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6日公布了2017年至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強化方案,其中規定堅持秸稈焚燒約談問責制度,發現一個秸稈焚燒火點,扣罰縣財政50萬元,持續加大秸稈禁燒力度,努力實現全省秋收“零火點”目標。(新華社 9月27日)
對發現秸稈禁燒火點施以重罰,加大問責力度,其目的是讓相關責任部門高度重視,形成強有力的管控措施,努力實現全面禁燃目標,著力改善大氣環境和農業生態,維護老百姓身體健康和公共安全。
重罰之下,必有成效嗎?該《方案》出臺后,縣級人民政府必然會將禁燃秸稈的責任層層傳遞,壓力層層傳導,基層一線干部也將嚴防死守,圍繞秸稈禁燒工作埋頭苦干。但是年復一年,秸稈禁燒仍然屢禁不絕,真的只是相關責任單位和工作人員重視程度不夠、罰款力度不夠的緣故嗎?
反思之余,讓我們分析一下禁燒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從認識上來看,雖然每年都在宣傳焚燒秸稈對土壤和環境的危害,但是有部分農民還是固執地認為秸稈灰可以增加肥力;從效益上考慮,搬運秸稈費時費力,綜合利用效率不高;從管理上看,因為群眾認識不到位,甚至存在抵觸情緒,僅僅靠少量的基層干部嚴防死守確有難度。我們可以看到,僅僅依靠加大懲罰力度的手段治理秸稈焚燒并不全面。
“堵疏并舉”才是治理秸稈焚燒的良方。首先,轉變農民思想是關鍵,大力宣傳相關政策法規、秸稈綜合利用價值,宣傳秸稈綜合利用好經驗、好典型,積極轉變傳統農耕習慣。同時,拓展秸稈利用出路、提高綜合利用率是重點,政府要想辦法幫助其找到秸稈處理出路,降低其處理成本,并給予相關農民和企業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資金補貼,切實解決好農民處理秸稈的后顧之憂。再者,落實責任是保障,將行政管理手段和法治手段同步推進,落實基層政府管理職責的同時,要充分發揮環保等執法和監管部門職責,加大巡查監管和執法力度,對焚燒秸稈者依法進行處理。
只有有堵有疏、剛柔并濟、標本兼治,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維護農民的切身利益,秸稈之火方能撲滅。
(作者單位:中共樂山市市中區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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