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四川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新條例增加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相關內容,規定市縣環保部門、農業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依法、科學、合理劃定禁止、限制養殖區報同級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四川日報》9月25日)
四川因氣候宜人,安逸、舒適的居住環境,而吸引了來自四面八方的人群,尤其是省會成都,享有“天府之國”的美譽。但是,近年來,四川廣受詬病的空氣污染也成為了人們心中的一根刺。因此,對環境保護條例進行修改勢在必行,加強對環境的保護力度,可以讓四川的天更藍,水更清。但是,很多人在看到《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的相關內容后,認為不去管住大企業的污染問題,而抓住農民的畜禽養殖污染不放,有點本末倒置。實際上,在筆者看來,管住畜禽養殖污染并非“小題大做”。
畜禽養殖污染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糞便污染,二是水質污染,三是大氣污染,四是生物污染。而農村的養殖戶囿于幾千年的傳統思維,認為畜禽養殖的污染不會造成重大影響,所以隨意排污成為了慣常。但是,隨著規模的不斷擴大,小而散、亂而污成為了畜禽污染的重要標簽。可以說,畜禽污染是造成農村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當前,公眾對生存環境極為關切,呼吸新鮮的空氣,喝干凈的水,吃干凈土壤里種出來的糧食和蔬菜,是老百姓的基本需求。但是要滿足這些需求,不能忽視對農村環境的保護。我們的水源來自于農村的水庫,我們的糧食和蔬菜是靠農村的土壤里種出來的。令人憂心的是,很多農民的環保意識并未植入內心,畜禽養殖過程中,隨意排污已經讓農村的土壤和水源難以負荷,導致很多本地的老百姓井水都不敢喝,只得安裝自來水。在此情況下,農村土地里種出來的糧食和蔬菜,農村的水庫里流出來的水源,如何能夠增強公眾的安全感?
從農村的畜禽養殖污染入手,保護好農村的環境,絕非“小題大做”,而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利民之舉。只有從薄弱環節入手,解決一個又一個污染問題,才能夠讓碧水藍天回歸公眾視野。
(作者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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