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就《失業保險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相比于現行條例,此次《征求意見稿》亮點頗多:失業保險參保范圍在地域和適用主體上進行了拓展,繳費費率由現行3%的固定費率降為總費率不超過2%,同時農民工失業后也可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一定時期的物質幫助和再就業服務的制度。它是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積極就業政策的有機組成部分。
據了解,按現行政策規定,農民工雖然個人不繳費,但失業后只能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低于城鎮職工失業保險金標準,其他保障及就業服務缺失,總體保障水平遠低于城鎮職工。
根據社會保險法關于“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刪去了現行條例關于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費和農民合同制工人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的規定,從制度上實現城鄉統籌,進一步提升農民合同制工人的失業保障水平。
記者了解到,統一參保政策大大提高了農民工的保障水平,使農民工享受與城鎮職工同樣的參保繳費和待遇標準,體現了制度的公平性,有利于城鄉統籌就業,也有利于我國城鎮化發展進程。
《征求意見稿》規定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死亡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創業補貼。與現行條例相比,新增了為失業人員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創業補貼,將醫療補助金調整為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據介紹,統一政策后,農民工失業后不僅可以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費,還可根據自身情況享受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和創業補貼,待遇水平更高,保障更全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工人日報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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