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解決新時代“三農”問題,要緊緊把握新時代農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與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更加注重有關“三農”工作思想觀念和工作方式的轉變,增強“三農”工作的法治觀念和權利意識,從而更有效地推動鄉村振興,增強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一、在糧食安全上,既要重視數量安全,更要注重質量安全
糧食安全不只是數量安全,也包含質量安全。現在的食品安全問題令人關注。我國在解決了糧食供給不足的歷史性問題之后,現在必須把糧食的質量安全擺上首位,這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落實質量興農的根本要求。筆者到一些地方考察調研生態有機農業時發現一個很奇特的現象,就是當地農民生產的有機、安全、優質的農產品如茶葉等,大都出口銷往歐美和日本等地。為什么不能讓國人自己消費更多的有機、安全、優質的農產品?我們一些出口企業,也往往將更優質、更安全的農產品出口國外,而在國內市場上銷售的則是相對質次的產品。我們應當提高健康消費意識和品位,讓國內消費者與國外消費者一樣,消費優質、安全的農產品和食品。要以出口歐美和日本等國外農產品和食品質量檢測標準,來提高國內農產品質量和食品質量。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要把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保障我國的種子安全。農業補貼政策要向生態有機農業傾斜,向提供安全、優質產品的種植業、養殖業傾斜。保障食品質量安全,這是一個事關健康中國建設、事關民族偉大復興的重大戰略。我們必須把糧食的質量安全提上更加重要的戰略地位上來,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讓民族健康永續發展。要把農業作為一種開放的產業來對待,使那些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市民能夠順利進入農業農村就業、居住和生活,以新農人的新角色,發展生態有機農業,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應對農業人口老齡化,解決“誰來種地”的社會問題,推動鄉村振興。
二、在規模經營上,既要重視生產規模,更要注重服務規模
在農業規模經營上,長期以來我們把工作重點和注意力都放在擴大農業生產規模特別是土地數量的規模上,而明顯忽視農業社會化服務規模。日本、我國臺灣地區的農業現代化經驗表明,只要讓農民自身組織起來,并實現農業社會化服務,小農經濟同樣可以實現現代化。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我們要真正尊重農民意愿和經濟發展規律,保持歷史的耐心,切實克服片面將土地規模經營作為地方政績的發展導向,真正把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起來,大力發展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的全方位服務,包括提供農資農機服務、播種收割服務、病蟲害防治服務、金融信貸服務、信息技術服務、農產品加工服務、農村電商服務等。據研究,美國1個農民種地,平均有8-12名人員服務。由此可見,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業,還將創造出大量的涉農就業機會。
三、在鄉村建設上,既要重視物質投入,更要注重制度建設
由于長期的歷史欠債,持續加大對農村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的物質投入是必需的。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實現了社會保障制度的農村全覆蓋,將全體農民納入了國家社會保障網絡之中。同時,也大力加強了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現在的重點是要不斷縮小城鄉社會保障水平的差距,提高農民享有社會保障的水平,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因此,要繼續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資金投入,加大精準扶貧力度,提高農村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與此同時,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最為重要的是要加強制度建設,特別是要圍繞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全面深化改革,加強制度建設,重點要著眼于實現城鄉要素雙向自由流動的目標,盡快在促進城鄉人口雙向自由流動、城鄉土地住房金融等要素雙向自由流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覆蓋可接轉上,構建起全國統一、城鄉一體、公平開放的制度體系,真正實現國家法制的統一、國家制度的公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四、在政府與農民關系上,既要重視政府的主導作用,更要注重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
新時代解決好“三農”問題,一個重大的課題就是要正確處理好政府與農民的關系,既要將政府的主導作用發揮好,更要將農民的主體作用發揮好。要將鄉村振興好,就要切實處理好政府與農民的關系,核心是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處理好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改變政府以行政思維和方式替代市場機制、取代社會功能的傾向。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政府應當在建立城鄉一體、公平正義的制度體系上發揮重要作用,在維護和發展農民基本權益、增進農民群眾的福祉上體現責任擔當。在法治中國建設中,要將政府全部工作納入法治的軌道,將農民基本權利納入法治保障。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上,政府要有所為、有所不為,特別是要在提供公共產品上有所為,在干預農民群眾自主選擇上則要有所不為。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實質上就是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農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就是要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和追求自由幸福的權利。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必須進一步賦予農民更多的組織資源,讓廣大農民在黨的領導下和憲法法律的框架內組織起來,通過合法的組織力量,積極應對市場風險,增強話語權利,復興社會活力,維護自身權益。
五、在工作方式上,既要重視制定“三農”政策,更要注重加強“三農”立法
政策與法律都是我們開展工作的基本依據和有效方式,二者既相互聯系、互為補充,又有很大的區別。在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進一步樹立憲法權威,加強“三農”領域的立法工作,加快構建“三農”發展的法律體系,全面提高“三農”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在新時代,我們必須更加重視推動“三農”領域的立法工作,在法治的軌道上推動“三農”工作。這方面的任務還相當重、空間還非常大。特別是要圍繞振興鄉村、實現城鄉融合發展、保護農民權利等方面加強立法工作,使農業成為開放的產業、農村成為開放的空間、農民成為開放的職業,以法治保障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只有全國城鄉制度的統一、平等、開放、公正,才能有效促進城鄉要素自由雙向流動,實現城鎮和鄉村的相得益彰、共同繁榮。我們必須轉變思想觀念和工作方式,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在高度重視“三農”政策制定的同時,更加注重全面加強“三農”領域立法的調研與統籌謀劃工作,推動完善“三農”立法,加強“三農”法治建設,實現“三農”工作從以政策指導為主向法治規范保障為主轉變。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歸結起來,最重要的就是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建立以維護和發展公民權利為核心的全國城鄉統一、平等、開放、公正的現代國家制度體系,改變長期以來不統一、不平等、不開放、不公正的城鄉關系,徹底打破城鄉之間的制度性壁壘,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從而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具體有三個重要方面:一是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和社會保障的自由接續轉移,人走到哪里,基本公共服務就跟到哪里;二是實現農業和農村集體產權的開放流動和城鄉融合發展,農民既可以進城當市民,市民也可以進村當農民;三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加強社會主義民主的法治建設,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著力改變公民權利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滯后局面,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作者單位: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經營管理》2018年12期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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