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集體經濟“薄弱”與其重要地位相矛盾
農民的發展、農村的建設和農業的現代化一直都是政府工作的核心、政策傾向的關鍵。事關億萬農民切身利益的農村改革一直受到農民的支持,重點在于堅持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它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制度,也是盤活農村集體經濟的制度基礎[15](陳錫文、羅丹、張征,2018)。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要發揮主體即集體經濟組織的作用、順應時代發展新要求、振興集體經濟、保障農民權益、豐富農民錢袋子[16](戴雙興,2018)。但是,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還是相當“薄弱”——基本沒有可持續發展的集體經濟收入項目、財政依賴性強、為集體經濟創收的資源和資產較少。以安徽省的973個樣本村為例,第一,集體經濟年收入低于10萬元的村占比將近65.16%;第二,集體經濟空殼村依然存在,同時集體經濟收入50萬元以上的村嚴重偏少;第三,集體經濟收入對于GDP的貢獻率極低,3個縣(區)集體經濟收入之和僅占第一產業總產值之和的0.745%;第四,樣本村集體經濟收入來源結構單一且可持續增長動力不足。因此,薄弱的農村集體經濟與其重要的地位相矛盾。
(二)集體經濟組織“懸空”與實現集體經濟有效管理相矛盾
村委會是常設機構,是一種行政組織形式;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雛形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中最基礎的生產小隊;村委會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是基層的“政、經”組織[17](李永軍,2017)。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和村委會的職能完全不同,但在中國廣大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缺失或虛設,村委會常常代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一方面,集體經濟組織懸空,973個樣本村均沒有設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由村委會代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另一方面,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不僅需要好的項目、足夠的資金和先進的技術,還需要有效的管理機構。因此要區分自治組織和經濟組織的關系、要實現黨的基層行政組織和經濟組織的分離、要與時俱進超越傳統的村委會代行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認識[18](楊一介,2015)。改革開放初期,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業經營主體簡單,村兩委代行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不再是農民和村集體兩者之間的關系,還涌現出越來越多的新型經營主體,他們與農戶、集體經濟、農業融合在一起影響著農民的“錢袋子”、農村經濟發展方向、農業現代化發展路徑等。樣本村的村委會成員基本都是扎根于農村、成長于非機械化農業時期,他們很難去捋清楚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的關系以及新型經營主體的出現與推動集體經濟發展的關系。當新時代、新思路、新機遇和新挑戰并進時,不能繼續讓村委會站在管理者的視角去發展集體經濟,要專人專用,設立專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肩負起盤活農村集體經濟的任務。
(三)農村集體土地“零散”與發展現代化農業相矛盾
1982年出臺《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明確規定農村實施分田地、包產到戶、包干到戶,激發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帶動了農業發展,增加了農民收入。土地是農民最寶貴的財富,是鄉村振興的基礎,是現代化農業建設的根本,是盤活農村集體經濟的重要脈搏。一方面,城鎮化建設越來越深入,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的數量不斷增加,導致很多耕地拋荒、林地廢棄等。土地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關鍵,閑置在農戶手里的集體土地,嚴重限制了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進行農業現代化建設是發展農業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舉措(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2017)。科學化、商品化、機械化、信息化、集約化、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產業化、社會化、組織化、經濟活動法制化是現代農業的重要特征[19](阮文彪,2008),農村集體土地要適應現代化農業發展要求相對困難。因此,農村零散的集體自留地以及被外出務工的農戶棄耕、拋荒的集體土地與實現“十二化”的現代農業發展相矛盾。
(四)農村集體資源“偏僻”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矛盾
農村集體資源主要包括土地、山林、旱地、水庫、河道、荒地等自然資源。農村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部分,其發展要遵循市場規則。一方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張以最低的成本獲取最大的利益;另一方面,除城郊附近的農村集體資源在出租或者入股時,可以獲得較高的租金和實現資源變資產外,大部分農村遠離城市,各方面的設施不健全: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支撐力脆弱,農村生活基礎設施執行力不強,農村社會性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農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承載力孱弱。例如973個樣本村中的A村是六安瓜片的原產地之一,有著較為豐富的集體資源:6 000畝茶山、2 000畝梯田水稻和1 000畝的板栗,以及恒溫17攝氏度、每小時出水量55噸、富含微元素的泉水等資源。但是A村區位條件差、交通不便利,并且基礎設施不健全,許多外資考慮到機會成本大和經濟效益低,從而不愿意投資該村,因此A村連年是集體經濟空殼村。
(五)各級政府“用地”與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相矛盾
城市化演進在空間地域上的重要特征就是城市用地規模的擴大[20](張落成、吳楚材、姚士謀,2003)。安徽省973個樣本村中有些行政村是同時位于市、縣、鎮(鄉)政府附近,集體土地大部分被市、縣、鎮政府征用,集體經濟收入只能依靠收取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租金。一方面,各級政府以城市、鄉鎮建設的名義積極進行“圈地”,但是各級政府征用的農村集體土地多半被閑置,城市建設的項目遲遲未啟動;另一方面,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靈魂,城郊村和近郊村基本上是寸土寸金,但是土地大部分被征用、少許被第三方流轉,從而出現很多的“三無”村——無勞動力、無土地、無資源,這些村同時也出現了“三大功能區”——市政府功能區、縣政府功能區、鎮政府功能區,成為壯大集體經濟的難點。
(六)確權不完全與實現個人或集體對資產有效管理相矛盾
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全面落實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確權是指確認、確定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其他權利;確權范圍主要是耕地、宅基地、建設用地、農村四荒地和未利用的土地。”一方面,相關文件規定和基層實際操作存在出入。第一,農村水塘歸個人所有需要確權,歸集體所有就不需要確權;歸集體所有的池塘由于沒有確權,存在村民組與行政村爭奪池塘的所有權。第二,各樣本村在執行土地確權時,有的按照第一輪承包合同、有的根據第二輪承包合同、有的依據戶口確權,由于確權口徑不一致,引起農民對確權的不認可和使得基層確權工作難度大。另一方面,農民土地確權不充分、不完整、不完全,導致部分集體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存在爭議,不利于個人或者集體對資產的有效管理和經營。
(七)農村勞動力“老弱”與盤活農村集體經濟相矛盾
農村勞動力轉移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結果。從長期來看,我國農村還有大批剩余勞動力將要向外轉移,農村勞動力大量外流不利于農業生產,將導致農村土地拋荒棄耕、耕地面積減少,同時農村剩余勞動力老齡化降低農業產出[21](蓋慶恩、朱喜、史清華,2014)。一方面,據調查數據分析,樣本村外出務工的人數約占勞動力總人數的1/3以上,農村剩余勞動力主要是婦女、小孩和年齡在60歲以上的老人,973個樣本村中出現很多“婦女村”“小孩村”和“老人村”現象;另一方面,農業是安天下穩民心的重要產業,同時農民是農業機械化的主體,農民素質與農業機械化質量息息相關[22](白學峰等,2017)。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出現,慢慢暴露了傳統的個體農業發展的弊端——缺乏專業的種植技術、先進的管理經驗、規模化的機械操作等。特殊的歷史原因(安徽省小崗村大包干激勵全國各地將集體土地都分給農戶)導致統分結合的農村集體經濟以“分”為主,因此農村“老弱”勞動力很難接受現代化農業的生產方式,僅僅依靠傳統的種植方式很難盤活農村集體經濟。
(八)市場信息不流暢與拓寬集體經濟發展空間相矛盾
改革開放后,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慢慢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一方面,集體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第一,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各種生產要素都來自于市場,特別是農業現代化的步伐越來越快,農村集體經濟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互動越來越頻繁。第二,市場是一雙看不見的手調控著所有的經濟資源,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要遵循市場規律,包括供求規則、價值規律等。因此,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要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并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協調發展,才能獲得更大的發展動力和更大的經濟效益,這是農村集體經濟最重要的生存發展機制[23](徐勇、沈乾飛,2015)。另一方面,農村集體經濟扎根于農村,農村的市場信息流通速度遠遠低于城市,并且國家對于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扶持政策,在中央、省、市、縣、鄉鎮和村這幾級政府或基層組織之間進行信息的傳遞與交流,市場對于政策信息的解讀可能偏離本意或者市場捕捉到政策信息具有滯后性。因此,市場對于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信息捕捉的滯后性和對于信息解讀的偏差,將嚴重影響農村集體經濟拓寬發展空間。
(九)政策的階段性與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相矛盾
雖然國家近幾年都出臺了相關扶持集體經濟發展的政策,但是政策階段性較明顯。為了緩解城鎮化帶來的集體土地拋荒、棄耕問題,國家大力扶持農業生產服務性組織。例如,2017年國家對于稻田托管機構補貼服務費2 850元/公頃,2018年降到1 200元/公頃。重慶市碧山鎮清平村一家稻田托管機構服務范圍基本上覆蓋全村,因為政策的突然變動,該公司提高了托管費,服務范圍迅速減小[24](苑鵬、丁忠兵,2018)。一方面,農村集體經濟的性質決定了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是不可動搖的政策方針;另一方面,農村集體經濟牽涉到全國廣大農民的經濟利益,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每一個政策都會出現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現象。因此,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盤活農村集體經濟“幾步走”的長遠規劃,每年只是在“小碎步式”進行階段性的政策扶持,這不利于農村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作者劉鵬凌系安徽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經濟系主任;萬瑩瑩單位系安徽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當代經濟管理》 2020年1期;原標題為:《農村集體經濟:歷程、現實矛盾與路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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