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鄉村經濟社會改革發展是與國家整個經濟社會改革發展聯系在一起的, 協同互動。從鄉村經濟社會改革發展與國家整個經濟社會改革發展的協同視角考察,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 中國鄉村改革發展呈現明顯的階段性變化, 經歷四次演進, 由1978—1984年重塑生產經營主體和實現農產品全面快速增長的突圍, 到1985—2002年擴展為鄉村經濟社會結構重構, 到2003—2012年向城鄉一體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延伸, 2013年至今則提升為新發展理念下的鄉村振興。這樣一個鄉村改革發展漸進突破歷程, 構成了鄉村經濟社會改革發展與國家整個經濟社會改革發展協同互促的結構圖譜。
關于鄉村改革發展歷程的研究成果很多, 有親歷者對鄉村改革發展歷程的回顧, 如杜潤生主編的《中國農村改革決策紀事》 (中央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 , 《杜潤生自述:中國農村體制變革重大決策紀實》 (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 何康的《中國農業的改革與發展》 (中國展望出版社1988年版) , 陳錫文、趙陽、羅丹的《中國農村改革30年回顧與展望》 (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 余國耀的《求實集》 (經濟日報出版社1996年版) ;有重要時間節點學者對鄉村改革發展史的整體研究, 如關銳捷主編的《中國農村改革二十年》 (河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年版) , 宋洪遠主編的《中國農村改革三十年》 (中國農業出版社2008年版) , 鄭有貴、李成貴主編的《一號文件與中國農村改革》 (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 張曉山、李周主編的《中國農村改革30年研究》 (經濟管理出版社2008版) , 孔祥智主編的《崛起與超越———中國農村改革的過程及機理分析》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 韓俊主編的《中國經濟改革30年》農村經濟卷 (重慶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 韓俊等的《中國農村改革 (2002—2012) :促進三農發展的制度創新》 (上海遠東出版社2012年版) , 王盛開的《農村改革三十年:政策取向與利益訴求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農村政策的歷史考察與反思》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 ;有鄉村改革發展專題史研究, 如唐仁健的《“皇糧國稅”的終結》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版) , 溫鐵軍的《中國農村基本經濟制度研究———“三農”問題的世紀反思》 (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 。總體而言, 改革開放以來, 鄉村改革發展史研究的特征是, 突破了就“三農”論“三農”的視域, 把鄉村改革發展歷史的研究納入國家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史考察。盡管如此, 對鄉村改革發展演變階段及其特征的研究, 有的側重梳理歷史始末及其邏輯, 有的集中闡析鄉村制度變遷與發展關系, 還缺乏長時段對鄉村經濟社會改革發展與國家整個經濟社會協同視域的研究。本文嘗試把鄉村改革經濟社會發展史納入國家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史, 通過協同發展視角的考察, 對鄉村改革發展的階段性演進加以闡析。
一、1978—1984年鄉村改革發展向重塑生產經營主體和實現農產品全面快速增長突圍
20世紀70年末至80年代初是鄉村改革破冰期, 重點是向缺乏活力的生產經營主體和以糧食為主的鄉村產業結構突圍。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下, 以搞活為政策取向, 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 重塑生產經營主體, 促進多種經營發展, 形成新的鄉村治理結構和發展路徑。
1.沖破姓“資”姓“社”的桎梏, 重塑充滿生機和活力的農戶經濟。1962年9月中共八屆十中全會通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 規定農村人民公社實行“三級所有, 隊為基礎”體制, 從此延續至改革開放前。在清一色的人民公社中, 以生產隊為基本單元, 實行集體所有、統一經營、集中勞動、按工分分配。在生產隊內部的分配上, 成員與成員之間存在一定程度吃“大鍋飯”的現象, 農民在集體行動中的勞動投入得不到充分回報, 他們的積極性也就沒有充分調動起來。一些干部領導能力弱或管理經驗不足的生產隊, 農民在集體勞動中存在出工不出力的“磨洋工”現象, 加之自然條件、基礎設施等生產條件差的原因, 陷入吃糧靠返銷、生產靠貸款、生活靠救濟 (簡稱“三靠”) 的困境。“三靠”生產隊之一的小崗村, 1978年底首創了大包干 (又稱包干到戶) 。在中共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解放思想、事實求是的思想路線下, 經歷激烈的姓“社”姓“資”爭論[1], 1982年中央1號文件《中共中央批轉〈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明確了“目前實行的各種責任制, 包括小段包工定額計酬, 專業承包聯產計酬, 聯產到勞, 包產到戶、到組, 包干到戶、到組”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2], 即終于將包產到戶和包干到戶等多種責任制明確為姓“社”, 由此家庭承包經營等多種責任制在全國普遍推廣。包干到戶實行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方式, 由于操作簡便, 深受農民歡迎, 全國主要實行這一經營方式。在實行包干到戶重塑起的農戶經濟, 與社會主義改造前土地私有下的農戶經濟不同:一是, 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戶經濟, 它是在堅持發展集體經濟下, 對集體的土地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二是, 在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同時, 還強調要堅持集體統一經營, 形成以家庭承包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三是, 家庭承包經營是農業的第一個飛躍, 還要通過這一飛躍, 為發展集體經濟的第二個飛躍創造條件。四是, 在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 促進多種形式的聯合。在首次將包干到戶明確為姓“社”的1982年中央1號文件就提出, 要注意適應生產發展的需要, 組織必要的協作和聯合。既要倡導在生產隊內個人與個人、個人與集體的協作和聯合, 也要允許跨社隊、跨地區的協作和聯合[3]。實踐表明, 實行包干到戶后形成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生產經營主體, 構建起鄉村改革發展的新路徑和新機制。
2.突破政社合一, 實行政社分設。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體制。1980年4月, 四川省廣漢縣向陽鄉在全國率先把公社管理委員會的牌子換成了鄉政府的牌子, 拉開了政社分開改革的序幕。1982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規定要“改變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體制, 設立鄉政府, 人民公社只是農村集體經濟的一種組織形式”。自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起, 政社分開工作穩步推進, 到1985年基本完成, 由此鄉村進入政社分開的新階段。
3.突破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方式, 創建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村民委員會。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后, 一些地方的農民各顧各, 社隊基層組織渙散, 甚至陷于癱瘓、半癱瘓狀態, 許多事情沒有人負責, 亂砍亂伐樹林、民事糾紛等現象大量發生。為解決這些問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宜山縣于1981年在全國率先成立村民委員會, 村集體事務實行群眾自我管理和自我辦理。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 將村民委員會寫入1982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確立了村民委員會的法律地位。根據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 在全國開始組建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組建, 將此前對村級的行政管理, 改為村民自治, 實現了村級治理方式的歷史性轉變。
4.突破農村即農業的產業政策邏輯, 在發展多種經營的政策取向下, 農民在全面發展農林牧副漁業的同時, 還踏遍千山萬水闖市場、吃盡千辛萬苦辦企業、說盡千言萬語拉客戶、歷經千難萬險謀發展 (簡稱“四千四萬”精神) , 實現社隊工業的快速發展。社隊工業的發展, 緣于1958年毛澤東對人民公社實行工農商學兵結合的社會結構設想[4], 但由于改革開放前國家將工業主要集中在城市, 在農村只限于發展小煤礦、小鋼鐵廠、小化肥廠、小水泥廠和小機械廠 (簡稱“五小工業”) , 而且還受到各種條件限制, 實際上沒有很好發展起來, 到1978年社隊企業總收入431.4億元, 為人民公社三級經濟總收入的29.7%。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原則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 (草案) 》, 提出“社隊企業要有一個大發展”, 中共中央、國務院于1984年3月轉發農牧漁業部和部黨組《關于開創社隊企業新局面的報告》, 將社隊企業改稱鄉鎮企業, 提出要“充分利用農村的剩余勞動時間, 逐步改變八億人搞飯吃的局面”, 突破了以往社隊企業就地取材、就地生產和就地銷售 (簡稱“三就地”) 的限制, 明確鄉鎮企業由原來的社辦、隊辦兩個輪子一起轉 (即發展) , 向鄉辦、村辦、聯戶辦、戶辦的四個輪子一起轉 (即發展) 。在改革開放的條件下, 社隊企業由于機制靈活, 農民不怕辛勞, 改革前留下的社隊企業的草根“春風吹又生”。
在搞活經濟的政策取向下, 除重塑起生產經營主體外, 還放開鄉村集貿市場, 加之實行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制定的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降低農用工業品價格、減少農產品征購范圍和基數等政策, 農民的積極性得以充分調動, 使改革開放前形成的生產力迅速釋放, 促進了農業的連年豐收和農民收入的高速增長。1978年到1984年, 全國糧食產量由30 476.5萬噸增加到40 730.5萬噸, 農民人均純收入由133.6元增加到355.3元, 扣除物價因素, 年增長15.6%。有了這樣的基礎, 農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 很多農民的茅草房開始換成了磚瓦房, 耐用品增加, 農民文化生活日益豐富。
二、1985—2002年鄉村改革發展向經濟社會結構重構擴展
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明確社會主義經濟是在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 并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 以此為標志,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由以農村為重點進入到全面推進階段。1985年起全面啟動農產品統派購制度改革, 開啟了農民主要面向市場生產經營的新階段, 這被稱為農村繼第一步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后的第二步改革。基于農產品連年增產解除了供給嚴重短缺壓力, 甚至出現局部地區糧食賣難現象這樣一種農產品供需狀況, 在市場機制下, 加快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全面發展的結構調整步伐。在這樣的經濟體制和經濟發展態勢下, 鄉村改革發展向經濟社會結構重構擴展, 鄉村改革發展路徑實現新的拓寬。
1.在市場化改革進程中, 面對家庭承包經營對產前、產中、產后多種服務的需求, 開啟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發展路徑。自實行家庭承包經營起, 為農戶生產經營提供服務的問題就提出來了, 中央及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983年中央1號文件《中共中央關于印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的通知》, 指出各項生產的產前產后的社會化服務已逐漸成為廣大農業生產者的迫切需要;提出要處理好統與分的關系, 社隊要隨著生產發展的需要, 辦好社員要求統一辦的事情, 為農戶服務, 集體向農戶提供服務應向產前和產后延伸。1991年, 國務院發出關于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 明確了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中的有關問題。改革開放以來, 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呈現一些特點, 主要有: (1) 家庭經營的服務需求成為新的商機, 除原有的供銷社、信用社、集體經濟組織, 在市場機制下還發育出多元化服務組織。 (2) 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進程中, 特別是計劃經濟下的生產資料計劃采購和產品計劃銷售變成了市場購銷, 農民家庭經營所需要的服務多樣化, 主要通過市場獲得。 (3) 農業服務組織的發展主要是在市場機制下實現的。
2.面對家庭小規模生產經營與大市場對接難的問題, 探索形成產加銷、貿工農一體化的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產業化經營由基層創造, 但也并非是基層的突發奇想, 而是沿著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家庭承包經營的實行與市場化改革的推進, 使家庭小規模生產經營與大市場對接發生困難, 突出表現在, 農民生產經營規模較小, 船小好調頭, 根據市場行情發展生產, 導致行情好時一哄而上, 行情不好時一哄而下, 這使市場波動加大, 農民在劇烈市場波動中處于不利地位而遭受嚴重損失。同時, 在中央促進聯合和加強對農業提供產供銷服務的指向下, 一些農產品加工企業, 尤其是農產品外貿型企業, 實行訂單生產, 即通過與農民簽訂購銷協議, 與農民形成相對穩定的購銷合作, 企業可以獲得數量和質量相對穩定的農產品, 農民也不愁生產的農產品賣不出去, 還有較穩定的收入預期。這樣一種“公司+農戶”模式的農業產業化經營, 很快得到中央的認可, 加以推廣, 促進了家庭小規模生產經營與大市場對接難問題的解決。“公司+農戶”模式也存在缺陷, 主要表現在, 由于公司與農戶是兩個利益主體, 相互之間在利益上存在博弈, 公司與農戶的位勢有明顯的強弱之差, 以致農民不能充分分享發展成果。
3.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 探索形成農村工業化路徑。20世紀80年代中期, 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是, 1984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農牧漁業部和部黨組《關于開創社隊企業新局面的報告》, 特別是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 不僅由于按照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推進改革而有了更有利的經濟體制保障, 還使鄉鎮企業得到一系列政策支持。二是, 在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 國有企業和城市經濟快速發展, 對還處于為國有企業進行配套生產或提供居民日常消費品的鄉鎮企業起到了快速拉動作用。三是, 1985年改革農產品統派購制度, 鄉鎮企業可以通過市場獲得所需的農產品原料, 也有利于鄉鎮企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一系列改革和支持政策的實施, 促進了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到1988年, 鄉鎮企業總數1 888萬個, 從業人員9 495萬人, 總產值6 496億元;1985—1988年鄉鎮企業年增長率, 企業數為52.8%、從業人數為20.8%、總收入為58.4%。1987年6月12日, 鄧小平將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 贊譽為異軍突起, 還指出這是農村改革中完全沒有預料到的最大收獲[5]。鄉鎮企業的發展, 探索出中國特色的農村工業化路徑。在形成鄉鎮企業多種發展模式后, 發生了以集體為主的“蘇南模式”和以私營為主的“溫州模式”的模式之爭。在20世紀90年代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過程中, 鄉鎮企業屬于小型企業, 改成股份制企業, 少數保留了集體股, 絕大多數沒有保留集體股, 完全民營化, 這一方面調動了經營者 (在股份制改革中也成為主要的所有者) 的積極性, 一方面也弱化了集體經濟的實力及發展基礎。
4.調整城市化布局, 探索形成農村城鎮化路徑。改革開放前, 在優先發展重化工業的戰略下, 城市吸收農業人口的能力弱, 發展速度較緩慢。改革開放初期, 費孝通將小城鎮視為大問題[6]。隨著農村工業化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鄉鎮商品交換功能增強, 一些農民從農業領域分離出來, 到集鎮從事服務業, 加之允許少量在小城鎮有固定收入來源的人轉為非農業人口, 即在農村鄉鎮戶籍上開口子, 農村城鎮化步伐加快, 探索出中國特色農村城鎮化路徑, 避免了農村人口擠向大城市的弊端。
這一時期, 盡管鄉村改革拓寬了發展路徑, 但市場機制下鄉村的弱質性和弱勢地位問題開始顯現, 加之國有企業通過改革增加活力、“兩個大局”戰略思想的指引 (即沿海地區要加快對外開放, 使這個擁有兩億人口的廣大地帶較快地先發展起來, 從而帶動內地更好地發展, 這是一個事關大局的問題。內地要顧全這個大局。反過來, 發展到一定的時候, 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來幫助內地發展, 這也是個大局[7]) 等, 資源向非農轉移, 加之城鄉二元財政下鄉村建設的困境、農民負擔重等問題, 鄉村邊緣化和發展明顯滯后于城鎮。這一時期, 還可劃分為幾個小的階段性。1985—1988年, 糧、棉、油、糖等大宗農產品生產大幅度下滑, 其他農產品快速增長, 鄉村企業異軍突起, 鄉村產業結構快速變化;1989—1991年, 在國民經濟治理整頓中, 農產品產量增長, 但農民增產不增收, 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增長僅1.9%;1992—2002年, 鄉村邊緣化, 農村勞動力快速非農化和流向東部沿海城市、大中城市, 農村資金流向非農領域, 城鄉差距較大, “三農”問題凸顯。這些表明, 在市場經濟下, 由于鄉村的弱質性和處于弱勢地位, 其發展需要政府的支持。
三、2003—2012年鄉村改革發展向城鄉一體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延伸
世紀之交, 中國經濟社會結構呈現重大的歷史性特征, 那就是經過半個世紀的現代化建設, 進入到工業化中期, 進入到中等收入國家行列, 這為破解“三農”問題提供了新的重要條件。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 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任務出發, 觸動到了為實施工業化戰略而選擇的城鄉分治、農業養育工業政策, 開始轉為實行城鄉一體化和工業養育農業的政策。工業、城市支持農業、鄉村這樣一種新的政策取向, 形成了鄉村改革發展新的政策邏輯, 這一重大變化, 開啟了從工農、城鄉關系層面促進鄉村改革發展的路徑。
1.用重中之重的工作布局推動“三農”問題的解決。新中國成立起至世紀之交, 中共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三農”工作,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破解“三農”問題, 突出體現在有10次中共中央全會以解決“三農”問題為主要議題[8], 1982—1986年連續把當年中共中央的1號文件的主題鎖定在解決“三農”問題[9]。應當說, 這期間中共中央、國務院對解決好“三農”問題高度重視。中共十六大起, 在工作布局上, 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起至世紀之交和十六大起的兩個時期相比, 解決“三農”問題的政策取向和工作布局的邏輯發生重大變化。在政策邏輯上, 前一時期, 即便是在改革開放后的很長時期內, 強調“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 仍然是從經濟層次考慮的, 仍然是要農業支持工業、農村支持城市。因此, 在這樣的產業政策邏輯下, 一旦農業生產形勢好轉, 就轉向重視工業, 總體上仍是在工作布局和政策安排上實行工業優先。在工作分工上, 明確地方各級黨委中必須有常委分管“三農”工作, 改變了此前只在政府中有分管“三農”工作的狀況。在政策安排上, 2004年起連年出臺以解決“三農”問題為主題的中央1號文件, 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還以解決“三農”為主題。在這樣的組織領導工作布局和新的政策取向下, 對解決好“三農”問題的高度重視, 不僅僅是從經濟層面考慮, 還從社會發展層面考慮, 向更加積極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轉變。
2.通過促進農業自組織發展增強農業發展能力。實施家庭承包經營后, 在家庭小規模生產經營面臨諸多困難時, 農民開始了自我組織的新的組織化。改革初期, 由于城鎮化進程不快, 農民就地“兩棲”勞作, 商品經濟活躍, 但仍然是小規模商品生產, 農民出售農產品難的問題只是局部現象, 還不突出, 對于組織起來合作生產經營的需求不強烈。隨著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決定的實施和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 農業商品生產的規模逐步擴大, 家庭小規模生產經營對于社會化服務的需要開始增加, 但由于在合作經濟上“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井繩”的陰影下, 促進農業組織化發展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安排沒有及時跟進, 農業組織化緩慢。進入21世紀, 從解決家庭小規模生產經營困難出發, 2006年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促進農業組織化快速發展。到2018年2月底, 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204.4萬家。改革開放以來與20世紀50年代的農業組織化有重大區別: (1) 在合作上, 都有需求, 但合作內容有些變化。前一時期是在生產力水平極低的條件下, 主要解決家庭生產工具不足的問題, 還有服務國家工業化的需要。后一時期則是在社會生產力水平提高后, 即前一時期家庭生產工具不足問題解決之后, 解決家庭小規模生產經營與大市場對接難的問題, 以及提高農業發展能力和競爭力的問題。 (2) 在組織化的方式上, 前一時期明確遵循自愿, 但在實踐中, 主要通過自上而下的行政方式推進;后一時期, 政府引導合作, 在市場機制下發展農民的自組織, 自愿原則得到遵循。 (3) 在組織化的形式, 前一時期單一化, 實行集體所有、集體統一經營、集中勞動、按工分分配;后一時期是基于土地集體所有下的家庭承包經營, 合作形式多樣化, 也根據發展的需要, 初期合作相對松散, 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和農民合作意識的增強, 合作內容逐步擴展, 由開始提供技術信息服務到現今的多方面服務, 并逐步向緊密合作型發展。21世紀起農民自組織的發展, 增強了農業的發展能力和競爭力, 也在促進農業現代化和農民增收上作出了貢獻。
3.把統籌城鄉發展、城鄉一體化改革、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統一起來。一段時期內, 一提到新農村建設, 就從20世紀30年代的新村運動找源頭, 到韓國學習新村運動的經驗。社會主義新農村, 無論當時是否使用這樣一個概念,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起就開始進行了。如果僅僅停留在當時是否使用這一概念, 來判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是否進行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這實際上是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狹義化, 也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歷史割裂了。2005年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有特定的歷史場景:一是現實, 即針對改革開放以來, 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中農村邊緣化現象, 導致城鄉差距較大和“三農”問題凸顯, 并對國家整個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構成約束;二是理論, 即中共十六大以來形成重中之重工作布局后, 作出“兩個趨向”的重大論斷。胡錦濤在2004年9月召開的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指出:“綜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發展歷程, 在工業化初始階段, 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后, 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 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 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10]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并實施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與之前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不同之處:一是, 新農村建設與農業發展關系的定位不同。之前, 實際上有“先生產, 后生活” (這一提法在農業上沒有明確過, 但在工業建設上則明確了這樣一個政策取向) 這樣一個原政策, 鄉村建設是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而改善。毛澤東提出農業17條并擴展為40條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 主題是規劃農業發展, 但不限于此, 對新農村建設也做了規劃。1960年4月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關于為提前實現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而奮斗的決議》, 更是直接指出1956年到195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是高速度發展中國社會主義農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偉大綱領[11]。從這一綱要的主題、內容及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上述《決議》, 以及長期的實踐中, 貫穿了農業發展先行并帶動新農村建設這樣一種政策邏輯關系。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包括了鄉村建設的各個方面, 把農業作為其內容之一, 進而構建起與此前完全不同的農業發展與新農村建設的政策邏輯關系。二是, 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層次不同。此前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標, 是與當時的生產力水平一致的, 側重解決物質層面的問題, 最開始是解決溫飽問題, 也有諸如群眾通俗形象的“樓上樓下, 電燈電話”等表述。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是在全國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后, 提出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包括經濟社會各個方面, 而且要實現的目標水平更高。第三, 支持政策取向不同。之前, 在農業養育工業、農村支持城市的政策取向下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城鄉二元財政政策下, 新農村建設所需資金主要靠農民自己解決。中共十六大后, 基于已進入工業化中期和中等收入國家行列, 開啟了農業養育工業向工業反哺農業、鄉村支持城市向城市支持鄉村的轉變, 并通過實施公共財政覆蓋城鄉政策, 使新農村建設得到國家財政支持的保障。
正因為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以來是在更高起點上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并與統籌城鄉發展、城鄉一體化改革統一起來, 加之各地統籌規劃新農村建設的推進, 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中的農村邊緣化現象得到扼制, 農業基礎地位得以夯實, 實現糧食連年增產, 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問題得以扭轉 (201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速轉為高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農村基礎設施、村容村貌、農村社會事業、農村社會保障等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 朝著“廣大農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方向發展。
四、2013年至今鄉村改革發展向新發展理念下的鄉村振興提升
中共十八大以來, 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 針對長期實施趕超發展實現高速增長 (1979—2012年中國GDP年增長9.8%) 積累的資源過度消耗、經濟質量不高、結構性矛盾等問題, 作出了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重大論斷, 提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促進由數量型向高質量轉型。中共十九大明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 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新發展理念下提出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拓展了鄉村改革發展的空間。
1.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 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中共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與以往促進鄉村發展有所不同:一是, 重塑城鄉關系, 不同于以往長期的“以城帶鄉”思路, 不僅推進城鄉一體化, 還向城鄉融合發展遞進, 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 改變鄉村人才、資金等生產要素向城市單向流動的格局, 讓農村能夠留住和吸引人才, 推動形成三次產業融合、城鄉融合的新型關系。二是, 對鄉村發展予以了新的歷史定位。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 也為適應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 在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上, 中共十九大提出了新發展理念下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更高目標要求, 使鄉村能夠呈現各美其美、美美與共風貌, 成為人居、產業、就業、文化、生態等有機統一的宜居和發展之地, 也就改變了以往以城市作為中心而農村從屬于城市的發展定位。三是明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鄉村改革發展的新方案, 那就是鄉村振興要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走質量興農之路、走鄉村綠色發展之路、走鄉村文化興盛之路、走鄉村善治之路、走中國特色減貧之路, 這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的內涵和路徑[12]。
2.落實新發展理念, 拓展鄉村發展空間。在總結改革開放以來經驗的基礎上, 也基于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的重大判斷, 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 這對于鄉村改革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指導意義。新發展理念的提出和落實, 使鄉村的內涵更加豐富, 鄉村發展的空間得以拓展。一是, 統籌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建設, 鄉村不再單純追求物質生產和GDP的增長, 拓展了鄉村發展內涵, 使鄉村價值提升到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 將促進鄉村轉型升級。例如, 鄉村文化傳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與產業發展融合, 使提供物質產品與精神產品統一于一體, 使鄉村功能的內涵發生了質的提升。二是, 在共享發展理念下, 促進合作經濟和集體經濟的發展。其中, 促進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鼓勵村民變成社區股份合作社、專業合作社、公司的股東, 形成增加農民財產性收益的機制, 將夯實共享發展的所有制基礎。三是, 實施脫貧攻堅, 共同邁進全面小康社會。五年間, 全國貧困人口減少6 800多萬, 易地扶貧搬遷830萬人, 貧困發生率由10.2%下降為3.1%。
3.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促進鄉村產業轉型升級。中共十八大以來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與此前的歷次鄉村產業結構調整不同。改革初期促進農村多種經營發展, 改變了農村單一發展農業的產業結構, 農村二三產業迅速發展, 而在農業內部, 也改變了以糧食為主的產業結構。20世紀90年代, 開始按照高產、優質、高效 (當時簡稱“三高”農業) 調整結構。90年代后期, 隨著農業的發展, 作出了農業發展進入新階段的判斷[13], 相應也提出了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隨著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特別是對農產品生態和安全的需求日益強烈, 在“三高”的基礎上, 又增加了生態和安全, 即朝著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等方向發展。簡言之, 此前的鄉村產業結構調整, 主要是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質量結構。此次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是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后, 從產業組織制度、產業形態等全方位著力, 既要促進產業結構、品種結構和質量結構的改善, 還通過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促進由產業低端向產業高端延伸、由價值鏈低端向價值鏈高端延伸。
綜上所述, 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起至改革開放前, 還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四十年, 中國的鄉村發展都不是孤立的, 都是與國家整個經濟社會發展聯系在一起的, 兩者呈互動關系, 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決定了鄉村發展路徑和政策選擇。1978年以來,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經濟社會發展, 這種協同互動的內涵不斷拓展, 由1978—1984年重塑生產經營主體和實現農產品全面快速增長的突圍, 到1985—2002年鄉村經濟社會結構重構, 到2003—2012年向城鄉一體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延伸, 2013年至今則提升為新發展理念下的鄉村振興。這樣一個漸進拓展的改革發展歷程, 構成了鄉村經濟社會改革發展與國家整個經濟社會改革發展協同互促的結構圖譜。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寧夏社會科學2018年05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