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為解決農村金融市場競爭不充分,緩解小微企業、“三農”領域融資難、融資貴問題,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鼓勵大中型商業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國有大型銀行要率先做到。2019-2021年連續3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分別指出,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要增長30%、40%、30%以上,旨在通過發揮大型銀行 “量增價降”的“頭雁”作用,帶動其他金融機構增加小微企業信貸投放,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學術界和業界將這一系列舉措稱為“大型銀行服務重心下沉”(簡稱“大型銀行下沉”)。由于一、二線城市市場需求逐漸趨于飽和,而下沉市場前景廣闊、長尾客群龐大,因此,各類銀行紛紛下沉市場,搶占“新藍海”,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在外部政策驅動和內部發展訴求下,大型銀行紛紛下沉服務重心,向農村發起“戰略轉移”,在擴大農村資金供給、改進農村金融服務、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的同時,也引發了新一輪同業競爭。
截至2022年末,全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簡稱“普惠小微貸款”)余額23.57萬億元,同比增長23.57%,新發放普惠小微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4.90%;其中,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小微貸款余額為8.60萬億元,同比增長31.22%,約占貸款總量的36.50%,新發放普惠小微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約為4.03%。由此可知,大型銀行很好地發揮了“頭雁”作用,業務下沉效果顯著,成績斐然。但與此同時,如果大型銀行憑借其品牌優勢、成本優勢與科技優勢在農村普惠金融市場上“下沉過度”,就會對農村金融機構以息差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盈利模式造成沖擊。由于運營成本較高,農村金融機構無法利用低利率貸款與大型銀行爭奪優質客戶,而大型銀行可以憑借低利率貸款優勢,撬走大量優質客戶,產生“掐尖效應”。然而,隨著大型銀行服務重心持續下沉,以張家港農商銀行、亳州藥都農商銀行為代表的農村金融機構紛紛開啟自我革命,調整經營理念、創新服務模式、優化產品結構,著力解決其資金成本高、貸款定價缺乏競爭力等痛點,向市場更深處下沉,探索特色化、差異化發展路徑(周祥軍,2020)。那么,大型銀行下沉對農村金融機構能否產生“掐尖效應”?是否產生“競爭效應”?如何優化現有政策才能實現各類銀行錯位競爭、良性競爭?
二、理論分析
(一)大型銀行下沉與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
最優金融結構理論認為,大型銀行的融資特性與大企業的企業特性相匹配。大型銀行在收集企業財務報表等“硬信息”方面具有優勢,在獲取、識別和傳遞企業主個人信息、企業經營狀況等“軟信息”方面能力較弱。大型銀行傾向于向信息更透明、易于提供“硬信息”的大企業貸款,不愿意向信息不透明、難以提供“硬信息”的小企業貸款(Detragiache et al.,2008)。由于資金成本較高與科技賦能不足,農村金融機構無法利用低貸款利率和金融科技與大型銀行爭奪大型客戶(或優質客戶)。而大型銀行可以憑借低利率優勢和科技優勢,撬走農村金融機構信息更透明的大型客戶,產生“掐尖效應”,從而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說1。
H1:大型銀行下沉能夠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產生“掐尖效應”。
(二)大型銀行下沉與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
大型銀行憑借低利率貸款撬走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優質客戶,在一定程度上擠壓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生存空間。部分學者認為大型銀行服務大企業優勢明顯,服務中小企業優勢不明顯(張一林等,2019)。雖然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但是并不絕對。事實上,大型銀行使用的一些交易型貸款技術非常適合為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Berger and Udell,2006)。在產品或服務創新方面,大型銀行通過創新線上信貸產品、提升信貸審批效率、推廣“隨借隨還”模式,在提高“三農”主體融資效率的同時,也降低了融資成本。在風險管理方面,大型銀行通過創新信貸技術采用“軟信息”和交叉驗證等方式對“三農”主體進行信用評級(de la Torre et al.,2010),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大型銀行對“三農”主體客戶財務報表等“硬信息”的依賴,有助于擴大信用貸款規模,形成對農村金融機構擔保貸款的有效替代。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說2。
H2:大型銀行下沉能夠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擠壓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空間。
(三)大型銀行下沉與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結構
面對生存空間被大型銀行持續擠壓,農村金融機構可以憑借自身優勢實現差異化經營,產生“競爭效應”。大型銀行的內部層級較多、不善于甄別“軟信息”,為了防范信貸風險,大型銀行在發放貸款時會嚴格要求抵押品價值或者引入第三方擔保(張一林等,2019)。因此,大型銀行下沉的服務對象以大型客戶為主,資質一般的零售客戶往往難以獲得大型銀行貸款。農村金融機構作為地方性銀行,在獲取零售客戶基本信息及其“軟信息”方面具有人緣地緣優勢,對當地零售客戶的資信情況、經營狀況掌握得更加準確,有助于降低銀行與零售客群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此外,農村金融機構還具有經營機制活、決策鏈條短、審批效率高等優勢,可以根據市場變化及時創新信貸產品、優化服務模式,滿足零售客群多樣化的融資需求(Gissler et al.,2020)。這表明,面對大型銀行下沉帶來的外部競爭壓力,農村金融機構會主動回歸本源,下沉零售客群,發揮基于“軟信息”的關系型貸款優勢,加大零售貸款投放。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說3。
H3:大型銀行下沉能夠倒逼農村金融機構加大零售貸款投放,產生“競爭效應”。
三、研究設計
(一)識別策略
本文將“普惠金融事業部設立”作為大型銀行下沉的標志,雖然全國各縣農村金融機構基本上都受到了大型銀行下沉的影響,但是不同縣域農村金融機構受到大型銀行下沉的影響程度不同。事實上,在農村金融機構壟斷程度較高的縣,銀行間競爭程度較弱,大型銀行下沉對農村金融機構貸款行為影響較強;反之,在農村金融機構壟斷程度較低的縣,銀行間競爭程度較強,大型銀行下沉對農村金融機構貸款行為影響有限(馬九杰等,2021)。因此,本文借鑒Chen et al.(2020)的思路,使用各縣農村金融機構網點數量占比來刻畫農村金融機構在該縣的壟斷程度,將各縣農村金融機構網點數量占比(連續型變量)與大型銀行下沉時間虛擬變量相乘獲得交乘項(連續DID),識別出大型銀行下沉對農村金融機構貸款集中度、貸款規模和貸款結構的影響。
(二)變量說明
1.被解釋變量。本文被解釋變量為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貸款規模和貸款結構。本文將最大10家客戶貸款金額占資本凈額的比例作為貸款集中度的代理變量,以總貸款金額占總資產的比例來衡量貸款規模,將個人貸款金額占總資產的比例作為貸款結構的衡量指標。
2.核心解釋變量。本文核心解釋變量為大型銀行下沉,采用縣域農村金融機構的壟斷程度與大型銀行下沉時間虛擬變量的交乘項衡量。縣域農村金融機構的壟斷程度使用2017年各縣農村金融機構網點數量占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總網點數量的比重衡量,沒有采用隨時間變化的壟斷指標是為了緩解反向因果問題。2017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大型商業銀行要在2017年內完成普惠金融事業部的設立,故而本文將2017年及之后年份的時間虛擬變量取值為1,其他年份取值為0。
3.控制變量。在機構層面,本文選取凈資產收益率、資產負債率、存款資產比率、權益資產比和銀行規模作為控制變量。在縣域層面,本文選取經濟發展水平、第一產業占比、第二產業占比、財政支出規模、實際利用外資水平和非農村金融機構網點數量作為控制變量。
4.機制變量。本文選取農村金融機構的企業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和保證貸款分別占總資產的比例作為機制變量。
(三)數據來源
本文以2012-2021年中國665家農村金融機構數據為研究數據,包括553家農商行、58家村鎮銀行、54家農信社。其中,銀行特征數據來自全球銀行與金融機構分析庫和萬得數據庫,部分缺失數據通過年報進行補充。縣域特征數據來自《中國縣域統計年鑒》(2012-2021年,歷年)。縣域農村金融機構的壟斷程度、非農村金融機構網點數量等網點數據來自原銀保監會公布的金融許可證信息(包括機構設立、失控和退出情況)。
四、回歸結果分析
(一)基準回歸結果與分析
在控制一系列銀行特征與縣域特征變量后,發現大型銀行下沉顯著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與貸款規模,而且未能促進其貸款結構向零售貸款轉型。該結論驗證了假說H1與H2,而假說H3未得到驗證。
(二)穩健性檢驗
為確保基準回歸結果的可靠性,本文采用改變核心解釋變量中地區維度變量衡量方式、置換檢驗、排除其他事件干擾、剔除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樣本、更換被解釋變量、剔除2017年樣本等方法進行穩健性檢驗,表明基準回歸結果依然穩健。
五、影響機制分析
(一)企業貸款:“掐尖”路徑
結果顯示,大型銀行下沉在5%水平上顯著且系數方向為負,即大型銀行下沉顯著降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企業貸款。這表明,大型銀行下沉撬走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優質客戶,產生“掐尖效應”,從而降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與貸款規模。
(二)擔保貸款:“擠出”路徑
結果顯示,大型銀行下沉對抵押貸款的影響在1%水平上顯著且系數方向為負,對質押貸款、保證貸款的影響不顯著。這說明,大型銀行下沉“擠出”了農村金融機構的抵押貸款,從而降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與貸款規模。
六、進一步分析
(一)大型銀行下沉對農村金融機構深化普惠金融服務的影響
結果顯示,大型銀行下沉對信用貸款的影響不顯著,對貸款利率的影響在5%水平上顯著且系數方向為負。說明大型銀行下沉通過倒逼農村金融機構下調貸款利率深化普惠金融服務。但是,大型銀行下沉未能推動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結構從抵押貸款向信用貸款轉變。
(二)大型銀行下沉對農村金融機構盈利能力的影響
1.大型銀行下沉與農村金融機構的經營績效。結果顯示,大型銀行下沉對農村金融機構總資產收益率、凈資產收益率的影響不顯著,說明大型銀行下沉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無顯著影響。然而,大型銀行下沉對農村金融機構凈息差、凈利差的影響在1%水平上顯著且系數方向為負,說明大型銀行下沉顯著降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凈息差與凈利差。
2.大型銀行下沉與農村金融機構的收入結構變化。結果表明,大型銀行下沉改變了農村金融機構的收入結構,在降低農村金融機構凈利息收入的同時,也提高了其非利息收入。
七、研究結論與政策啟示
(一)研究結論
大型銀行下沉顯著降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與貸款規模,撬走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大型客戶,擠壓了其貸款空間,產生“掐尖效應”。但是,大型銀行下沉未能促進農村金融機構貸款結構向零售貸款轉變,尚未產生“競爭效應”。路徑分析表明,大型銀行下沉既能對農村金融機構的企業貸款進行“掐尖”,也能“擠出”其抵押貸款,從而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集中度與貸款規模。進一步分析發現,大型銀行下沉通過倒逼農村金融機構下調貸款利率深化普惠金融服務。大型銀行下沉在降低農村金融機構凈息差與凈利息收入的同時,也提高了其非利息收入,且對農村金融機構非利息收入的促進效應可以抵消對其凈利息收入的抑制作用。
(二)政策啟示
首先,持續推進大型銀行下沉服務重心,鼓勵大型銀行繼續發揮“頭雁”作用,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普惠領域。同時也要對大型銀行過度下沉現象進行糾偏,建議政府對不同類型銀行實行差異化監管政策,避免不同類型銀行因能力差異而產生不公平競爭問題。
其次,支持農村金融機構堅守支農支小支微定位,積極發展信用貸款,創新信用貸款產品,提高信用貸款比例。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堅持做小做散,依托人緣地緣優勢,創新營銷模式,強化科技賦能,不斷下沉零售客群,滿足零售客群多元化、差異化的融資需求,推動零售貸款量增質優。鼓勵理財規模較大的農村金融機構積極發展私人銀行、財富管理等中間收入業務,支持理財規模較小的農村金融機構,加速業務布局,提升理財產品銷售能力,擺脫對存貸利差的過度依賴,促進收入結構多元化。
最后,健全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體系,引導不同類型銀行結合自身職能定位和優勢,遵循錯位發展、公平競爭、高效規范、有序合作的原則,制定特色化、專業化的發展戰略,更加聚焦主業主責、更好發揮自身優勢,避免低水平重復或過度競爭。要求大型銀行要繼續發揮行業帶頭作用,提升“首貸戶”數量,主動填補農村金融服務空白,避免利用資金成本優勢對中小銀行優質客戶進行“掐尖”。鼓勵中小銀行堅持差異化的市場定位,發揮體制機制靈活、貼近市場與客戶等優勢,減少復雜流程,提高放貸效率,實現與大型銀行錯位競爭,以更多長尾客戶增量彌補優質存量客戶流失。
(王修華系湖南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劉錦華系湖南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博士研究生。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經濟》2023年第8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