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論農村勞動力轉移與人力資本的門檻效應
摘要:通過分析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水平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影響機理,并利用2011—2020年省級面板數據進行實證檢驗。結果發現: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水平對城鄉收入差距的影響呈先縮小后擴大的“U”形趨勢,且農業社會化服務對農村居民收入的提升效果大于其對城鎮居民收入的影響;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水平對城鄉收入差距的影響存在門檻效應;農村勞動力轉移越多、農村人力資本水平越高,農業社會化服務對城鄉收入差距縮小的作用效應越明顯。把全國樣本分成糧食主產區、糧食主銷區和糧食產銷平衡區三部分進行區域異質性檢驗,結果顯示,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也有利于城鄉收入差距的縮小。基于此,應在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的基礎上,通過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和提升農村人力資本水平等方式強化農業社會化服務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作用,進而實現共同富裕。
關鍵詞:農業社會化服務;城鄉收入差距;門檻效應;勞動力轉移
一、引言
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想達到共同富裕,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關鍵。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7412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8931元,前者為后者的2.5倍。雖然這一數字較十年前有所降低,但城鄉收入差距仍處于高位,城鄉發展不平衡始終是我國社會發展的主要矛盾。因此,在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應當清醒認識到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差距仍然較大,發展過程中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
伴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發展,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持續向城鎮轉移。滯留在農村的人口呈現出老齡化、低質化趨勢,以土地擱荒為代表的農村生產性問題接踵而至。一系列連鎖反應不僅使得糧食安全存在隱患,也與2035年我國實現農業現代化的目標相背離。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吸納了大批青壯年農村勞動力進入第二、三產業就業。農村優質勞動力不斷流失的背景下,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代表的農業社會化服務蓬勃發展,帶領農業走向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助力農戶尤其是小農戶實現增產增收。
近年來,關于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研究成果頗豐。農業社會化服務作為分工經濟的產物可以充當資本的傳送,能夠有效緩解農戶面臨的勞動力、資本及技術等方面的約束。農業社會化服務對農業生產影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農業社會化服務對糧食生產率的影響。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形式多種多樣,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不同環節對糧食生產率的作用路徑和影響效果各不相同。生產環節外包中的對外農機耕作服務既能降低農民生產成本,又能提高生產要素利用效率。諸多農業生產環節選擇外包服務對其生產效率產生顯著的改善作用;采用機械代插和代收能大幅度提高非物質成本產出率;相較于小農戶,實現規模經營的大農戶采用農業社會化服務對農業生產技術效率的促進作用更大。第二,農業社會化服務對農業生態效率的影響。一方面,采用農業社會化服務會促使農戶更傾向于采用綠色、環保的農業技術;另一方面,服務組織具有技術進步優勢,能夠改變傳統農業生產方式、優化農業要素投入,為農戶提供綠色生產技術及工具。第三,農業社會化服務對農民收入的影響。農業社會化服務可以通過降低農業生產成本、解放生產力、提高農產品產量和銷售價格、穩定農產品銷售渠道等方式提高農民的經營性收入、工資性收入及財產性收入,進而增加農民的可支配收入。
已有文獻對農業社會化服務進行了豐富且深入的探討,為開展后續研究奠定了基礎。但是鮮有研究基于共同富裕目標分析農業社會化服務對城鄉收入差距的影響。鑒于此,本文通過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水平的評價指標體系,對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水平進行系統性評價,并通過構建面板數據模型實證分析農業社會化服務對城鄉收入差距的影響,從農村勞動力轉移與農村人力資本視角剖析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的增收效應。
二、理論分析
農業發展模式歸根結底是土地、資本、勞動力等生產要素投入組合以及內外部配置的體現。要素之外其他服務投入變量,如農機租賃、農資購買以及生產作業等農業服務也是生產力的重要源泉。農業社會化服務作為一種生產力,服務模式、規模、效果滲透到具體生產過程中,被看作一種“隱藏的要素”推動農業生產增效提質。此外,農業社會化服務作為一項融合性產業在解放農村生產力的同時,還能吸納農民就業,讓勞動力更自由充分地在城鄉之間流動,發揮推動城鎮化發展與實現鄉村振興的雙重作用,為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實現共同富裕提供有利條件。
(一)農業社會化服務對城鄉收入差距的影響
1.資源整合效應。人多地少是中國農業基本國情,小農戶占農民群體的大多數。目前,耕地細碎化、經營分散化方式不僅增加農業生產成本,而且會降低農業生產效率。耕地細碎化容易導致耕作成本高、生產收益低,有一些地形較為崎嶇的耕地甚至會被擱荒,造成耕地資源浪費。經營分散化會產生高昂的組織、協調、管理成本,阻礙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生產生活的持續化進行。此外,由于水、土地以及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的不合理使用,帶來了一系列農業生態問題,對土壤和水資源等造成嚴重污染。因此,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可以將一定范圍內的農業生產資料進行整合,以進行更有效的生產活動,帶動“效率”和“效益”提升。比如,對土地資源進行有效整合:整合田埂、進行耕翻、建設高標準農田等,以提高耕地質量,增加產出。對綠色生產要素進行整合:播種優良農作物品種,使用有機肥和低毒、無毒農藥促進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對農業生產資料和科技研發資源進行整合:建立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借助“產學研”深度融合平臺,使得農業科技成果落實到生產實踐中,將科技轉化為生產力,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升級,讓農民更有效地開展生產活動,實現提效增收目標。農業社會化服務不僅能提高農業全要素生產率,還能吸納更多的高質量資本和技術人才,高級生產要素積累能夠優化資源配置,從而起到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作用。
2.規模經濟效應。規模經濟是指長期平均成本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而遞減,即成本均攤。投射到農業領域中,農業規模經濟指農業企業(農戶)改變規模狹小的分散經營,根據生產發展客觀要求和自然、經濟、社會、技術條件,將土地、機械、農藥化肥等生產要素適當集中使用,以獲取更大經濟效益。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出現使農業生產要素投入、農業經營方式發生重要變化,放松自然資源稟賦限制條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戶實現規模經營的約束。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緩解家庭農業勞動力約束。非農就業的比較優勢吸引了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導致農村勞動力缺失或質量較差,對農業產出造成較大沖擊,土地擱荒以及土地粗放經營現象屢見不鮮。在農業社會化服務發育完善且市場交易成本低的情況下,勞動力缺失的小農戶家庭可以選擇購買農業生產性服務,突破固有資源稟賦限制,實現增收。在二元經濟中,城鄉收入差距會引致勞動力流動,而勞動力流向城市則會通過要素報酬均等化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第二,緩解技術約束。農業生產過程中會面于技術限制,導致農戶種糧積極性低、規模經營意愿不強。一旦技術突破,農業生產效率將會得到大幅提升,農業收益也會大幅上漲。但是,由于農技推廣還未大規模普及,許多農戶無法直接獲取技術支持,限制了農業規模經營。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發展破解了這一難題,其能為農戶帶來深耕深翻、無人機植保、機耕機插等技術與設備,從而替代大量人力,能大大增強農戶規模經營積極性。第三,緩解資金約束。農業規模經營依賴資金投入,尤其是購買大型農機設備需要大額資金,這些資金投入僅僅依靠小農戶是難以實現的,反而會加重農戶生產與生活負擔。農業社會化服務一方面能為農戶提供農機相關的社會化服務,節省了農戶購買昂貴生產資料和生產工具的費用;另一方面,為農業公司購買大型農機設備提供資金支持,破解農業企業融資難問題,進而突破制約農業規模經營發展屏障,使得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都能享受到規模經營帶來的經濟效應。其中,農民是最直接的受益人群,享受到的規模經營經濟福利效果優于城鎮居民,進而使得城鄉收入差距縮小。
3.組織創新效應。現代農業組織是指面向市場配置資源要素、進行專業化生產、廣泛參與社會分工協作的農業組織形式,是有效率的組織系統。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發展促進了農業組織創新,培育了農業企業、科技企業、農技協會、合作社以及家庭農場等各種組織,將分散且生產力較弱的小農戶組織起來,為農業“規模化、規范化”創造了條件。現代農業組織創新是對原來制度的安排調整或變化,其本質是一種更有效制度的產生,是培育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農業發展主體的重要方式,可以帶動資本密集型技術進步,實現農業機械代替勞動投入目標。組織規模的擴大明顯降低了交易成本,減少了交易費用。農戶在沒有改變家庭內部資源總量和組合方式的情況下,更加緊密地與外部市場聯系,延伸農業產業鏈,促進“小農戶”與“大市場”有效銜接。同時,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通過示范效應和要素溢出效應實現資源更有效地配置,優化地區經濟結構,從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
(二)農村勞動力轉移與人力資本視角下的非線性影響
在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初期,農業生產資料、先進農業技術等難以與土地規模經營相匹配,如農業勞動力缺失、農業機械無法開展大面積工作或者是服務資金短缺等都可能使得其對城鄉收入差距的影響不顯著,但隨著農業生產力水平不斷提升,長期來看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夠縮小城鄉收入差距。
在農村勞動力轉移初始,可能并不會顯現出促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的增收效應和分配效應,隨著轉移程度加大,農村優質勞動力開始缺失,農業社會化服務對城鄉收入差距影響作用就會充分顯現出來。同樣,農村人力資本也需要積累至一定量才能由“量變”轉化成為“質變”,農村人力資本水平越高,對農機、農技應用技能也隨之提升,從而有利于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縮小城鄉收入差距。
三、研究設計
(一)模型設計
為驗證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水平對城鄉收入差距的影響,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與城鄉收入差距的面板回歸模型:
其中,i表示我國31個省(區、市),t表示2011—2020年;Gap表示城鄉收入差距,為被解釋變量;As表示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水平,為被解釋變量;M表示控制變量,εit表示隨機誤差項。
(二)變量選取
1.被解釋變量:城鄉收入差距(Gap)。常用來衡量城鄉收入差距的方法通常有兩種:一是城鄉收入比和泰爾指數(Theil),本文選取城鄉收入比作為被解釋變量。二是考慮到數據可得性,城鄉收入比采取的衡量方法為:2010—2013年,采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比值進行衡量;2013年之后,采用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值進行衡量。
2.核心解釋變量: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As)。參考已有的研究,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分別為農業生產資料服務水平、農業基礎設施服務水平、農村科技信息化服務水平、農業金融保險服務水平、農村公共服務水平五個維度,共計19項評價指標,所有評價指標均為正向指標(見表1)。
3.控制變量。相關研究發現,經濟發展水平(GDP)、對外開放水平(TR)、產業結構(IN)及農業種植結構(AI)都對城鄉收入差距產生重要影響,因此,將其作為控制變量。經濟發展水平(GDP)采用人均地區生產總值來衡量。經濟發展能帶動就業崗位增多和收入增加,縮減相對貧困,因此經濟發展水平越高,城鄉收入差距越小。對外開放水平(TR)采用進出口總額與地區生產總值之比來衡量。對外開放水平越高,農產品進口越會擠占農業生產;但是,農產品出口會為農村勞動力提供更多關于農產品加工以及銷售的崗位,而且這些以第二、三產業為主的就業機會給農民帶來的工資性收入往往高于生產性收入,所以,對外開放水平會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產業結構(IN)采用第一產業產值與地區生產總值之比來衡量。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會對居民收入產生重要影響,高端產業發展可以吸納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增加農民收入;而第一產業占比越高,給農民帶來的收入越少,所以產業結構與城鄉收入差距呈正向關系。農業種植結構(AI)采用糧食種植面積與作物總種植面積之比來衡量。在土地資源一定的情況下,糧食種植面積占比高,會壓縮經濟作物種植面積;而糧食作物給農民帶來的收益低于經濟作物,農民經營性收入會有所下降,因此,該變量會拉大城鄉收入差距。
4.門檻變量。農業社會化服務對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影響與農村勞動力轉移有十分密切的關系,采用城鎮化率衡量農村勞動力轉移水平(UR)作為門檻變量;此外,農村人力資本也會深度影響農業社會化服務與城鄉收入差距的關系,故同時采用農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衡量農村人力資本水平(HC)作為門檻變量。各變量的描述性統計見表2。
四、計量結果與分析
(一)農業社會化服務評價結果
表3為2011—2020年全國31個省(區、市)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水平指數。可以看出,全國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平均指數從2011—2015年的0.223提升到2016—2020年的0.270,總體呈現緩慢增長趨勢。
各省、市、自治區農業社會化發展水平存在差異,2011—2020年仍有17個省(區、市)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一方面,自然資源稟賦好的地區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水平高,最典型的是黑龍江,通過充分發揮自身自然稟賦優勢挖掘農業發展潛力;另一方面,先進的科技水平也能為農業社會化服務架起通向高水平發展的橋梁,如廣東省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依靠科學信息平臺、金融保險機構和涉農服務部門等資源,以科技創新驅動社會化服務的發展。然而,資源稟賦欠缺的或者科技發展動力不足的省、自治區,如西藏、貴州和寧夏,社會化服務發展較為落后。
(二)實證結果
1.基準回歸結果及異質性檢驗。采用固定效應進行分析,結果見表5。其中模型(1)為未加入控制變量的基準回歸,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對城鄉收入差距的影響顯著為負;模型(2)加入了控制變量,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的系數仍在1%水平上顯著為負,表明回歸結果穩健,農業社會化服務確實能解放農村生產力、促進農民增產增收。模型(3)、模型(4)加入了核心解釋變量平方項進行回歸,其通過了1%的顯著性水平,再結合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指數系數顯著為負,表明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對城鄉收入差距影響為正“U”形,這與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理論相一致。
從控制變量來看,經濟發展水平和對外開放水平均與城鄉收入差距存在顯著的負向關系,這與理論機制分析的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發展能為農民提供更多第二、三產業相關就業崗位,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保持一致。產業結構與農業種植結構與城鄉收入差距沒有顯著關系,因為產業結構是用第一產業占比進行衡量,農業產值高,農民經營性收入增加,會擠占其工資性收入;農業種植結構中糧食作物面積越多,意味著經濟作物種植面積減少,同時,也意味著農民收入降低的可能性增加。
為進一步論證農業社會化服務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作用機制,把城鄉收入差距分為城鎮居民收入(UI)與農村居民收入(RI)兩部分,分別討論農業社會化服務對其的影響。結果顯示,農業社會化服務對城鎮居民收入和農村居民收入都有顯著的正向促進作用,系數分別為2.7694與3.2827。可見,對農村居民的增收效應明顯大于城鎮居民,說明農業社會化服務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并縮小城鄉收入差距。
此外,參考相關研究,將全國31個省(區、市)劃分為糧食主產區、糧食主銷區與糧食產銷平衡區,結果顯示:糧食主產區、主銷區和產銷平衡區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對城鄉收入差距產生顯著負向影響,其中產銷平衡區影響最大,系數為-3.1037。因為在糧食產銷平衡區,農業社會化服務給農民帶來的增收效應能被及時反債,大部分地區產銷對接不存在滯后性,農民生產性收入增加發揮了減貧效應,縮小了城鄉收入差距。糧食主銷區的影響最小,可能是農業社會化服務在糧食主銷區的發展需求與發展速度小于糧食主產區和糧食產銷平衡區,因此,帶來的城鄉收入差距縮小效應也小于其他兩個區域。
面板門檻效應分析。雙重門檻模型效應顯示,農業社會化服務對城鄉收入差距具有單門檻效應,其中,農村勞動力轉移(UR)的門檻值為0.40,農村人力資本(HC)的門檻值為6.69。同時,不同發展水平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村人力資本對農業社會化服務與城鄉收入差距水平之間的影響存在差異。當城鎮化率處于低水平(UR<0.4)時,對應的農業社會化服務與城鄉收入差距二者之間不存在相關關系;當其處于高水平(UR>0.4)時,二者之間的影響系數為-1.53,且在1%統計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這說明當城鎮化水平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才會顯現出其能促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的減貧作用;同樣,當農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大于門檻值6.69年(HC>6.69)時,對應的農業社會化服務與城鄉收入差距二者之間才會在1%統計水平上呈現出顯著的相關關系,估計系數為-1.7791。即當農村居民受教育水平處于高位時,農村人力資本才會促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這與理論機制分析保持一致。
五、結論與建議
以上研究表明:整體來看,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能顯著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這種效應在糧食產銷平衡區最強,糧食主產區次之,糧食主銷區最弱。農業社會化服務對農村居民增收效應大于城鎮居民,從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農業社會化服務與城鄉收入差距之間存在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村人力資本非線性門檻效應:以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村人力資本為門檻變量時,農業社會化服務對城鄉收入差距的縮小作用存在邊際效應遞增的非線性特征。
基于上述研究結論,提出如下政策建議:(1)加大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財政支持力度。設立農業社會化服務專項資金用于鼓勵和支持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發展,包括投入資金培育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支持農業科技創新以及推廣農業新技術等,提升農民生產水平和收入水平,進而起到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作用。(2)強化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城鎮就業保障。創造條件幫助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入非農產業實現高質量就業,不斷提高農民的工資性收入,進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3)提高農村居民文化水平。加強農村學校的改造和建設,引進先進的教育技術和設備,提升農村居民文化水平,使其更好地掌握農業社會化服務中農機、農技的應用,實現增產增收,進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
(作者曾福生系湖南中醫藥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郭楚月系湖南農業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研究生;蔡保忠系湖南農業大學經濟學院碩士生導師、湖南科技學院旅游與文化產業學院副院長、副教授。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財經理論與實踐》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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