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代以來,中國農村社區先后經歷過兩次“相對性衰落”,對中國政治、社會變遷產生了深遠影響。盡管這兩次相對性衰落有內在的本質差異,但卻共同受到市場化和政策意外的作用。與西方農村社區衰落的市場化根源相似,中國農村社區兩次相對性衰落都與市場化的擴大與深入緊密相關,而中國農村社區相對性衰落背后被忽略的因素在于,從傳統向現代轉型過程中政策實踐帶來的意外后果。無論是清末廢除科舉制和對基層社區“自治”與“保甲”的政策實踐,還是近三十年來我們對農村社區經濟基礎、社區形態和治理方式的變革,都體現出政策意外在中國農村社區兩次相對性衰落中扮演了獨特而又關鍵的作用。
關鍵詞:農村社區;政策意外;市場化;鄉村振興;相對性衰落
農村社區的衰落是社區研究的關鍵內容之一。可以說,社區研究甫一興起,便圍繞著農村社區展開,主要聚焦于近代以來工商業大發展背景下市場化加劇與農村社區的衰落。例如,滕尼斯認為,市場化中資本對傳統農村社區造成了巨大沖擊。涂爾干認為,市場的發展、技術進步和社會分工加劇了農村社區的衰落。韋伯在《經濟通史》一書中認為歐洲傳統農村社區的解體,與社區內部市場的成長和市場化進程中產生的新興資產階級有關。而帕特南認為,美國社區衰落的主要因素之一在于市場化背景下社會流動的加速。
“社區”一詞雖是舶來品,中國的社區實踐卻始終存在。在近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中國農村社區的主要形態是宗族社區,族長作為社區領袖,族田作為社區經濟基礎,祠堂作為社區親緣紐帶,族規民約作為社區價值規范,構建了一套強有力的社區治理體系,在“國權不下縣”的傳統政治架構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然近代以來,在市場化、政策的意外后果等因素作用下,中國農村社區出現了兩次“相對性衰落”。與導致西方農村社區衰落的市場化這一絕對誘因不同,近代以來中國農村社區的兩次相對性衰落充分體現了從傳統向現代轉型過程中政策實踐的意外后果。在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背景下,對近代中國農村社區的兩次“相對性衰落”展開對比研究,無疑具有學理價值和現實意義。
一、清末以降農村社區的第一次相對性衰落
清朝中后期開始,在一系列內外因素影響下,中國農村社區開始了第一次相對性衰落。農村社區的衰落導致費孝通概括的傳統“雙軌政治”基礎性軌道失效,官僚體系在失去基層社區支撐的情況下根基動搖、獨木難支,最終無以為繼。
(一)被迫商品化和市場化侵蝕傳統農村社區
帝國主義入侵和其后的軍閥混戰是近代以來農村社區第一次衰落的背景和根源。一方面是戰爭對于農村社區的直接摧毀,另一方面是在西方列強的洋槍洋炮下傳統小農經濟被迫加入世界市場導致農村社區的衰落。施堅雅在《中國農村的市場和社會結構》中,將自給自足的傳統市場稱之為“基層市場社區”,這種市場社區是由周邊的自然村莊組成的,基本是封閉的,有著較小的自然邊界,基層市場社區內是熟人社會。隨著外力作用下市場的發展,較高層次的中心市場將轉化為現代的貿易中心,而廣泛的基層市場則被排除在現代化過程之外。原本幾乎封閉的基層市場衰亡后,基層市場社區內成員在交易時不得不到更高層次的市場社區內,這就導致了社區成員社交圈的擴大。施堅雅指出,在基層市場衰亡的影響下,“農民社交圈邊界的這種擴張伴隨著社區的崩潰”。費孝通從農村工業的角度指出,農忙時期的農業和農閑時期的鄉土工業相結合,共同養活了廣大農民并維系了鄉村長久穩定。伴隨西方槍炮的是西方商品的源源流入,而鄉土工業產出的“土貨”成本高、品質低,在與“西洋都市機器工業競爭”中敗下陣來,導致小農經濟開始解體。
這種被動市場化對鄉村社區的沖擊是巨大的。一是引發人才和財富離鄉,鄉村社區建設失去了必需的人才基礎和物質基礎。二是鄉土工業的衰敗使得僅靠農業無法養活大量的鄉村人口,即“農村無產化”現象加劇。農村流氓無產者增多和良紳變劣紳,造成了鄉村階層的對立,加劇了鄉村社區衰敗。
(二)科舉制的廢除導致農村社區領袖流失
傳統的科舉制不僅是一項單純的選官制度,更是發揮了社會整合功能,它不僅為國家輸送人才,也帶來了鄉村精英的循環,出則為官,居鄉為紳,造就了“道統與治統的有機結合,形成了‘以官率紳,以紳率民’的格局”。保證了廣大鄉村社區的有序,為國家治理培植良好根基。但到了清末,面對內外交困的局面,科舉制難以在選拔新式人才方面發揮作用。1905年9月,清廷下詔廢除科舉,傳統士子地位一落千丈。
廢除科舉制確實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新式人才危機,但這一政策帶來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廣大鄉村治理的核心力量被削弱乃至異化。一是造成傳統鄉紳的流失。一方面,傳統士紳們的“道統”已不受國家承認,權威受到質疑。另一方面,由于傳統“舊學”四書五經的中心在廣大鄉村,耕讀一體。而“新學”如法工醫商等科,其中心則在城市,就業機會亦多在城市,最終導致“鄉紳輕去其鄉”現象流行,鄉村社區精英流失嚴重。二是鄉村權力真空導致“土豪劣紳”猖獗。土豪劣紳并非一開始就有的,是伴隨著科舉制被廢的意外后果。新式學生和有志尋求改變的舊學生進了城,廣大鄉村社區頓然出現“權力真空”,地痞流氓乘機而上,成了“土豪劣紳”,造成了基層政權和鄉村社會權威“痞化”,給鄉村社區帶來了極其嚴重的破壞。
(三)從“自然自治”到“強制自治”再到保甲制度加速了宗族士紳的瓦解
傳統鄉村社區是宗族士紳自治為主,在西學的影響下,清末朝廷推行所謂“新政”,將“地方自治”作為一種制度強加規定執行,變原有的“自然自治”為“強制自治”,打破了傳統的自治體系。民國時,由于這種“強制自治”模式的失敗,國民黨又重新回到保甲制度。從清末到民國,一系列的自治、保甲制度的“折騰”,加速了鄉村社區的衰敗。
清朝晚期,受西學“地方自治”理念影響,清廷于1909年頒布了《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規定不同規模鄉鎮統一設立議事會、董事和鄉董,對議事程序和文書程序都一并說明,規定董事、鄉董等須“支領薪水”。原本依靠自身威望治理社區的士紳領袖們,實際上逐漸轉變為領朝廷俸祿、聽命于上的行政官僚,致使“鄉紳由仲裁角色變為執法角色,由主要依賴道德評判變為權力強暴”。加之科舉制廢除,“自治事業多被土豪劣紳所把持盤踞……自治組織徒有虛名,反而成為派款征稅的剝削機關”。
清末“強制自治”實行不久,袁世凱時期被以“妨礙行政、良莠不齊”之名取消。北洋政府時期基本“官治”與“自治”并存。國民黨先是倡導地方自治,后又恢復保甲制,繼而打出“保甲寓于自治”的旗號,紛繁復雜。在20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國民政府頒發了《剿匪區域內保甲戶口條例》和《各縣區公所組織條例》,重推保甲制。縣以下的地方自治,“從‘設區自治’和‘鄉里自治’,向保甲體制轉變”。這種保甲自然會受到地方社區組織的抵制,進而造成鄉村社區治理的混亂。有一則實例生動地顯示了當時政權是如何對鄉村社區治理反復折騰和干涉。滬江大學教授H. D. Lamson在20世紀30年代初,帶領學生在上海某郊區農村進行調查時,當地農民告訴這位洋教授:“從前我們大家互相幫忙,遇到外侮,合力抵御。我們當初在每年年初,選舉年長者做鄉董,后來卻選有錢的做鄉董了。自從國民黨執政以后,稅務局每年為我們派一個村長來。”
從“自然自治”到“強制自治”,再回歸到保甲制,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反復折騰,筆者認為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學理上受到了西方的影響,認為“凡善良政體,未有不從自治也”,認為地方自治非得有“州郡鄉市有議會”,非要從制度上統一規定不可,而未考慮到當時中國實際,最后恰恰是以自治之“名”破壞了自治之“實”。另一方面,從傳統到現代,國家政權對廣大鄉村的控制意愿和能力均越來越強,之所以有變“自然自治”為“強制自治”的動力,是因為原本自然狀態的社區自治多為宗族士紳領導,國家政權干預空間有限。但經由制度統一規定,并通過對“董事”們發放薪水,將“自治領袖”納入了國家官僚體系。正所謂,“吏役官僚化和地方行政機構的正規化,是國家政權在鄉村政權的有效辦法”。而廢除地方自治、重新回歸保甲制,也是由于這種管理不夠有力,想通過一種更加直接有效的辦法即保甲制來加強對鄉村社區的控制。
這種對于鄉村社區的反復折騰,卻未能實現鄉村地區的有效治理和政權對于鄉村的強力控制,原有的社區領袖被納入官僚體系,變成并不對社區群眾負責的“土豪劣紳”,反而導致了農民壓迫日益深重和廣大鄉村社區的衰敗并最終致使政權對基層社區的失控,這不得不說是一個從傳統向現代“轉型”的意外后果。
二、近三十年來農村社區的再次相對性衰落
從清末到民國,中國鄉村社區出現了第一次相對性衰落,直到中國共產黨在農村打土豪、分田地,繼而贏得全國政權并開展農村建設,才實現了農村社區的重建與復興。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20世紀80年代末至今,農村基礎設施大大改善、農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但與此同時,也應看到,最近幾年每到春節返鄉,諸多學人都會描繪農村破敗的種種場景并發出農村衰落、凋敝的聲音,這看似矛盾的景象實際就是本文所說的農村社區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所呈現出的相對性衰落,這其實就是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的主要背景并要著力解決的難題。而這種相對性衰落同樣伴隨著市場化的深入和轉型的政策意外后果等因素的影響。
(一)流動性、空巢化與農村社區共同體價值觀的淡化
改革開放以后,隨著城鄉二元體制的打破和市場化的深入,社會流動明顯加速,而流動的方向基本一致,即大量農村人口流向城市,這在加快城市化進程的同時直接導致了另一個后果,那就是農村社區“空巢化”現象嚴重。值得注意的是,農村人口的流失并非是直線式的,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農村人口的絕對值仍然在增長,且以本地就業為主,“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現象居多,農村人口流失現象并不嚴重。第二個階段是從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至今,由于鄉鎮企業的衰落和直接影響農民工進城務工的政策性障礙逐步消除,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入的速度明顯加快,“離土又離鄉,進廠又進城”成為普遍現象,尤其是非發達地區農村人口流失嚴重。
與此同時,受到市場交易原則的影響,農村社區共同體價值觀在近二三十年間發生了顯著變化。在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農民的道德價值觀念受到大大沖擊,證實了詹姆斯·斯科特(James C. Scott)所言傳統農村的“道義經濟”逐漸向現代的“理性經濟”轉變,個人主義價值觀大行其道。筆者在河北省某村調研時發現,原本一個自然村莊共同擁有用于祈求社區內風調雨順的社神(民間俗稱“土地神”或“土地廟”),被用來保佑個人或自家發財致富的一家一戶的社神所代替。所拜之神都出現了碎片化現象,印證了個人利益橫行、社區共同體觀念逐漸淡化乃至消解。
(二)集體經濟式微與農村社區經濟基礎的弱化
社區經濟是社區內部的重要紐帶和社區凝聚力的基礎。然而,在最近三十年里,集體經濟式微使得大多數農村社區的經濟基礎遭到削弱。
1.“一分到底”。
20世紀80年代后,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由集體經營變為“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頂層設計是雙層經營體制,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統分結合”在很多地區變成“只分不統”,甚至“一分到底”,很多農村社區幾無經濟基礎可言。據調查,當前集體經濟仍然發揮較大作用的村只有“大約兩千個左右”。其比例大約只占到總數的3.3%。由于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盡管近年來國家對農村投入了大量資金使農村面貌得到極大改善,但多數是由縣級部委局辦這些“條條”通過“項目制”實施,大多村級組織自身卻并無財力發展社區公共事業,導致很多公共品和服務跟不上,也難以調動社區成員自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鄉鎮企業改制。
鄉鎮企業從隊社企業演變而來,超過90%的鄉鎮企業散落在廣大自然村莊而非城鎮。鄉鎮企業改制后,絕大多數企業所有制性質發生根本變化。這對農村社區相對性衰落的影響有三:一是農村集體收入和社區公共投入減少。改制前鄉鎮企業的利潤相當一部分須上繳農村集體,改制后,由于產權與農村集體剝離,回饋農村社區的資金呈斷崖式下跌。二是社區扶助減弱和貧富差距擴大。30年前,國家對鄉鎮企業寄予厚望,指出它“是廣大農民群眾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而在私有化改制后,企業進行社區扶助和縮小貧富差距的功能不斷消解。三是社區認同降低。在改制后,當私人所有的鄉鎮企業與社區集體脫離關系,對企業的認同與對社區的認同必然是分離的。這就是“從‘為我們’社區工作,變成‘為老板’工作”,無論是對鄉鎮企業還是對農村社區的認同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減弱。
(三)社區邊界的擴張與行政化的加劇
除了社區經濟基礎的影響,對社區邊界與形態、社區干部政策等方面的轉型努力產生的意外實踐后果,也對農村社區的相對性衰落起到客觀影響。
1.村莊合并與社區邊界的擴張。
農村社區的邊界在相當長歷史時期內都是“自然”的。在基層政權財政壓力較大及少數村莊自然消失的背景下,鄉村合并在各地持續開展,農村社區的自然邊界被打破。全國行政村的數量從1993年超過80萬個下降到如今57萬個。
通過鄉村合并和精簡農村干部數量,一定程度上確實擺脫了“人員臃腫”、減輕了縣鄉兩級財政“負擔”。但是一些地區的政策實踐卻給農村社區帶來了意外的不利影響。一是社區治理難度加大。由于人員精簡,不少有威望的村干部“被下崗”,部分社區精英流失。一些地方在村莊合并過程中一味“求大”,有的村組到村兩委甚至需要一天時間,遇到突發事件村干部難以及時迅速地處理。二是社區內部利益糾紛增多。有些富村與窮村在行政上合并了,但是原有的債務卻沒能合并,其中的推諉、扯皮現象層出不窮。由于村莊規模過大引發的宗族矛盾和土地糾紛也難以解決。三是社區成員參與的下降和行政化的加劇。這一點,受訪的河北某縣虎什哈村的老白最有體會,他在并村前和并村后分別做過小村和大村的主任,發言具有代表性。他談道:“做小村主任那會,過完春節后,我們都會找村民代表、黨員一起開會,大伙兒想想今年一年咱都想干點啥,一起討論討論。這就叫‘年初有計劃’,到了年底,我們還得向大伙匯報,這叫‘年末有匯報’。春天立的,冬天還沒實現,我這個干部還能干不?不能干,大伙另選高明。有事就開會啊,討論熱鬧的很。這是并村前的事。并村后,鎮里任務多了,給你下達任務,都聽鎮里的了,村里就沒啥計劃了,鎮里給你的指標,你得完成,完不成的,扣你獎金……跟村民沒啥關系了,一年到頭開不到幾次會。”
在一些地區,通過行政力量對村落進行簡單劃分合并后,很多農村社區從原來的熟人社會演變為半熟人半陌生人社區,加之應付上級的行政事務增多,社區成員的參與積極性受到一定影響。
2.社區領袖與社區干部行政化。
傳統中國農村社區領袖與政權組織并非上下級關系。即便在1949年以后的人民公社時代,牛津大學教授許慧文(Vivienne Shue)認為,廣大鄉村地區仍體現出高度地方化的、隔絕的、細胞式的“窩蜂結構”。社區領袖扮演著與傳統士紳相類似的角色,通過靈活變通的手法實現地方社區保護者的角色。況且他們還主要是靠自己掙取工分。公社體制終結和工分制取消后,為了解決留住農村干部精英等問題,政府對農村干部進行考核并發放工資(名義上仍然稱為“補貼”)。這一政策的意外后果是自此之后農村社區領袖成為準行政體系的一員,逐漸從對社員負責變為主要對上級負責。理論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的一致性卻在實踐中存在很大張力。李勇華等人對當前農村干部行為的問卷統計表明,當政府不正當侵害村民利益時,選擇“幫村民”的村干部的數字要遠遠少于選擇“幫政府”和“雙方都不得罪”。而且,就實際工作而言,村級組織和農村干部承擔了大量報表、臺賬、迎檢、評比等行政任務,筆者曾在基層掛職一年,多次去農村調研,有村支書直言“這些上級的任務要花去我們三分之二以上的精力”。當社區領袖基本成為政府的“腿”時,內生動力不足、自治功能發揮有限。
雖然上級政府是農村干部的報酬發放主體,但卻對農村干部產生了信任危機。賀雪峰在調查中發現:“村干部發覺,不僅‘老百姓不夠意思’,而且縣鄉也不夠意思。他們感到自己被縣鄉拋棄了。”而這種“被拋棄感”正是變“紳”為“官”的意外結果。同時,出路也面臨問題。1949年之后相當一段時期,農村干部的晉升通道相對順暢。有學者指出,“由農村提拔的干部是上個世紀50-70年代我國縣和公社一級的重要來源”。但最近這些年,隨著科層體系的成熟,選任干部的渠道日趨“正規”和“專業”,從農村“土干部”中選官尤其是選拔較高層級干部幾無可能。農村干部出路受限,一定程度影響其積極性。在這一系列因素的影響下,很多農村干部離“社區領袖”愈行愈遠。
三、比較與討論
清末以降農村社區第一次相對性衰落和近三十年農村社區第二次相對性衰落都是在市場化和政策實踐意外后果影響下發生的,但同時兩者又存在本質差異。
(一)本質差異
這兩次相對性衰落存在本質差異。最根本的一條,是第一次衰落是在帝國主義入侵和其后的軍閥混戰直接影響下產生,除被迫市場化對農村社區內在經濟基礎的侵蝕,戰爭對于農村社區更是起到不可估量的直接性破壞,在這種強大外力作用下,第一次衰落更加呈現出整體性且難以修復的狀態。正如梁漱溟所說,從清同光年間開始,“中國近百年史,可以說是一部鄉村破壞史,鄉村是一直破壞下去不回頭的”。直到近百年后中國共產黨實現了對農村社區的重建和復興。但后一次相對性衰落并無這種破壞性外力的作用,而是一種相對自發的進程,尤其是近三十年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客觀上加劇了農村社區的相對衰落,而這種相對衰落更是在農村社區取得巨大成就基礎上形成的,刻畫出重大成就與相對衰落同時存在、相互交織的復雜矛盾景象。
此外,社區領導力量完全不同。前一次相對性衰落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科舉制廢除和強推“地方自治”等一系列政策意外導致農村社區領導力量的“異化”,即土豪劣紳的大規模出現并竊取農村領導權,這種領導力量是根本破壞性的;而后一次相對性衰落并不存在領導力量異化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農村社區的領導核心是以人民為中心導向的共產黨基層組織,這才能夠取得農村社區的重大成就。如果非要找一個詞與第一次衰落領導權“異化”相對應,那就是后一次相對性衰落一定程度存在力量“弱化”現象,這種“弱化”并非是貶義傾向,而更多是相對于人民公社時代全能型體制而言的。隨著公社體制的終結,近三十年來,分產到戶、村民自治、稅費改革等一定意義上弱化了基層黨組織的生產職能、管理職能、汲取職能,資源受限、能力不足、威信下降對農村社區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更有不少地區出現農村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現象。但“異化”與“弱化”是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問題,前者是價值導向,后者是能力導向。
但即便存在這些重大差異,基于這兩次相對性衰落自身,以及這兩次相對性衰落均與市場化和政策實踐意外后果有關,所以兩者仍然有一定可比性。
(二)“鐵律”:市場化與農村社區的相對性衰落
近代以來中國農村社區的兩次相對性衰落先后伴隨兩次市場化浪潮展開。可以說,市場化導致農村社區相對性衰落是一條“鐵律”,這一點與西方傳統農村社區的衰落誘因是相同的。其影響有:一是導致了農村社區的主要經濟形態即農業的天然弱勢地位。無論是清末,還是近三十年的市場化進程客觀上都加劇了農業的相對弱勢地位。這就是習近平在《中國農村市場化研究》中所說的“市場經濟的平等競爭與農業弱質地位引起的競爭不平等的矛盾”。也就是說,農業的相對衰落是市場平等競爭難以避免的結果,農村社區的主要經濟形態和經濟基礎處于事實上的相對削弱狀態。二是市場化大潮下封閉社區的經濟邊界被迫開放。無論是第一次還是第二次衰落,都是將原有的傳統社區經濟格局打破,納入到一個更加廣闊開放的市場體系中,農村社區經濟基礎難以在這種市場化浪潮中贏得普遍性生機,從而在此過程中嬗變并衰退。三是市場化進程下農村社區人口的規模性流動。市場化程度與人口流動的速度和規模呈正相關。這兩次相對性衰落都伴隨著農村社區人口流動尤其是向城市的大規模流出,客觀上導致農村社區建設缺乏足夠的人力資本。四是市場化導致傳統農村社區共同體價值觀的解體。傳統農村社區的共同體價值觀不斷受到伴隨市場和資本進程的個人主義、金錢至上主義等影響,費孝通所言的“傳統大家庭”價值觀普遍不復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次先后市場化又存在顯著差異。清末以降農村社區第一次衰落背后的市場化是在洋槍洋炮強力作用下被迫展開,小農經濟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突然面對世界大市場,在不健全的市場和不平等的競爭中毫無抵抗之力,因此,頭一次市場化對農村社區表現出的影響是破壞性有余、建設性不足。而后一次農村社區相對性衰落背后的市場化因素,是一個主動選擇、自發生長的過程,即便農業在競爭中同樣不占優勢地位,農村社區依然可以利用市場的積極因素,例如技術進步、市場優化、公平交易等在不斷健全的市場機制環境下取得發展進步,因此,與前一次市場化導致的破壞有余建設不足有著本質區別,后一次市場化在帶來農村社區相對性衰落的同時,對社區建設和發展起到了重大積極推動作用,可以有力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三)被忽略的因素:向現代轉型進程中的“政策意外”
除了市場化這一共同“鐵律”,與西方傳統農村社區衰落不同的是,隱藏在中國農村社區兩次相對性衰落背后的另一關鍵因素,是從傳統向現代轉型過程中政權施加一系列政策起到意想不到的結果,即本文所稱的“政策意外”。“政策意外”這一概念主要是受到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金·墨頓、英國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和德國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等學者關于社會行動意外后果相關理論的啟發。1936年,默頓在《有意圖社會行動的意外后果》一文中最早闡述了行為主體針對某一特定目的的行動可能帶來“既非意圖且非意料”的后果,因為結果會受到客觀形勢和行動條件、知識狀態等限制,以及習慣性假設和行為反應在變化環境中難以奏效等因素的影響。吉登斯認為,越是向現代社會轉型,其復雜程度和不確定性就越高,“我們越想植拓未來,未來便越可能給我們帶來意外”。貝克主要從現代社會是風險社會的角度進行考量,認為一個社會越現代化,它所產生的意外后果就越多。本文將社會行動意外后果延伸到公共政策領域,建構“政策意外”這一概念,旨在說明政權施行的政策同樣存在“既非意圖且非意料”的意外后果。
通過“政策意外”這一概念可更清晰地闡明中國農村社區兩次相對性衰落背后隱藏的政策性因素。具體而言,如前文所述,清末以降廢科舉、興新學是對傳統的否定和對現代方向的探索,本意是為了選拔新式人才、破解人才難題,卻未曾想到使廣大鄉村社區的傳統精英產生了道統危機。而將宗法“自然自治”轉向“強制自治”是受到現代西學的影響兼具加強地方掌控,再到后來自治與保甲制度交替的本意是為了直接加強對鄉村的控制,但這一系列政策卻意外地加速了政權對鄉村社區的失控和鄉村社區的衰敗。后一次相對性衰落中,同樣能體現出政策意外后果。如鄉鎮企業改制本意是要擺脫當時鄉鎮企業面臨困境、增強其內在活力和競爭力,卻未曾想一定程度上實現既定目標的同時客觀上弱化了農村社區集體經濟;村莊合并本意是要擺脫人員臃腫、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并在短期內實現了這些改革初衷,卻意外地加劇了社區參與和治理的難度。
當然,這兩次政策意外同樣存在本質差異。前一次是在腐朽沒落的清王朝統治下,其政策制定受外力影響較大,政策實施在出現意外后果后由于政權缺乏權威和能力使得政策無法調試,很快就走向失敗。而后一次是在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即使出現政策意外后果的情況,也有足夠的領導能力進行政策調試并修復或彌補。比如,對于實踐中農村集體經濟弱化的問題,連續幾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以及十九大報告都強調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出臺各種政策和改革舉措,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三變”改革(資源變股權、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民)等,走出一條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之路。在基層實踐中也涌現了諸多的典型案例,如2017年初引爆政學兩界的貴州省塘約村,通過土地七權同確、聯產合營等改革一舉破解了一分到底的難題,新型集體經濟發展成效斐然。再如,對于村莊合并的問題,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于2016年10月印發《關于以村民小組或自然村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方案》通知,指出“有些村民委員會的管理半徑過大、涵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過多,土地等集體資源、資產權屬關系復雜,內部利益關系協調困難,導致村民自治流于形式……公共事務無人管、公益事業難辦”,并對一些具備條件的地方“合理調整村民委員會設置格局”的探索給予了肯定,要求開展多種形式的以村民小組或自然村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實際上就是正視村莊合并帶來的一系列意外后果并對此進行調試,弱化農村社區出現的行政化傾向,增強村民自治和群眾參與。
比較這兩次“相對性衰落”背后的市場化和政策意外因素,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啟示:一是市場化導致農村社區相對性衰落確是經過中西方歷史實踐證明了的,但市場化帶來的開放和各要素流動同時也給農村社區的發展注入活力。市場化的兩面性同時伴隨著農村社區的發展興衰,關鍵在于市場體系是否健全、環境是否優化以及市場是否能夠得到政府有效調控,使市場的積極作用得到充分發揮,這是市場化在前后兩次農村社區“相對性衰落”進程中的表現與作用存在重大差異的根源。二是包括市場化改革在內的所有政策改革必須依賴于一個獨立自主、穩定且有強大能力的執政集團,這是決定改革成敗的根本,是前一次市場化進程和政策意外之所以失敗、后一次市場化改革和政策意外不斷調試并取得成效的決定性因素。正是因為有一個深深植根人民、有強大執政能力的中國共產黨這一領導核心,中國農村社區的改革和發展有了主心骨。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之后會有一系列具體政策舉措出臺,我們對未來中國農村社區的建設和復興充滿信心和期待。三是政策改革必須要搞好充分而正確的調查研究、政策試點與調試工作。對政策預期效果進行科學評估,這是決定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前提。調查研究是從實際出發的中心一環,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決策權。毛澤東曾經形象地將調查比作是“十月懷胎”,將解決問題比作是“一朝分娩”,講的就是做決策、搞改革之前絕大多數精力要放在做充足的、正確的調查研究上。同時,對一些牽涉面廣、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重大決策,必須要廣泛開展試點工作而非一刀切全面鋪開,在試點基礎上可以不斷修正并為正式政策出臺提供參考。四是,必須在保持政策權威的基礎上進行調試。政策需要連續且穩定以保持其權威性,而改革一直在路上,在保持政策權威的基礎上,對于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意外后果,要不斷進行政策調試,使其始終不偏移正確的方向和軌道。
作者系中共中央黨校黨的建設教研部講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學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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