展”。與小微企業相比,規模企業要求和農戶簽訂長期限合同,因為“土地合同應當越長越好,短期合同損害了他們的長期利益,因為怕農民拿回土地影響他們的投資效益,我們大戶希望越長越好,因為農業機械一個周期為5年,3年機械化成本賺回,5年就折舊(報廢了)”。
4. 政府角色
市場經濟條件下,創業者均是要靠市場獲得利潤,“創業關鍵靠自己”“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自己”是創業者的基本原則。接受訪問的創業者很少指望政府的大力扶持能改變什么。種植業的JHG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的態度是“不管你政府有什么政策,我只要安心的做我的事情,不去考慮太多這方面的事情,政府如果能有相關的扶持政策最好,如果沒有的話我自己也能發展得很好。往往你發展得越好一些扶持你的政策就會越多,反而如果僅僅是盯著可能的政策忘了最根本的事情,會是想什么卻得不到什么”。JHG的另一個經驗是“政府往往是短期政績利益而不是長期的市場利益,創業者因此不能盲目跟隨政府”。調查了解到創業者形成了一種思想觀念,“政府要你做什么的時候不要盲目的去做,只有自己能夠對于產業有明確的想法,有著自己的發展規劃,才有可能真正的成功。”因為政府的邏輯是經常和市場的邏輯有沖突的,聽信政府的鼓動最后失敗的案例數不勝數。
試圖做強做大的規模企業就不同,地方政府的支持成為他們創業成敗的關鍵,這不僅是在土地問題上,而且在于信貸資金上。學者對地方政府推動資本下鄉和規模經營的研究大量揭示了政府支持的重要性。[16] CZY、SL的創業經驗第一條就是“要緊跟國家政策,緊跟黨走沒有錯”。他們敏銳地認識到雖然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健全,“三農”領域的創業沒有政策扶持幾乎不能做大做強。這些扶持包括實在的貼息貸款、機器補貼和一些“虛”的榮譽。對比S村的兩個家庭農場就可以看出“虛”利益的重要性,一戶是CZY成立的“家庭農場”,一戶就是他的同村鄰居,這一戶非常低調,也從未見諸報端,也沒有受到什么表彰之類的,只是在實實在在的種田,是一個傳統農業經營者。CZY就不是這樣,在他的辦公室里面隨處可見上級領導視察照片,也有很多的表彰證書等。正是這些“虛”的榮譽讓他成功地加入了地方政府、共青團組織支持的“青年致富帶頭人協會”,并成為副會長。這里面的很多人是在農村創業有成的青年人,很多比CZY創業的規模和產值都大得多,但是憑借諸多的榮譽,CZY卻能夠成為其中的副會長。借助這樣一個平臺,他就和協會里面的幾個志同道合的人聯合,一塊做更大的企業。
(三)競爭排斥還是合作共贏:兩種模式的選擇
規模企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是相互關聯的。作為一個超出基層市場的規模企業,其基本經營模式是不斷擴張,獲取新的資源、資金、技術和勞動力。在市場競爭的過程中,規模企業和小微企業或者合作,或者競爭,這取決于規模企業的市場擴張方式。我們可以借鑒黃宗智等學者概括市場經濟背景下,兩種農業產業化組織方式:[17-18] 一是橫向一體化,指的是規模企業不斷兼并小微企業,把農民變成雇傭勞動力;二是縱向一體化,指的是規模企業不斷延伸產業鏈,小微企業成為規模企業主導產業鏈的一部分,規模企業扮演的角色是對接市場并深加工家庭農場生產的農副產品。QS鎮的兩個規模企業正好是兩種不同的擴張類型,SL的“三合”是橫向一體化的代表,CZY的“益家”則是縱向一體化的代表。
1.“三合”的實踐:土地大規模流轉及產業鏈延伸
“三合”是農村大學生SL于2008年回鄉創立的。經過4年的摸索,2012年,他確立了發展思路,通過不斷擴展土地經營規模吸引外部投資,形成以“三合”為中心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成為地方農業生產的綜合服務提供商。目前他已經流轉9個鄉鎮的5000畝土地。未來發展方向是通過土地大規模流轉控制土地經營權,然后發包給家庭農場解決種植環節的管理問題,并通過控制上中下游的農資、農產品加工銷售獲得“全產業鏈”利潤。SL個人并沒有這個經濟實力,他目前是通過地方政府和關系運作來得到諸多支持。SL深信目前農業領域缺的不是錢,缺的是“點子”及關系運作能力,SL積累的名氣讓他具備這一能力。例如通過地方政府的支持,SL解決了資金問題,地方政府通過貼息動員銀行給予其每年200萬元的低息貸款。他雄心勃勃的擴張計劃也得到了武漢一家投資集團的支持,這一投資集團是一家農業領域的國有企業,有雄厚的資本,該公司與SL的合作使得“三合”有可能快速擴張。目前公司通過收購省農機站等方式為“三合”提供農機、化肥、農藥和生產技術等資本,并建立農產品加工銷售企業,形成生產能力,SL則不斷地流轉土地,通過分包建立代管式的家庭農場方式建立穩定的生產基地,按照公司的生產計劃進行生產,實現農業全生產鏈的掌握。
2.“益家”的實踐:依托合作組織的“互聯性+農業”
“益家”是返鄉農民工CZY等人在2015年8月份成立的電商平臺型公司。其成立原因是,“要做大就要做平臺,農村許多好東西由于沒有概念和品牌,因此沒有形成市場價格,‘益家谷草’就是一個品牌,他能提升產品的附加值,在城市土雞賣30元一斤,土雞蛋1.5元一個,農村由于缺乏品牌意識,土特產品與普通產品價格一樣”。他們希望把農村土特產品推銷到更大的外部市場,而電商正好為此提供了機遇。不僅是自家農場生產的土特產品要推銷出去而且應當建立更大的平臺,把蘄春范圍的土特產品也推銷出去。“益家”希望依托共青團牽頭成立的“蘄春縣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協會”,組織各個領域的家庭農場、合作社等生產主體成為一個聯合社,目前已經整合了70家家庭農場和合作社。整合分散全縣范圍的農業資源、土特產,通過線上網站和線下體驗店向各地區乃至全國市場銷售,這是不流轉土地,僅僅是整合優勢資源向更大市場推介的以合作組織為基礎的縱向一體化模式。這種模式中,公司是一個電商平臺,由農戶構成的小微企業仍然是直接生產者,他們由一個專業化平臺與外部市場對接,從而提升農村土特產品附加值,為小微企業帶來更多市場利潤。這種模式可以歸結為“龍頭公司+合作社+農戶模式”。
以上對“三合”和“益家”兩個企業的考察表明兩種不同的規模企業擴張方式中規模企業和小微企業的利益關系不同,一種是競爭排斥,一種是合作共贏:“三合”不斷地通過較高市場價格正規地流入土地,通過橫向一體化擴張形成大規模農場,必然將帶來農村利益關系的巨大調整,越來越多的普通家庭農場將失去土地,他們被排斥在農業生產及深加工的利潤之外,成為附屬于大農場的雇傭工人,在農村依然留有龐大的勞動力時,大農場可能孕育著深層的不穩定。而“益家”源于青年創業者認識到農村土特產品缺乏品牌從而與外部市場連結的成本高,他們通過建設“互聯網+農業”這一電商平臺整合分散的農村生產主體,以家庭農場、合作社為生產單位,最終形成一個鎮、一個縣的農業生產聯合社。這種以合作組織為基礎,通過電商平臺的建立吸納農村眾多小微企業的規模企業擴張方式,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穩定作出貢獻。“三合”的橫向擴張方式將導致眾多小微企業喪失市場機會,而“益家”縱向整合分散家庭農場生產者的方式則有“帶富”功能。
四、結論
當下農村青年掀起的“創業潮”是農村社會現代化轉型和變遷的有機構成部分。新時期的農村青年一開始就生活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他們既充當了外出務工潮的主力軍,又是當前創業潮的引領者,為鄉土中國向現代中國,為城鄉社會一體化作出了巨大貢獻。新一屆政府發出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農村青年回鄉創業和對農村青年回鄉創業的支持,認為“返鄉創業可以促就業、增收入,打開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同發展的新局面”,把農村青年(農民工)返鄉創業提到新的高度。
本文即是在這種背景下開展的一項研究。即使在不發達的中西部農業鎮,農村青年創業也在迅速展開。受大規模人財物外流城市的影響,返鄉創業在種養殖業、生產生活服務業廣泛興起,體現著當代農村青年的主觀能動性,他們不再遵循傳統農民自給自足的生產生活方式。受到農村資源及市場限制,目前大多數返鄉創業為“小微企業”,有少數返鄉創業者不斷擴張形成資本式農場,形成超出地方市場的“規模企業”,這種創業者之間的分化正在迅速展開。同時我們要注意在當前農民問題依然沒有很好解決的背景下,通過制定政策抑制農村內部經濟機會過于集中,服務于大多數的返鄉創業者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對農村規模企業擴張的兩種模式的比較分析表明,要警惕地方政府推動的城鄉工商資本主導的橫向一體化擴張排斥小微企業,而應支持以小微企業構成的合作組織為基礎的縱向一體化,推動農村創業機會的公平分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青年探索2016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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