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村落共同體是學術界長期討論的經典議題。村落社會是中國傳統社會的基本單位,也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建立在家戶制基礎之上的村落社會既具有整體性與穩定性,也具有分散性、分化性和矛盾沖突性,但村落社會在歷史上長期保持著共同體形態。本文在“認識和理解村落共同體就要進入共同體內部”的研究主張下,運用歷史主義的研究方法,深入村落共同體內部研究發現,鄉賢群體作為村落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憑借其內生性權威,成為村落社會的權力主體和治理主體。鄉賢在整合村落社會資源和調和社會關系基礎上,通過共同行動滿足村落社會成員的共同性需求,解決村落社會內部的矛盾和沖突,抑制分化和對立,最終形成了共同的利益聯結,維系了整體性秩序,并塑造了村落社會的共同體狀態。村落共同體既是生活實體,也是共同性和整體性的關系狀態。鄉賢是村落共同體建構的重要主體,鄉賢治村是村落共同體建構的核心機制。沒有鄉賢的有效治理,村落社會可能很難形成具有共同性和穩定性的共同體。認識和理解“鄉賢治村”作為村落共同體建構的內在核心機制,特別是在當代鄉村社會面臨原子化與個體化的背景下發揮鄉賢的公共意識和公共精神,對于建構鄉村社會治理共同體具有重要價值。
關鍵詞:村落社會 鄉賢 村治 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
一、研究背景和選題價值
“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命題是學術界的經典議題。村落共同體指的是生活在同一個地域空間的人群,基于共同的生活、生產、習俗、利益、社會交往和文化認同而形成的一種以血緣或地緣為紐帶的社會生活形態。村落共同體是基于鄉村人群之間在關系互動過程中產生的若干“共同性”而得以形成和維系的,這一共同體的存在與發展,依賴于人為的社會建構。那么,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是如何形成的呢?其內在的建構機制又是什么呢?
為了回答這一問題,徐勇教授提出了“無治理不成共同體”的原創性觀點,主張從內部探究共同體的建構機制。基于此,本文根據“深度中國農村調查資料”,提出“要認識和理解村落共同體,必須進入其內部”的研究視角和分析路徑,以村落社會廣泛存在的鄉賢群體為切入點,從鄉賢的治理行為出發對村落共同體的內在建構機制進行深入探討,進一步從微觀層面厘清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的建構機制。無論是新時代的鄉村社會治理共同體建構,還是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都具有人為建構性。共同體作為一種穩定的整體性形態,其內部的建構性力量是核心要素。通過研究鄉賢、村治與傳統村落共同體的內在關聯機制,能夠為當前以新鄉賢推進鄉村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建構提供理論借鑒。
二、主要內容和邊際貢獻
(一)主要內容
1.提出了從村落共同體內部探究共同體建構機制的研究主張。無論是作為實體概念的共同體,還是作為關系概念的共同體,都是一個有機體,而有機體能夠保持共同性、整體性和穩定性,主要依賴于其內部要素的作用,而非外部因素。村落共同體建構的內部視角指的是進入村落共同體的內部,將其視為一個整體,在把握個體與個體之間共同性關系的基礎上,分析個體與整體之間的依存依賴關系和共生共存關系,從而系統地把握村落共同體建構的核心要素。內部視角重在分析分散化、個體化和多樣化的村落社會成員如何在滿足共同需求、解決共同矛盾和沖突的基礎上,將分散分化的村落社會群體聯結為一個相對穩定的整體,即具有若干共同性的共同體關系狀態。
2.基于深度調查資料對村落社會的內在結構進行了深刻認識。從內部來看,村落社會具有社會結構上的分化性和社會生活上的共同性,二者并存,共同形塑了一個個體與整體兼具、分化與共融并存的村落共同體形態。村落社會的分化性使得村落社會內部存在兩大階層:一個是經濟、社會、政治和文化資源較為豐富的村落精英階層;另一個是與之相對的缺乏這些資源的普通民眾階層,即鄉民。部分村落精英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公共意識和道德責任感,在村落社會公共事務和日常生活中發揮著重要領導作用,成為村落社會的“鄉賢”。具體而言,包括經濟型鄉賢、權力型鄉賢、文化型鄉賢、道德型鄉賢等四類。
3.對村落社會的整體性和穩定性形態進行了深入分析。從村落社會的生活來看,村落社會具有內在的共同性。無論是村莊精英群體還是普通農戶群體,在公共設施建設、公共品供給以及社會關系調節等方面都存在著共同性需求。只有通過有效的社會行動將鄉里社會成員聯結為一個整體,并依靠整體的力量或共同的力量,才能解決矛盾或沖突、滿足共同性需求,從而生成村落社會穩定的內生性秩序,將村落社會維系在一個適合生活或生產的美好空間。擁有權威和權力的鄉賢便成為滿足村落社會成員共同性需求、解決矛盾或沖突的內生性力量,構成村落社會的治理主體。作為村落社會人群的組成部分,鄉賢不僅享有權威身份,更具備社會職能。
4.從村落共同體內部的鄉賢治村出發去認識村落共同體的建構機制。鄉賢治村是村落社會公共品供給和秩序維系的基礎。具體而言,鄉賢的村治功能主要體現為七個方面:組織小型的基礎性公共設施建設;興辦鄉村教育,組織村落文化活動;組織防衛力量,滿足鄉村安全需求;救助孤寡貧弱,救濟村落社會成員;化解鄉鄰矛盾沖突,調和村落社會關系;擔任各類經紀,供給權威資源;制定和執行村規民約,維系共同認同的規則。鄉賢治村實現村落共同體建構的內在機制具體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基于治理的共同利益聯結機制,二是基于鄉賢動員的共同行動機制,三是鄉賢治村的分工協作機制,四是整體性社會關系的維系機制,五是基于共同價值認同的規則機制。
(二)邊際貢獻
1.文章從內部視角出發,主張“認識和理解村落共同體就要進入共同體內部”,這一新視角有助于更加深入地探討“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經典命題。
2.文章回歸中國村落社會的歷史事實,運用了更加豐富、更加微觀的“深度中國農村調查資料”來解釋“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議題,在把握村落社會的整體性與結構性、以及社會人群的異質性與共同性的基礎上,建構中國村落共同體理論的認識論和話語體系。
3.進入村落社會內部,從“鄉賢治村”的治理行為出發,建立了“鄉賢、村治與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建構”的關聯性解釋機制,進一步深化了“無治理不成共同體”的理論主張。
三、主要結論和政策建議
(一)主要結論
1.中國的村落不僅是一個地域概念,也不僅是國家基層行政單元,更是一個有機的社會,體現為共同體形態。與原始的共同體不同,村落共同體的形成是社會人群的生產、生活和社會互動的結果。要理解這樣的共同體建構機制,就要深入共同體的內部,剖析村落社會的內在運作邏輯。
2.村落共同體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形成,而是需要人為建構。相較于自然形成的原始共同體,建構性共同體的核心在于通過治理,將分散的個體整合為一個具有共同性的整體。共同體的建構過程,本質上是一個治理過程。
3.鄉賢是村落共同體建構的重要主體,鄉賢治村構成村落共同體建構的核心機制。鄉賢治村的核心在于整合村落社會資源,滿足村民的共同需求,化解成員間的矛盾沖突,從而維系村落社會的整體性,使其既能維持生存與生活,又能保持秩序穩定。鄉賢治村越是趨向于良善和有效,村落共同體就越堅固和穩定。當鄉賢治村失效,甚至完全無效時,村落共同體便容易趨于解體和解散。
(二)政策建議
1.當前要建設的村落共同體是一個現代共同體,這樣的共同體不僅為農民群體提供美好生活的社會空間,形成一個社會生活共同體,還能夠有效融入國家治理體系,與國家治理形成良性互動,并提供基礎秩序,成為治理共同體。在這個意義上,將村落社會重構為具有共同體屬性的現代共同體,不僅需要國家力量的支持,也依賴于村落社會內部力量的推動,更需要這兩者的共同建構。鄉賢作為村落社會內部具有一定資源、權威、道德、文化等優勢要素的主體力量,在當前的現代村落共同體建設中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2.鄉賢治村的歷史實踐匯聚成了以“見賢思齊、崇德向善、扶弱濟困、誠信友愛、回報桑梓”等為核心的鄉賢文化,這些內容已成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伴隨著時代發展,鄉賢在新時代鄉村社會建設中仍然有著強烈的內在需求和深厚的社會基礎,優秀的鄉賢文化對于新時代鄉村振興和鄉村治理現代化具有積極作用。
3.在新時代,可以結合鄉村社會實際情況,在黨的領導下,積極培育具有不同治理功能的鄉賢,并創新其參與鄉村治理的機制,充分發揮鄉賢群體在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鄉村基礎教育建設、鄉村文化活動組織、平安鄉村建設、鄉村貧弱人群救助與幫扶、鄉村矛盾糾紛化解、鄉村發展資源輸入、村規民約建設等方面的治理作用,讓鄉賢在鄉村治理中發揮凝聚人心、教化群眾、淳化民風的積極作用,通過鄉賢的有效治村行動及其對鄉村社會關系網絡的維系,在鄉村人群之間建立共同的利益聯結、共同的規則、共同的認同、共同的目標和共同的行動,將被市場分化的“你、我、他”整合為具有共同性和整體性的“我們”,從而促進鄉村社會治理共同體這一新型鄉村共同體的建構。
四、研究、寫作、投稿、修改過程和心得體會
早在2017年博士論文開題初期,筆者就曾關注過“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這一經典議題,后來由于博士論文選題的變化,導致沒能繼續基于在廣東、湖北、河南等三個區域的深度中國農村調查資料,對“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這個經典命題進行深入的討論和研究。當然,在這期間,筆者也曾從政黨、國家等視角切入去探討鄉村共同體的變遷與當代建構,并發表了幾篇論文。直到2024年,恩師徐勇教授組織“共同體理論工作坊”之時,筆者才又開始重新系統關注和研究“共同體”這一古老而又經典的基礎理論。在這期間,筆者非常有幸參與徐老師主持的教育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專項課題(A類)重大項目“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基層治理中的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研究”,得以繼續關注和研究“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水利共同體”等相關共同體議題。
徐勇教授從政治學研究的角度,提出對共同體理論進行政治學范式的研究,主張進入內部進行分析,并提出“無治理不成共同體”的開創性研究觀點。在推進課題研究的過程中,徐老師從家戶共同體、鄰里共同體、村落共同體、水利共同體等四個維度,規劃了四篇“治理與共同體建構”的系列論文,其中“鄉賢、鄉治與鄉里共同體的建構”便是其中的一篇。這也是本文最開始的題目。文章的主要觀點也非常有幸在2024年6月1日由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歷史政治學研究中心舉辦的“第二個結合”視野下的歷史政治學學術研討會上進行了講解,并得到了眾多師友的指導。
研討會結束后,筆者繼續修改和完善論文,并完成了初稿。應該說,論文是純粹地基于“深度中國農村調查資料”進行的歷史性研究,聚焦的是“鄉賢治村與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建構”這一議題。考慮到論文屬于歷史性研究和基礎性研究,想著未必符合一般期刊的喜好,筆者懷著大膽或者是試試看的心理,將稿件投給了《中國農村觀察》。幸運的是,這樣的基礎性研究和歷史性研究,不僅得到了責編老師的看重,也得到了幾位審稿人的青睞,并就文稿本身的問題提出了許多真知灼見,比如理論文獻的補充、村落社會的性質界定、鄉賢治村的機制分析、鄉賢與鄉賢文化的關系分析等等,諸如此類的意見對于文稿的修改非常有幫助。發表出來的文稿題目《鄉賢、村治與傳統中國村落共同體的建構》就是在審稿人的指導和建議之下進行的修改。因而,文章能夠以目前的形式呈現出來和順利發表,得益于多位審稿人多次對文稿的指導,在這里對幾位審稿人的指導和幫助表達最誠摯的感謝和敬佩。
當然,責編老師也在文稿的修改過程中給予了非常中肯且有益的指導意見。由于文中引用了大量的古文獻資料以及以口述方法獲得的歷史性村莊調查資料,如何使用、如何引注以及正確無誤地校核等,責編老師都非常細心、認真地對待,確保方法科學、文字無誤。在這里,也要感謝責編老師對文稿修改以及發表的指導和幫助,致敬責編老師嚴謹而扎實的工作作風。同時,感謝《中國農村觀察》這樣一本開放的“青年友好期刊”,不僅為青年學者提供發表機會,而且給歷史性研究和基礎性研究提供了生長空間。未來,我也將持續利用“深度中國農村調查資料”對共同體理論議題進行系列研究。
作者簡介:李華胤,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與國家治理研究院(中國農村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農村基層治理與中國政治。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觀察》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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