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實現,關鍵在于農民主體性的有效激活。而激活農民主體性的核心議題,是以體制機制變革達致還權賦能。為深入理解鄉村振興背景下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作用機理,研究以利益牽引為視角,以還權賦能為主線,著眼產業發展與農民參與的雙向互動,建構了基于“契合度—參與性”的牽引式治理分析框架。以陜西省禮泉縣Y村為個案,以產業發展激活農民的主體性,關鍵在于構建牽引式治理的銜接機制、參與機制、共贏機制和培育機制。而理想型牽引式治理的遷移擴散,需要實現鄉土邏輯、利益邏輯和制度邏輯的有效契合,實現產業的嵌入與融合,強化農民的組織和參與,落實多方的合作與共贏。
關鍵詞:鄉村振興;產業發展;農民主體性;牽引式治理;還權賦能
一、還權賦能:激活農民主體性的核心議題
在鄉村振興背景下,有效激活農民主體性成為重要任務。理論界關于激活農民主體性的既有議題,循著“誰來激活”和“如何激活”兩條進路展開,但對激活農民主體性過程的載體何在、還權賦能的改革取向何以激活農民的主體性等問題,仍有待進一步探討。以產業發展為支撐載體,以還權賦能為核心取向,以體制機制變革為根本保障,契合鄉村振興的時代特點,抓住制約農民主體性的根本性問題,為鄉村振興背景下激活農民主體性提供新的嘗試。
(一)激活農民主體性的既有議題
農民是鄉村振興的核心主體,有效激活農民主體性,是全面實施鄉村振興的題中之義。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鄉村研究范式開啟了由“國家視角”向“農民本位”的轉換進程,推動農民主體性研究走向深入。總體看,學者們圍繞“誰來激活農民主體性”“如何激活農民主體性”等議題,形成了較為豐富的研究成果。
關于誰來激活農民主體性,已有研究主要聚焦政府、政黨、市場、社會等主體。如政府層面,主要通過政策松綁、改革賦權與思想引導等職能履行來實現。政黨組織,主要依靠黨建引領自治的方式,推動政治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來達成。市場主體,主要憑借對農民主體地位的尊重和市場權利的維護,推動產業持續發展。社會力量,主要借助社會工作者等力量來落地。而關于如何激活農民主體性,既有研究循著還權賦能、制度建構、文化涵育與組織推動等路徑展開。還權賦能論者強調,權利不足與能力弱化是農民主體性缺失的突出表現,主張實施以體制機制變革為支撐的還權賦能。制度建構論者認為,制度創新可以為激活農民主體性提供制度基礎,強調要健全公共性的集體土地所有制、自治性的村民自治制度和保護性的城鄉二元制度。文化涵育論者指出,文化的涵育功能可以為激活農民主體性鑄魂塑能,倡導對農民的價值引領、認同培育與素能提升。組織推動論者堅持,去組織化是制約農民主體性的重要癥結,主張通過農民組織化激活農民主體性。既有研究關注了激活農民主體性的多元主體和多維路徑,為研究鄉村振興背景下的農民主體性激活提供了重要借鑒。
(二)以產業發展實現還權賦能的新嘗試
在眾多激活農民主體性的研究路徑中,還權賦能的主張契合了鄉村振興的時代特點,抓住了制約農民主體性發揮的根本性問題。還權賦能理論,發軔于上世紀80年代的西方企業管理實踐,被用于員工行為的潛能激發、員工心理的效能感提升等方面,后被拓展到社會工作等領域,旨在幫助目標群體擺脫權利不足、能力弱化、認同缺位等不利狀態,協助其實現權利保障、能力提升與認同建構。在鄉村振興背景下,農民主體性的核心問題是權利和能力問題,關鍵在體制機制保障,以還權賦能為核心議題,厘清了農民主體性缺失的關鍵問題——“權能缺失”,明確了激活農民主體性的改革思路——“還權賦能”,找到了重塑農民主體性的長效路徑——“體制機制變革”,可以作為鄉村振興背景下激活農民主體性的理論指導和實踐遵循。
同時,在鄉村振興背景下,產業發展能夠為實現還權賦能和激活農民主體性提供載體支撐。既有研究關注了農村產業化中的農民主體性問題,強調要尊重維護農民主體地位和市場權利,但其落腳點仍然是如何推動產業持續發展,并未將產業發展作為實踐載體予以重視,對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實現機理闡釋更是欠缺。現實觀察也表明,產業發展較好的地區,其農民主體性往往得到有效彰顯。在鄉村振興背景下,健康持續的產業發展,既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核心動力,又是解決農村一切問題的前提條件,能夠為激活農民主體性注入活力。為此,堅持以產業發展為載體支撐,以還權賦能為改革取向,以體制機制變革為根本保障,可以為鄉村振興背景下農民主體性激活提供新的改革策略和實踐方案。
在鄉村振興背景下,以產業發展實現還權賦能,進而激活農民主體性的理論進路何以可行,產業發展與農民主體性之間的互動邏輯如何連接,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實現機制如何構建,如何找到一條產業發展賦能農民主體性的理想之路,這些問題亟待從學理上予以解讀、類型上進行分析,以期實現產業健康發展與農民主體性有效激活的良性互動。
二、牽引式治理:一個以還權賦能為主線的分析框架
為深入解讀產業發展與農民主體性之間的互動關系,深度回答鄉村振興背景下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共性特點,深刻揭示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作用機理和實現機制,研究以利益為視角,以還權賦能為主線,建構了基于“契合度—參與性”的“牽引式治理”分析框架,旨在從學理上作出系統回應。
(一)牽引式治理的框架建構
在鄉村振興背景下,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有效實現,有賴于產業發展作用于農民主體的核心機理——利益牽引的有效發揮。利益是馬克思主義的核心范疇之一,馬克思曾指出:“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從功能角度看,利益對人們行為具有重要的牽引作用,它是人們作出選擇的基本依據,付諸行動的關鍵動力,權衡得失的重要尺度,產生矛盾的重要誘因,調解糾紛的基本途徑,預見走向的重要考量。為深入考察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實現機制,研究緊扣企業與農民的雙向互動,并以“契合度—參與性”為基本分析維度,發現了產業發展作用于農民行為的核心機理——利益牽引,建構了“牽引式治理”的分析框架。
同時,牽引式治理的分析框架特別將“還權賦能”作為核心取向貫穿始終,注重分析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作用過程和實現邏輯。就作用過程來看,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大體經歷如下共性階段:一是在互動中銜接。還權賦能要求實現思想與能力銜接。產業與農民的互動,始于產業的引入與布局,發展于產業的利益激勵與農民利益需求的對接,并借助企業和村莊的動員轉化、教育培訓,落腳到農民的思想觀念、經營能力的銜接。二是在銜接中參與。還權賦能強調尊重農民參與治理的權利。在思想銜接與能力銜接基礎上,借助產業發展的利益驅動和黨員干部的模范行動,以及企業提供務工機會、服務供給、質量監控等多種保障,農民廣泛參與產業發展成為現實,參與治理的權利得到維護。三是在參與中共贏。還權賦能倡導維護農民的市場權益。在廣泛參與基礎上,村莊能夠以農民股份合作社等多種形式,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制定規則制度、協調矛盾糾紛,實現多方共贏發展,農民市場權益得到保障。四是在共贏中培育。還權賦能主張提升農民的綜合素能。在共贏發展過程中,借助服務意識、責任觀念、誠信理念等再教育,實現全方位的還權賦能,農民的主體自覺、行動能力、創造精神得到提升,農民主體性得以有效激活。就實現邏輯看,在牽引式治理的互動銜接、組織參與、共贏發展、素能培育等各階段,還權賦能的理論關懷始終存在,并分別以思想觀念調適、市場經營能力培育、參與權利保障、市場權益維護、綜合素能提升等形式貫穿其中,成為理解牽引式治理的邏輯主線。
(二)牽引式治理的內涵特征
在提出與界定“牽引式治理”內涵時,研究特別注意與“中心式治理”“賦能型治理”“優勢治理”等現有概念進行區分和對話。如“中心式治理”強調對處于社會網絡結構中心位置的貧困農民治理,而“牽引式治理”關注全體農民的主體性激活,實現了研究對象的拓展。“賦能型治理”關注外在要素如黨建引領、載體創新、技術運用和治理革新等治理資源對農民主體的賦能,而“牽引式治理”則立足農民主體、堅持向內挖掘,強調利益因素對農民主體性的內在驅動。“優勢治理”側重政府和農民關系的清晰厘定,及其各自治理優勢的發揮,而“牽引式治理”則強調產業與農民的雙向互動,主張在互動銜接、組織參與、共贏發展、素能培育等過程中,實現農民主體性的有效激活。
所謂牽引式治理,是指在產業發展的利益牽引下,企業主體借助村莊的組織動員,推動農民逐漸調適思想觀念、提升素質能力以適應產業發展需要,并在參與產業發展、共享發展紅利等過程中,以體制機制變革為支撐落實還權賦能,逐步實現主體性的有效激活。可以說,在牽引式治理中,企業是關鍵主體,村莊是重要依托,農民是關照對象,利益牽引是核心機理,體制機制建構是有力保障,還權賦能是價值關切。特別指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業發展必須符合市場需要,具備發展農業產業的降水、光照、土壤等物理條件,相匹配的風俗、慣習、禮儀等文化環境,相契合的政府意愿和產業政策,相配套的產業環境和市場條件等基礎支撐,這是牽引式治理發揮作用的先決條件,也是本文研究的前提假設。背離市場需要、難以存活的產業,其牽引式治理作用無從談起。
(三)牽引式治理的效果評價
在產業發展過程中,牽引式治理激活農民主體性的成效評判,應當從其作用過程來把握,重點考察產業契合度、農民參與性及其兩者形成的整體合力。產業契合度是指引入或布局的產業,要與農民的利益訴求相契合。這其中既有利益的一致對接,又有利益的有效滿足,這是影響農民參與積極性的關鍵要素,也是激活農民主體性的基礎條件。同時,農民作為受作用的一方,不是消極被動的,而是積極能動的主體。農民參與性就是農民對產業發展的特殊回應方式,表現為參與意識的強弱、參與能力的大小、參與實踐層面的廣窄等多方差異性。農民參與性是產業發展持續性的內在要求,也是農民主體性激活與否的突出表現。兩者的整體合力是指產業契合度與農民參與性的良性互動,產業發展因有了高質量的群眾參與而力量倍增,農民主體性因有了高質量的產業發展而有效激活。
圖1 產業契合度、農民參與性與牽引式治理成效的關系
圖2 產業契合度、農民參與性及其組合的牽引式治理類型
如圖1所示,射線OB為平分線,代表產業契合度與農民參與性均得到有效體現,形成了最佳治理合力。XOB區域,顯示村民的參與性較強,但產業契合度不足;YOA區域,顯示產業契合度較高,但村民的參與程度不足,兩者都未能實現較好的治理成效。射線OA代表產業發展的一般契合狀態,由于農民參與性的欠缺,即使企業能夠從產業發展中實現短期盈利,也很難實現企業、農民、村莊等多方的共贏發展。區域AOB,代表企業在實現自身發展的同時,力圖帶領農民共贏發展,但因產業契合度不夠因而吸納農民參與性的效力有限,距離牽引式治理的理想成效仍存在一定差距。
(四)牽引式治理的類型劃分
基于“契合度—參與性”的分析框架,根據產業發展與農民主體性的多元互動狀態,可以將實踐中出現的特點不同、效果迥異的牽引式治理實踐進一步類型化。如圖2所示,牽引式治理大致可以分為四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位于象限Ⅰ,是“同心同向”型的牽引式治理。作為牽引式治理的理想類型,象限內實現了產業高度契合與農民積極參與的良性互動,農民主體性得到了有效激活。實踐中,由于利益契合和利益滿足,農民能夠主動轉變觀念、提升能力,自覺把產業發展當作集體的事業,積極發揮自主性、能動性、創造性,實現了產業、農民、村莊的共贏發展,展現出良好的示范效應。
第二種類型位于象限Ⅱ,是“有心無力”型的牽引式治理。這種類型下,由于利益實現程度較低,較高的產業契合無法吸引農民的積極參與,農民主體性的激活程度十分有限。此時,盡管利益比較契合,但產業發展帶來的收益預期較低,經過利益比較,理性的農民仍然選擇其他收入相對較高的行業。如盡管部分扶貧產業契合了農民的利益需要,但由于臨時性崗位的收入有限,缺乏收益的比較優勢,仍然無法吸引青壯年勞動力參與其中。
第三種類型位于象限Ⅳ,是“強人所難”型的牽引式治理。這種類型下,經由特殊的動員施壓,較低的產業契合轉化為推動農民較高的參與,農民主體性發揮呈現“虛高”狀態。此時,產業發展與農民利益契合度不高,但迫于企業和村莊的反復動員和強力施壓,農民被迫壓制主體意愿,勉強參與產業發展。但由于存在利益偏差,部分農民會選擇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等消極參與行為,在看似“集體參與”的虛高表現中,致使農民主體性被誤讀和曲解。
第四種類型位于象限Ⅲ,是“徒勞無功”型的牽引式治理。這種類型下,由于產業低契合與農民低參與的相互疊加,形成了農民主體性的無效發揮。此時,由于利益相悖,產業自布局進入即遭到農民排斥,如一些污染性的企業進入農村后,農民非但不愿參與,更拒絕為企業發展提供支持。同時,隨著環境污染帶給農民生活困擾的加劇,甚至會爆發農民與企業的矛盾沖突,不僅導致企業發展困難重重,而且使得農民主體性激活成為泡影。
可見,在鄉村振興背景下,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成敗,關鍵在于產業契合度與農民參與性的互動情況。不同的互動組合,將會形成不同的牽引式治理類型,產生不同的治理績效。
三、牽引式治理: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實現機制
在前期調研基礎上,綜合案例選擇的典型性、路徑推進的代表性、資料獲取的便捷性等因素,研究選取陜西省咸陽市禮泉縣Y村作為案例樣本,以解釋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牽引式治理實現機制。Y村地處關中平原,共62戶286人,土地面積709畝,有“關中第一村”的美譽。自2007年始,Y村在村支書G的帶領下,堅持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大力發展鄉村旅游產業,讓農民廣泛參與產業發展、共享產業發展紅利,2020年旅游產業收入10億元,村民人均純收入10萬元,并于2021年獲評全國鄉村特色產業億元村,達致了村莊產業發展與農民主體性激活的雙贏局面。回顧Y村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的實踐過程,牽引式治理的實現主要依托銜接機制、參與機制、共贏機制與培育機制的有效發揮。
(一)銜接機制:牽引式治理的基礎條件
以還權賦能為基本要求的牽引式治理,主張強化農民的市場思維觀念和生產經營能力,使之具備與產業發展相匹配的思想意識和行為能力。在鄉村振興中,通過建立農民與產業發展的銜接機制,實現農民與產業發展的思想銜接和能力銜接,成為牽引式治理的基礎條件。
Y村的產業發展是黨支部帶領農民在集體經濟架構上發展起來的,農民和村集體天然地成為了產業發展的企業主體。這種天然鏈接,使得企業能夠有效依托村莊的治理資源,降低了企業與農民的合作成本。但在產業發展初期,Y村也面臨著農民思想轉型與能力提升的問題。為此,一方面,村黨支部以觀念轉變促進思想銜接。針對部分群眾對發展鄉村旅游持觀望、質疑態度,Y村通過“鄉土”的價值挖掘、“資源”的認知教育,讓農民重新認識鄉村生活的旅游價值。通過市場觀念的強化、服務意識的教育、契約觀念的增強,培育與鄉村旅游相契合的價值觀念。通過黨員的模范行動、集體經濟的財力支持、“免費景區+免收租金”模式的管理創新,快速發展起了“農家樂+民俗街”的產業形態,形成了農民參與產業發展的示范效應。在經濟利益驅動和熟人關系治理的影響下,農民逐步轉變了對產業發展的觀念和態度,為農民參與產業發展奠定了思想基礎。
另一方面,以教育培訓推動能力銜接。馬克思指出:“要改變一般人的本性,使它獲得一定勞動部門的技能和技巧,成為發達的和專門的勞動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訓練。”針對部分群眾缺乏參與鄉村旅游的知識和能力的實際,Y村把教育農民作為重點任務,組織成立了農民學校,定期開展產業政策、服務標準與工作要求等知識技能培訓;成立創業就業工作服務站,為有需求的農民提供創業咨詢、就業指導、貸款抵押等服務,提高農民的就業創業能力。同時發揮平臺組織的治理優勢,讓農民無成本或低成本進入農民創業平臺,不斷提升農民合作經營與致富能力。通過教育引導,農民因具備了與產業發展相一致的思想共識、相匹配的能力條件能夠參與到產業發展之中,并為牽引式治理的作用發揮提供基礎條件。
(二)參與機制:牽引式治理的實現方式
以還權賦能為核心主張的牽引式治理,強調參與生產經營管理是農民的基本權利,主張讓農民更加廣泛、深入、有效地參與產業發展。而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主體、主體性不是先驗和預成的,而是在實踐中生成、確證和提升的。”通過健全農民融入產業發展的參與機制,讓農民更廣泛、更深入、更有效地參與產業發展是牽引式治理的實現方式。
一是在分享發展機遇中形成廣泛參與。產業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市場機遇,使得農民就近創業就業、致富增收成為可能。如鄉村旅游帶動了銷售、加工行業的發展,客流量的激增催生了民宿、餐飲行業的火爆,需求的升級助力新業態、新領域不斷涌現,使得農民能夠廣泛參與到產業發展的各個環節,在分享發展機會的同時,越來越多的農民也被深深地吸納到產業發展之中。
二是在矛盾糾紛調處中實現深度參與。產業發展不僅帶來發展機遇,也催生矛盾糾紛。在產業發展中,Y村先后遭遇了游客激增帶來的餐飲供需矛盾、生產經營引發的農民合作矛盾、收入懸殊導致利益分配矛盾等問題。為此,Y村健全落實了村級民主決策機制,規范完善了“四議兩公開”制度,創新開設“明理堂”作為常態化協商平臺,讓農民在參與決策、參與協商的過程中,自主化解矛盾糾紛,實現參與進程深化。
三是在制度規范中提升農民參與實效。道格拉斯·C.諾思指出:“制度是一個社會的博弈規則,是一些人為設計的、形塑人們互動關系的約束。”從功能看,制度具有穩定預期、規范行為、減少機會主義與促成合作行為的作用。Y村制定了商戶分組自治制度,將全村商戶按照經營品類和所處位置劃分成若干小組,借助“發誓文化”的承諾機制、動態打分的考評機制、失信經營的淘汰機制,有效規范了商戶的生產經營行為。制定了特色小吃街管理規范,涵蓋從商戶經營項目的申報認領,到項目經營資格的擇優錄用,從特色小吃品類的統籌布局,到最低收入補貼的維持保障收入補貼,從對后進戶的改進指導,到失信經營商戶的懲戒退出,在有效規范商戶經營秩序的同時,保障了農民的經濟利益,提高了農民參與生產經營的積極性。總之,通過分享發展機遇、參與矛盾調處、規范生產經營,農民廣泛、深入、有效地參與到了產業發展之中,參與治理的基本權利得到維護。
(三)共贏機制:牽引式治理的動力支撐
以還權賦能為改革取向的牽引式治理,倡導通過體制機制建設實現多方主體的共贏發展,實現對農民市場權益的有效維護。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發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終的判斷標準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發展成果。”實現改革發展成果共享,讓參與產業的利益相關方都能分享發展紅利,是牽引式治理的動力支撐。
其一,干部讓利謀共贏。實現共贏發展,干部作風是關鍵。特權思想與特權現象,不僅是中國共產黨作風建設的大敵,也與農民群眾的日常期待、產業發展的市場環境格格不入。在產業發展中,Y村村支書主動放棄持有合作社的股份,以自己的模范行動詮釋著共產黨人造福村民的初心,并帶動普通黨員干部的作風轉變。如今,“干部隊伍就是服務隊”“誰搞特權誰就沒有威信”等成為Y村干部的思想共識和行動指引,深深贏得村民和商戶的認同支持,為共贏發展營造了良好氛圍。
其二,利益聯結帶共贏。利益聯結是實現共贏發展的粘合劑與動力源。在實踐中,Y村把優勢產業進行股權化改造,創辦了20余家股份制合作社,充分吸納本村村民、周邊村民和外來商戶入股分紅,形成了全民參與、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體。借助股份合作社改革,不僅實現農民在產業發展中穩定獲益,而且促進農村多元主體由松散型的“利益相關”轉向緊密型的“利益聯結”,助推多元合作的持久維系。
其三,利益協調保共贏。為了協調多元主體間的利益分配矛盾,推動實現共贏發展,Y村充分發揮利益要素的協調功能,創新設置了“三股共有”的股權結構。例如,基本股中的38%留歸集體,剩余62%量化到戶,股份持有人須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從而保障了村民的基本利益。村民可以交叉持股,自主選擇持有農家樂、合作社等不同類別的股份,強化農民的利益聯結。為防止收入兩極分化,專門設置調節股,優先保證小戶入股權利,并對分紅金額予以傾斜;同時,對大戶入股金額加以限制,超過一定標準的股份在分紅時適當減少,達到收入分配合理調節的目的。可見,在干部讓利的示范帶動下,借助股份合作的利益聯結、股權結構的利益協調,農民的共贏發展有了組織制度支持,農民持續參與產業發展有了長效保障。
(四)培育機制:牽引式治理的價值依歸
以還權賦能為價值關切的牽引式治理,重視對農民自主性、能動性、創造性的系統培育,強調對主體價值、行動能力、創造精神的有效激發。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農民主體性是指農民在日常生產和生活實踐中所展現的自主性、能動性與創造性。健全農民培育機制,不斷增強農民的自主性、能動性、創造性,是牽引式治理的價值依歸。
第一,在認同強化中增強農民自主性。自主性是主體性的首要特征,是“主體在作用于客體的過程中所顯示的‘主人’性質”。法蘭克福揭示了自我認同與自主性發揮的內在關聯性,為激發農民自主性提供了啟示。實踐中,Y村通過村莊歷史、民俗文化、地方名片等地方性知識的深度挖掘,讓農民對生活于其中的鄉土文明有了全新的文化體認與精神認同。同時,鄉村旅游的利益實現、鄉村教育的文化培育、鄉村實踐的日常參與,使得農民對自身的主體地位、行動能力、主體價值進行再確認,主體自覺日漸形成,自主性也隨之增強。
第二,在責任內化中發揮農民能動性。能動性是主體性的內在規定,是“主體在對象性活動中表現出來的主動性質”。從邏輯上講,內化于心的責任認知是一種內驅力量,是外顯于行的主體能動性發揮的基礎支撐。Y村以股份合作社為利益紐帶,讓農民明白產業發展與個體利益實現休戚與共的道理,逐步實現了共同體意識的再造與農民主體責任的內化,并促成農民自發成立了各類協會組織,自覺開展對商戶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活動。正是借助日常化的參與實踐,農民有效地將責任認知轉換為責任行動,并最終落實為能動性的有效發揮。
第三,在利益實現中激發農民創造性。創造性是主體性的最高層次,是“人全面發展的根本特征和最高目標。”徐勇基于農民改變生活的系列努力及其展現的創造性精神,得出了“農民改變中國”的論斷。回顧Y村產業發展歷程,從產業規劃吸納民意到產業實施依靠民智,從產業發展帶動民富到產業持續匯聚民力,正是在尊重、維護、實現、保障農民主體利益的過程中,農民創造性得到了生動彰顯,產業發展也獲得了源源不斷的動力。
四、邏輯契合:理想型牽引式治理的實現理路
鄉村振興背景下,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是一個嶄新的學術命題。從應然邏輯看,產業發展激活農民主體性,需要依托以利益牽引為動力、以還權賦能為主線的牽引式治理,憑借銜接機制、參與機制、共贏機制和培育機制來落地。從實然角度看,依托牽引式治理的實踐優勢,Y村實現了農民與產業在市場思維與經營能力的有效銜接,并以參與治理、共享發展、素能培育為形式,保障了農民的治理性權利和市場性權益,增強了農民的自主性、能動性、創造性,達致了還權賦能和農民主體性激活的實踐效果。而理想型牽引式治理的遷移擴散,需要實現鄉土邏輯、利益邏輯、制度邏輯的有效契合,推動產業的嵌入與融合,強化農民的組織和參與,保障多方的合作與共贏。
(一)鄉土邏輯:實現產業的嵌入與融合是前提
牽引式治理實現的社會基礎是鄉村社會,其遵循的基本邏輯是鄉土邏輯。卡爾·波蘭尼認為,人類的經濟活動總是“嵌入”于社會之中,且無法與社會“脫嵌”。鄉村振興背景下,產業發展同樣“深深地嵌入于各種文化和結構設置之中”,從產業的選擇布局到嵌入融合再到落地生根,都要充分考慮當地的治理環境、市場條件、社會基礎。一般來看,內源式的產業發展能夠依托村莊內部的治理資源,如依托關系的強鏈接、交易的低成本、規范的強約束等更容易達成合作,但同樣面臨農民觀念轉型與組織整合問題。外引式的產業布局,則首先需要打通鄉村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實現治理邏輯的鄉土轉換。在實踐中,市場主體既要依托政府的產業政策支持,又要借助村莊權威的治理優勢,培育形成市場利益驅動與鄉村關系治理的合力,實現鄉村的內在整合。只有當產業實現由選擇布局的“嵌入”到與鄉村自我發展的“融合”,牽引式治理功能才會逐漸顯現。
(二)利益邏輯:強化農民的組織和參與是關鍵
牽引式治理實現的現實動力是利益牽引,其遵循的運行邏輯是利益邏輯。無論是對農民的動員組織,還是對農民參與的循序提升,都離不開農民利益的關照與維護。雪莉·阿恩斯坦根據公眾參與程度高低,提出了涵蓋3個階段8個階梯的參與階梯理論。從對農民的組織動員到農民的積極參與,遵循著參與階梯的發展邏輯,需要從對農民的有效組織起步,融入對農民的教育、引導農民參與協商、合作,讓農民在循序漸進中提升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就此而言,在推進產業發展過程中,要注意優化農民的組織方式,如借助典型示范與利益關照,激活農民的參與動力;同時,對農民自組織進行規范和培育,讓農民以組織化的形式參與到鄉村產業發展。在參與的過程中,要注意整合利用教育培訓帶來的觀念能力塑造,產業發展帶來的利益回饋,矛盾協調給予的效能反饋,以及股份合作培育的責任內化,文明公約培育的行為規范等多方合力,不斷推動農民在參與產業發展中,對自身的主體地位進行再確認,主體能力進行再認同,主體價值進行再明確,為農民主體性激活創造重要條件。
(三)制度邏輯:落實多方的合作與共贏是保障
牽引式治理實現的長效保障是制度建設,其體現的內在邏輯是制度邏輯。推動多方的持久合作與共贏發展,歸根結底需要體制機制建設,需要規章制度保障。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核心思想是強調對多元利益主體間利益沖突的關照與調和。在產業發展中,牽引式治理激活農民主體性的長效發揮,需要以實現利益相關方的合作共贏為動力支撐,以制度建設為根本保證。從產業發展的實際來看,正是因為產業發展與鄉村基礎條件和農民意愿相契合,才能夠贏得村莊認可與群眾認同,進而有效扎根鄉村,并逐步發展壯大。同時,農民正是基于對產業的利益預期和發展認同,才愿意自覺參與到產業發展中,并與產業發展同進步。在利益相關方對共贏發展的共同追求下,借助有關的制度規則建設,企業獲得了市場利潤、群眾口碑,農民實現了致富增收、能力成長,村莊開始走向繁榮發展、內力增強。從這個意義講,正是多方共贏局面的形成與維系,強化了利益聯結機制的功能持續,保證了牽引式治理作用發揮的動力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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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曉燕系中共四川省委黨校馬克思主義學院,重慶師范大學公民道德與社會建設研究中心教授;關慶華系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華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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