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世紀下半葉和20世紀下半葉既是法國城市化快速發展的時期, 也是鄉村城鎮化的關鍵時期。前一個時期, 除工業鄉鎮有所發展外, 鄉村城鎮化主要表現為鄉村人口的外流。工業的發展和城市的擴張, 將大量農民從鄉村中剝離出去, 客觀上也將鄉村與外部世界聯系起來。20世紀60年代之后, 城市的擴張、基礎設施的改善, 推動了人口的回流和“鄉村的復興”, 鄉村的社會結構和經濟功能也出現了較大的轉變。城市與鄉村的關系在一個多世紀的時間里逐漸從對立走向互動和互利。
城市作為人類生存的區域空間, 本身是與鄉村相對應而存在的, 兩者的關系復雜而多元。就歐洲的歷史經驗而言, 城市和鄉村的關系歷經各種變化, 到19世紀的工業化時期, 城市最終取得對鄉村的支配權。正是在這一時期, 歐洲實現了從傳統農業社會和鄉村文明向現代工業社會和城市文明的轉型。(1) 城市化 (或稱城鎮化) 與工業化相伴生, 成為現代化最顯著的標志之一。傳統農業社會也逐漸被卷入現代化的浪潮之中。所謂鄉村城鎮化, 一方面體現為城市對鄉村的“剝奪”, 如原有城市向郊區的擴展, 或鄉村人口的外流, 農民變為市民;另一方面也包括鄉村自身的發展, 鄉村變為城鎮, 或鄉村生活方式、思想觀念的城市化和現代化。(2)
從社會學的角度而言, 無論是城市化, 還是“鄉村城鎮化”的表達, 均暗含了以城市為中心的論調, 將鄉村看作城市的對立物, 強調鄉村對城市的依賴和仿效。(3) 但實際上, 城市化過程本身并不能脫離鄉村視角孤立地看待, 有關城市化的探討亦離不開鄉村這一參照物。另外, 鄉村社會的變遷也不能被簡單地理解為鄉村受城市影響, 或為城市所征服的歷史, 鄉村和城市是在相互的影響與協調中共同發展的。(4) 與19世紀相比, 20世紀下半葉的城市化及其內涵的轉變充分表明了這一點。因此, 對鄉村城鎮化進程的研究, 或許可以提供一個反觀城市化進程中鄉村社會的發展路徑及其與城市多重聯系的切入點。本文以法國為例, 選取19世紀下半葉和20世紀下半葉兩個時段, 在考察法國鄉村城鎮化進程及其特征的基礎上, 嘗試思考城鄉關系在這兩個集中城市化時期發生的轉變。
一、工業化的沖擊
在布羅代爾看來, 直到1914年, 甚至可能到1945年之前, 法國都是一個“古老的、以農立國的法蘭西, 即表現為集鎮、村莊、村落、分散的住所的法蘭西”。更確切地講, 是一個“城市-集鎮-村莊”共同構建的空間體系, “城市與村莊、城市與集鎮、城市與城市的眾多聯系不厭其煩地在編織法蘭西的物質生活網, 而城市則在其中起著提綱挈領的作用”, “作為鄉村的寄生者、剝削者, 城市支配著鄉村, 但又把鄉村的重要性提高到城市之上”。(1) 如何理解布羅代爾這段看似矛盾而又意味深長的話?
我們不妨從他對這一空間體系架構最為形象直觀的描述入手:
村莊和集鎮的基層居民點是一切經濟活動的基礎。……在一個集鎮的四周, 中間相隔一定的距離, 團團圍著幾個村莊, 就像一些小行星環繞在太陽四周一樣。集鎮和村莊加在一起, 通常同我們現今的一個“區”差不多大小。作為集中居住的基本單位, 這些‘區’又環繞在一個相當活躍的城市的四周:由此形成的面積不大的整體, ……稱之為‘地方’。這些‘地方’又分別納入到一個區域、一個省的范圍之內, 其成功和順利的程度取決于中心城市是否有足夠的向心力。建筑的構架逐漸趨向完善, 最終形成統一的民族和統一的民族市場。(2)
布羅代爾認為, 正是城市、集鎮和村莊之間的互動與聯系, 將法蘭西從分散狀態粘合為一個整體, 而其中鄉村和集鎮在很長時間里構成傳統社會的基石。
作為一個典型的農業大國, 整個19世紀, 法國鄉村人口在總人口中仍占絕大多數。19世紀上半葉是法國人口增長時期。1811年, 法國鄉村人口約為2340萬, 占總人口的79%;1841年, 鄉村人口增長到2690萬;1866年達到3050萬, 占總人口 (3800萬) 的70%。(3) 19世紀上半葉工業化的展開并未迅速改變法國的人口結構。在歐洲早期工業化國家中, 法國的城市化程度遠落后于英國和荷蘭, 甚至后起之秀德國。根據1866年的統計, 法國共有市鎮37548個。(4) 其中鄉鎮 (即人口少于2000的市鎮) 34767個, 2000到10000人的城鎮2595個, 人口超過10000的城鎮186個, 超過20000的城鎮僅有73個。(5) 如果以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來衡量城市化程度, 英國早在19世紀中葉城市人口便已過半, 德國是在1891年, 法國則遲至1931年才達到這一標準。(6) 但是到1975年時, 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國人都居住在城市。法國的人口在1851到1975年間增長了1600萬, 城市人口增長了4倍以上, 鄉村人口反而下降了1050萬。(7) 由此可見, 在一個世紀的時間里, 城市化扭轉了法國傳統的城鄉體系, 緩慢而徹底地改變了法蘭西古老的空間結構和面貌。正如彼得·克拉克所言, “農業的主導地位逐漸消退。城鎮經濟生活不再像之前一樣依附于農村, 而是逐漸由國家和國際勢力所主導”。(8)
不過, 盡管相對滯后, 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雙重作用, 對歷經大革命之后仍執守農業傳統的法國鄉村社會仍產生了較大的沖擊, 鄉村在“被城鎮化”的過程中開始直面現代化。
一些鄉村工業發達的地區逐漸發展為工業城鎮。里爾東北部的魯貝是從大鄉鎮發展為工業城市的成功典型。(1) 在利穆日 (Limoges) 的東南面, 路易十八的前首相德卡茲公爵于1826年建起一座由銀行家、貴族和商人共同投資管理的煤礦企業, 到1840年成為法國第四大工業企業。之前小小的德卡茲維爾 (Decazeville) 則發展成一個8000人口的小城鎮, “孤零零的”座落在鄉村世界中。居民大都是礦工, 住在簡易房屋中, 有來自英國的全職工人, 也有來自附近鄉村、仍從事農業生產的半熟練工人。(2)
位于城市附近的鄉鎮隨著城市本身的急劇擴展, 也會轉變為城郊或工業中心, 納入城市共同體的范圍。離巴黎9公里之遙的阿爾讓特伊 (Argenteuil) 直到1840年代仍是一個以農業生產為主的村莊, 有少數人為巴黎供應石膏, 或經營酒店、塞納河的擺渡等。到1870年代, 它已被納入巴黎的城市范圍, 成為工業外郊, 這里建起了工廠、船塢和高聳的鐵路橋。阿爾讓特伊離新建成的圣拉扎爾火車站僅15分鐘車程, 很快也成為巴黎人休閑放松之所, 出現了劃船俱樂部和供出租的別墅。連大名鼎鼎的印象派畫家克勞德·莫奈 (Claude Monet) 也為之吸引, 1872至1878年間居住于此。(3) 有些城市郊區的人口增長速度甚至快于城市本身。1836到1856年間, 巴黎、里昂、勒阿弗爾和里爾的城市人口年均增長率在0.4%—1.3%之間, 郊區的人口增長速度則高達3.9%—7%。這些郊區到1870年左右已與城市中心密切聯系在一起, 成為城市的一部分。(4)
另一個直觀的體現是法國學者所稱的“鄉村人口外流”。七月王朝時期, 人口增長對鄉村資源的壓力與日俱增, 出現了鄉村人口外流的第一個高峰。1830到1850年間, 每年平均約有4—5萬人離開鄉村遷往城市。(5) 季節性的人口流動在19世紀中葉則高達50萬, 后者是19世紀上半葉農村人口遷移的主體。(6) 不過, 以季節性為主的人口流動“并不是具有現代意義的人口城市化運動, 它們本質上是一種在傳統社會框架內的人口流動”。(7)
真正意義上的農村人口向城市遷移的高峰出現在19世紀下半葉。工商業發展給城市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對勞動力需求增加;同時, 以巴黎為中心的鐵路交通網的修建, 為勞動力遷移和流動提供了便利。根據萊維·勒布瓦耶的統計, 1841—1851年鄉村移民人數為84.9萬, 比前一個十年翻了將近一番, 1851—1861年規模繼續擴大, 達到126.5萬。19世紀50—60年代是鄉村人口外流的高峰, 每年約有13萬人從鄉村流向附近的城鎮或巴黎。此后, 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 鄉村人口外流的規模均保持在年均10萬人以上, 根據工業發展的節奏略有波動。(8) 到1911年左右, 2000人以上的城鎮中居住的人口已從1851年的25.5%增加到44.2%。同期不僅鄉村人口的相對比重下降, 絕對數量也有所下降:從1851年的2700萬減少到2200萬。(9) 雖然季節性移民仍然大量存在, 但永久性移民無疑是19世紀下半葉鄉村人口外流最突出的特征, 我們可以將之看作鄉村城鎮化的一種表現。
二、“走出鄉村”
對農民而言, 走出鄉村、變為城里人并非易事。背井離鄉的理由多種多樣, 但去往哪里?從事什么職業?如何在城市中定居下來?這些才是離鄉者面臨的挑戰。根據保羅-安德魯·羅森塔爾 (Paul-AndréRosental) 對44534份婚姻登記的樣本分析, 在19世紀的人口遷移中, 遠距離的跨區流動只占7.5%, 其中20%前往法蘭西島, 而且大都來自北部的諾爾省和巴黎盆地東部省份。布列塔尼、比利牛斯地區和東南部的移民即使跨區流動, 也更多前往較為發達的臨近地區。不過, 鐵路的修建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遠距離流動。1803—1849年, 跨區流動的比重僅為3.9%, 1880—1902年達到12.4%。(10)
鄉村人口流動存在地方差異。1881—1891年間, 以1881年人口為基數, 外流人口比重超過10%的地區主要集中在經濟相對落后的省區。如西部的阿摩爾濱海省, 西南部的多爾多涅省、科雷茲省、朗德省、阿列日省, 以及南部的阿韋龍省和洛澤爾省等, 這些地區外流人口均占到本省人口的15%以上。比重介于10—15%之間的省份主要位于法國中部一線和中央高原南部。北部的法蘭西島和上諾曼底, 東部的香檳地區, 中部的盧瓦爾河地區, 南部的地中海沿岸地區, 以及阿基坦的大西洋沿岸地區則是移民流入最多的地區。位于盧瓦爾河沿岸的安德爾-盧瓦爾省 (Indre-et-Loire) 是一個移民接收區, 1906—1911年間移民凈流入占人口比重為17.8%, 但這里人口少于2000的鄉鎮人口凈流出高達19.3%;緊鄰法蘭西島的馬恩省比率分別為2.1%和71.7%, 可見這一地區鄉鎮中的人口大量流向城市。(1)
大多數鄉村移民都在有限的地理范圍流動, 或受雇于鄉鎮工廠, 或前往臨近市鎮, 以之為跳板再進入大城市, 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南部尼姆地區的鄉村絲織業在1850年之后逐漸衰落, 來自塞汶山區和地中海低地的移民則轉而尋找諸如店員或裁縫之類的工作, 或者加入鐵路建設的大軍。還有些移民會先學點手藝再進入城市謀生。比如來自中央高原的農民會在馬爾勒 (Marlhes, 盧瓦爾省) 一類小城鎮的紡織工場里工作幾年, 再前往圣-埃蒂安 (Saint-魪tienne) 的大工廠。1833年出生于索姆省羅茲耶爾村 (Rosières) 的諾貝爾·特魯甘 (Norbert Truquin) , 先被父親送到亞眠當梳毛工學徒, 14歲時前往巴黎, 因卷入1848年革命, 被迫前往阿爾及利亞, 1855年回國后在里昂定居下來, 成為一名絲織工人。1865年出生于多菲內的讓娜·布維耶 (Jeanne Bouvier) , 父親在鐵路上工作, 母親種地。這一地區的葡萄種植受根瘤蚜蟲害影響后, 舉家被迫遷往里昂南部。讓娜11歲時被送入附近的絲織廠當童工。母親后來在巴黎的一家制刷廠找到工作, 帶著讓娜前往巴黎。在巴黎, 92%的家仆都來自窮苦的移民家庭。1850年之后, 70%以上的家仆都是女性, 她們每天從早上6點工作到晚上10點, 生存境遇仰賴于主人。(2) 此外, 隨著城市人口的增長, 住房、工廠、學校、公共建筑等基礎設施的需求增加, 建筑行業也吸引了大量的移民。(3) 生產節奏的加快, 工作機會的增加, 打破了農民季節性流動的節奏,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在城鎮中定居下來。
但要真正融入城市并不容易, 來自同一地區的移民在城市中出于自我保護, 往往會形成一個相對封閉的社交圈和居住區。巴黎的情況最為突出:來自奧弗涅的移民主要居住在11區的羅科特路 (Rue dela Roquette) 附近;來自布列塔尼的移民則集中于14、15區的蒙帕納斯車站附近;阿爾薩斯的移民以東北部19區的維萊特 (La Villette) 為中心居住。直到第二帝國末期, 利穆贊的移民也并未很好地融入他們所在的城市社區。(4) 即便如此, 移居者的生活習慣和觀念或多或少仍會受到城市的熏陶和影響。
鄉村外流人口通過各種途徑與村莊保持著密切的聯系, 這種聯系反過來拉近了鄉村與城市的距離, 并推動了鄉村社會的轉變。盡管研究視角不同, 羅杰·普賴斯和尤金·韋伯都將19世紀下半葉看作法國農業和鄉村邁向現代化的重要轉折點。普萊斯重點探討的是交通革命和市場結構的轉變如何促使法國農業從傳統走向現代。(5) 韋伯的《農民變成法國人》則聚焦于農民的物質生活和政治、文化心態的轉變。在他看來, 19世紀下半葉鄉村世界的生活條件發生了巨大的改變, 這種改變并非來自地方和國家, 而是來自城市, 是一種現代化的沖擊。(6) 第二帝國時期, 法國的鄉村較之以前更為開放。一方面, 更為通暢的公路和鐵路網, 鄉村地區學校的增多, 1849年之后“便士郵局”的普及, 使村民可以更便利地接觸到外部世界。另一方面, 前往城市的移民會帶回各種新的生活方式和觀念, 或許帶有一些炫耀的成份, 對仍居鄉土的村民而言也算一種刺激。
緊鄰大城市的地區, 富有的農民開始模仿攀比資產階級的生活。巴黎盆地參觀過1867年和1878年博覽會的農民, 把鐵爐、汽油燈、衣柜、折疊桌、裝飾華麗的床具, 以及禮拜日布爾喬亞們穿的衣服帶回村里。他們開始模仿城里人, 早上喝杯咖啡, 晚餐來點葡萄酒, 每周吃好幾次新鮮肉。(1) 很多回鄉的人會帶回接人待物的新風尚, 寄回信件、報紙和各種新奇的玩意, 提倡新的生活品味。有些回鄉度假, 或退休后回鄉定居的人, 會帶回城里的各種觀念和時髦:他們開始使用餐盤, 炫耀新自行車, 把房子粉刷一新, 裝上電燈。在方言盛行的地方, 會說幾句法語也被看作是“城里人”的象征。(2)
這種影響還體現在教育日益受到城市移民和農民的重視。很多移居到城里的農民發現讀寫和算術不僅對工作有幫助, 還可與家人保持聯系。即使自己沒有機會再學習, 也會將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因此, 19世紀下半葉教育的普及既有鄉村本身的需要, 也有政府和教育人士的推動。1881年, 法國中部奧弗涅多姆山省 (Puy-de-D觝me) 的昂貝爾 (Ambert) 教區學校并不多, 但入伍登記冊上的簽字表明這里文盲很少。當地學校教員解釋說, 那些遷往城里謀生的父母只有通過信件才能與家里聯系, 因此希望他們的孩子都能讀書寫字。(3) 對農民而言, 教育無疑是離開窮鄉僻壤、前往城市的通行證。南部洛澤爾省 (Lozère) 的蓬-德-蒙特維爾村 (Pont-de-Montvert) 可能是全法國最偏僻的村莊。地方議會在1880年成功申請到資金, 分別為四個人口只有120、66、46和20人的小村子建起學校。中央高原南部一向被看作法國落后地區的典型, 到1880年代, 這里已有至少852所學校, 學生人數達到24464人, 學校與學生比為1:29, 位居全國之首。到1881年, 法國85%的男性和77%的女性已能在結婚證上簽名, 一個世紀之前僅為47%和27%。(4)
鄉村人口的外流在一定程度上還緩解了人口增長對土地和鄉村生存空間造成的壓力, 一方面有利于農業生產方式的調整,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彼得·馬克菲將1852—1880年看作法國鄉村文明的頂峰時期。在他看來, 這30年的時間里, 法國農民安穩而富足, 教育、外出、接收新觀念都變得更為容易, 無論是語言、文化、生態, 還是生產方式, “此后法國的鄉村再沒有如此豐富多樣的人文和自然環境”。(5)農業技術的革新, 面向市場的專業化生產, 農民觀念的轉變……盡管到19世紀末, 法國的土地占有結構并未發生本質的變化, 仍以小土地所有為主, 但鄉村世界已緩緩打開通往現代化的大門。然而, 20世紀上半葉接連兩次世界大戰打斷了這一進程,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法國鄉村社會的發展才重回正軌。
三、“鄉村的復興”
戰后30年是法國經濟發展的黃金時期, 也是法國城市化加速發展的時期。1946年至1980年, 法國人口從4000萬左右增長到5300萬, 城市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比重從53%提高到75%。(6) 尤其是1954到1968年間, 城市人口大幅度增長, 年均增長率從1851—1954年間的0.9%上升到1954—1968年間的2.5%。到1975年, 50%的人口居住在5萬人以上的城市, 20%的人口居住在20萬人以上的大城市, 六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巴黎地區。(7)
這一時期, 城市向郊區的擴張較19世紀下半葉更為突出, 尤其是為應對城市人口膨脹帶來的住房、交通、服務設施等供應不足的問題, 城市不斷蠶食周圍的鄉村空間和農業用地, 城郊鄉村地帶逐漸被納入城市范圍。巴黎城市面積在1962到1968年間擴展了13%, 從1457平方公里增加到1651平方公里。同期, 超過5000居民的城鎮總面積從30169平方公里擴展到46687平方公里, 增長幅度為52.2%。(8) 法國南部艾克斯 (Aix) 的城市人口從1954年的4.8萬增長到1975年的11.5萬。位于城西南6公里的米勒區 (Milles) 原是一個2500居民的村莊, 面積約為3000公頃, 1967年之后逐漸被納入艾克斯的城郊發展規劃區中。到1974年, 已有700公頃土地為市政或投資者所購買, 另有150公頃土地屬于城市規劃帶, 共占該區面積四分之一以上。(9)
城市用地需求激增帶動了周圍土地價格攀升, 城郊農民出售土地的情況非常普遍。奧爾良地區以蔬菜、果園和苗圃種植為主, 供應巴黎的市場。人口增長很快打破了城鄉之間的平衡, 新的公路、住宅和超市等配套服務設施向城市周邊擴展。1965年之后奧爾良西北的布羅斯耶爾區 (Blossières) 果園徹底消失, 附近15公頃土地上陸續建起1200套住房。東北的阿爾貢 (Argonne) 被規劃為“優先城市化區域”, 原本計劃在這里建設4000—5000套住房, 以容納1.5到2萬居民, 1966年改在城東南的奧爾良-拉蘇爾斯 (Orléans-La Source) 進行。土地價格的上漲促使很多農民出售土地后改行換業。1968年, 包括奧爾良在內農業勞動者所占人口比例為4.5%, 到1975年下降到2.8%;奧爾良郊區的農業勞動者的比例則從8.3%下降到3.9%。(1)
與此同時, 城市工業和人口向郊區地帶的轉移帶動了鄉鎮企業的發展和城郊人口的增長。在弗朗什-孔德的盧埃河上游地區, 一個名叫韋伊拉凡村 (Vuillafans) 的薄板軋制廠在1955年提供上百個崗位;蒙杰索亞村 (Montgesoye) 的家具工廠在1957年雇傭35個工人。這兩個村是該地區唯一人口略有增長或保持穩定的村莊。位于城市郊區附近的鄉鎮, 另一個主要的功能是為工薪階層提供居所。一些不發展工業企業的鄉鎮, 工薪階層的人數也在增長。1956年, 少于2000居民的鄉鎮中, 在工商企業工作的雇工為89.4萬人, 占法國總雇工人數的15%。1962年, 居住在鄉鎮中的公職人員、雇員和工人多達233.8萬人, 分別占鄉鎮勞動力總數和鄉鎮人口的33%和13%, 到1968年分別增長到39%和15.7%。(2) 鄉鎮中水電、住房、道路等基礎設施的改善, 軌道交通、汽車、摩托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提供的便利, 尤其是相比城市更為便宜的房租, 使工薪階層更愿意住在遠離城市或工廠的鄉鎮, 工作地與居住地相分離。
由此帶來的一個顯著變化是工業鄉鎮和農業鄉鎮職能的分化, “城市化”這一概念也因此得以擴展。不僅出現了“郊區城市化”等術語, 而且城市規劃中專門提出了所謂的“工業或城市人口聚居區, 專門用來指代在城市或工廠工作、在鄉鎮中居住的人群所形成的聚居區。1962年, 有6544個鄉鎮被包括在此類聚居區范圍內, 1968年增加到6608個。在812個范圍較為明確的聚居區中, 有479個既包含鄉鎮也包含城鎮, 有84個則完全是鄉鎮。(3)
20世紀70年代之前, 大多數遠離城市聚居區的鄉鎮人口持續外流, 其年均人口增長率從1954年到1975年保持在負0.8%左右。與此同時, 位于城市聚居區周圍的鄉鎮人口則呈上升趨勢, 1954—1962年年均人口增長率為0.27%, 1968—1975年提高到1.28%, 1975—1982年達到1.93%。1975—1982年, 超過20萬的大城市人口平均下降了5%以上, 郊區人口略有增長, 但速度也有所放緩, 唯有城市周圍鄉鎮的人口增長比率最高。(4)
不過, 自20世紀60年代中后期, 以農業生產為主的鄉村地區也開始悄然發生變化。統計數據顯示, 1975—1982年, 遠離城市聚居區的鄉鎮年均人口增長率從此前的負0.8%變為正0.5%。這一時期, 城市年均人口增長率僅為0.2%, 鄉村地區則高達1.07%。(5) 部分地區鄉村人口的回升出現得更早。在羅訥—阿爾卑斯大區, 自1968年起, 除盧瓦爾省之外, 其他幾個省鄉鎮人口增長率均從負增長變為正增長。伊澤爾省和上薩瓦省的鄉鎮人口增長率分別高達1.06%和1.55%。(6)
無論是城市近郊工業鄉鎮人口的增長, 還是較為偏遠的農業鄉鎮人口的緩慢回升, “鄉村的復興”自20世紀70年代后成為普遍現象。(7) “鄉村的復興”包括郊區的城市化, 更多用來指代與“鄉村城鎮化” (8) 相伴隨出現的人口向鄉村的回流。(9)
鄉村吸引力的增加得益于鄉村地區基礎設施和生活條件的改善。法國政府從50、60年代推出一系列農業和鄉村改造計劃, 并設立“鄉村更新區”“山區經濟區”, 出臺“鄉村整治規劃”, 主要針對發展較為落后的鄉村地區, 著力于改善地方基礎設施, 推動農業發展的同時, 尤為注重服務業、住房和旅游業的發展。除道路、交通的改善外, 早在20世紀20年代, 電力便已在法國大部分鄉村普及。自來水的普及始于20世紀50年代, 1954年自來水僅惠及41%的鄉鎮, 1966年達到68%, 1980年左右, 98%以上的鄉鎮都安裝了自來水。(1) 商業、郵電等服務體系也日趨完善。位于法國西北部布雷斯特 (Brest) 附近的吉勒爾村 (Guilers) , 原以農業生產為主。1951年該村有居民2161人, 1968年減少到1849人, 勞動力占全村人口的35% (不滿20歲的年輕人占39%) 。1954年有435人從事農業生產, 到1971年僅剩230人, 農業雇工的人數也從77人減少到18人, 大多轉向第二產業。1969年, 村委會在原來的老村之外另建起250間新住宅, 形成新的居民區, 并致力于商店、學校、運動場地等配套設施的改善。1969年之后, 該村移民的數量逐漸超過外流人口數量, 人口開始緩慢回升。(2)
鄉村生活條件日益便利, 不同于城市的自然空間和田園風貌, 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城市群體前往旅游或定居。1966年, 法國鄉村接待游客總數為440萬, 1970年達到706.6萬。1969—1970年的調查中, 35718個被看作鄉鎮的村莊, 有17200個左右都接待游客, 也就是說50%左右的村莊都發展旅游業。其中有5000—5500個旅游鄉鎮接待的季節性游客人數超過其常住人口的50%, 海濱鄉鎮的這一比例更高。(3) 此外, 越來越多的本國或外國人在鄉村中購置房產, 作為退休住所、度假別墅, 或是房產投資, 在法國稱為第二居所, 第二居所往往成為鄉村旅游業住宿接待的主體。鄉村中第二居所的數量在1954年為33萬套, 1962年增加到63.8萬套, 1968年達到74.6萬套, 占鄉村住宅總數的13%。(4) 法國南部的普羅旺斯是僅次于巴黎的法國第二大旅游圣地, 這里第二居所的購置數量自1975年之后20多年的時間翻了一番, 1999年為41.5萬套, 占法國第二套住宅比例的16%, 位居全國之首。(5) 一些地處偏僻的村莊也同樣受到城里人的青睞。圣伯納 (St-Bonnet-le-Froid) 是位于中央高原上盧瓦爾省的一個小山村。1968到1990年, 這里的居民人數從145增加到180人。外地人在此購買第二居所的數量增長了45%, 而當地新建民居的數量僅增長了15%。村里建有24家店鋪, 其中有3家賓館, 5家餐廳, 70%的人都從事與旅游業等第三產業相關的工作。(6)
“鄉村復興”帶來諸多結構性的影響。鄉村人口的回升, 尤其是定居者的增加和休閑旅游業的發展, 對鄉鎮的基礎設施和服務業等配套設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也促使鄉村更為注重保護自身特有的自然和文化景觀, 增強吸引力。在1968年, 法國鄉村中超過80%的房屋都超過50年歷史, 50%的房子甚至超過一百年。20世紀50年代興起的“法國農舍”運動, 使大量因人口外流被空置的房屋得以重新利用。這些舊房也成為鄉村的建筑遺產, 在不改變外觀的基礎上對之加以改造。此外, 新的道路、住宅、服務中心和公共活動場所的修建, 在鄉村中形成新的居住區。鄉村這一曾以農業生產為主的空間, 獲得了新的商業價值, 日益成為“逆城市化”時代新的居住、消費和休閑的場所。
與此同時, 鄉村的社會經濟結構也出現了較大的轉變, 鄉鎮的功能日趨多樣化。農業生產者在大多數鄉鎮的比例有所下降, 鄉村社會結構呈現出多樣性。根據1975年的統計數據, 農業勞動者 (含農業雇工) 占鄉村勞動力的比重為41%, 其他職業者占59%, 其中工商業老板15.4%;自由職業者13.6%;雇員13.1%;工人48.7%, 公職人員6.4%。(7) 有些以旅游業為主的鄉鎮或工業鄉鎮, 非農人口所占比重更高。根據貝爾納·凱澤 (Bernard Kayser) 的研究, 法國鄉鎮可以劃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小型的老齡化農業村莊, 居民主體多是老一代的農民和退休人士。二是位于城郊、完全從屬于城市的工業鄉鎮, 主要從事工業生產或提供居住等服務。在這兩者之間, 存在一種新型的、與城市有著共生和互動關系的鄉村世界:有為市場而生產、農業生產者占主體的農業鄉鎮;有社會結構多樣、非農產業占主體的綜合性鄉鎮;也有以定居或休閑娛樂為主的旅游鄉鎮。(1) 1996年法國國家統計局專門調整術語, 將法國的市鎮區分為城市主導型空間和鄉村主導型空間。從這一層面而言, 到20世紀末, 鄉村似乎取得了與城市相對等的位置。
余論
19世紀下半葉和20世紀下半葉是法國鄉村城鎮化發展的兩個關鍵時期, 在鄉村社會經濟功能轉型的同時, 城鄉關系也呈現出不同的特征。19世紀的工業化浪潮, 開啟了法國從傳統鄉村社會向現代城市文明的變遷之路。直到20世紀60年代之前, 城市主要以一種“掠奪者”的形象出現。(2) 工業的發展、城市的擴張, 不斷擠壓、蠶食農業生產空間和鄉村景觀, 同時也將大量農民從鄉村中剝離出去, 為城市的經濟發展提供勞動力。不可否認的是, 這種“掠奪”客觀上緩解了鄉村人口過剩、土地資源不足的窘況, 也打開了傳統鄉村社會通往現代化的大門。交通道路的改善、通信工具的日漸普及, 以及外流人口從城市帶回的新觀念, 將鄉村與外部世界聯系起來, 在推動農業生產方式現代化的同時, 也帶來了鄉村生活方式、教育文化和思想觀念的轉變。但究其實質而言, 城市在這一過程中居于主導地位, 鄉村日益成為城市發展的附屬空間, 城鄉關系體現出一種二元的對立性。
自20世紀60年代之后, 法國鄉村在歷經一個半世紀的人口外流之后, 重新成為現代人定居生活、休閑娛樂的偏愛之地。“鄉村的復興”帶來了城鄉關系的新變化, 作為“掠奪者”的城市開始“反哺”鄉村, 城市和鄉村從對立走向互動和互利。過度城市化帶來的一系列“城市病”, 衍生出一種對鄉村生活和自然景觀懷舊探幽之情的“思鄉病”。“重返鄉村”帶來了鄉村的復興, 賦予鄉村空間以新的經濟、社會和文化功能。一方面, 鄉村生活方式的日益現代化, 代表著對城市價值觀的認同;另一方面, 鄉村也力求保持其不同于城市的生活空間和文化特質, 這種獨立性正是其魅力之所在。便利快捷的城市生活與休閑放松的鄉居時光, 共同構建起現代法國人的日常生活圖景。
綜而觀之, 若干世紀以來, 以小城市為中心的“地區”網狀布局依然存在, (3) 以之為橋梁, 鄉村與城市以更密切的方式聯系在一起, 兩者之間的“鴻溝”似乎趨于消解, 尤其是布羅代爾所說的“鄉村的重要性”再度被凸顯出來。與此同時, 也要看到這種“復興”給鄉村空間帶來的挑戰。城市的擴張對農業用地的侵占, 外來者的涌入對鄉村自然和人文景觀的破壞……鄉村如何避免再度為消費主義的熱潮所“蠶食”?相比于馬克菲所說的19世紀下半葉鄉村文明的頂峰, 20世紀下半葉法國的鄉村社會無疑更為現代化, 但如何保留住他所看重的往昔鄉村“豐富多樣的人文和自然環境”, 這才是后城市化時代值得深思的問題。
基金: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歐洲農村城鎮化進程及借鑒意義研究” (14JZD038) 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武漢大學歷史學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歷史教學問題 2018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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