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企業環境問題,會不會有人被追責?治污不力導致冬季霧霾加重影響生產生活,這事過去就翻篇了嗎? 11月16日,隨著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的問責情況公開,這些問題都有了答案。(11月17日 人民網)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美麗中國,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貢獻。”
當下,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組成部分。“白天深呼吸,晚上數星星”,已經成為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期盼,這正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目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則表現為,盡管各地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忽視生態環境保護的狀況明顯改變,但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重GDP增長、輕環境保護的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為此,我們要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牢牢守住可持續發展的生命線,讓綠地常在、綠水長流、空氣常新。
生態環境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如何妥善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如何在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之間統籌兼顧,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無疑嚴格的環保問責制度為生態環境的保護,為美麗中國的現實,提供了堅實可靠的制度保障。用追責問責的辦法“倒逼”地方領導干部轉變執政理念,改變以往單純以追求GDP和增長速度,粗糙放任的發展經濟增長模式,樹立“既要金山銀山,又要綠水青山”的政績觀,督促各級政府加大投入,嚴抓嚴管,推動重點行業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各項任務目標實現,加快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水體、大氣、噪聲污染等問題。
因此,強化環保問責,護航美麗中國,不僅僅是對造成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人進行“后果追責”,也用“零容忍”的態度,對生態環境工作進行預防監控。可以說,只有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讓環境的保護者受益、讓損害者受罰,為“美麗中國”保駕護航,才能為子孫后代留下碧水藍天的生產生活環境。
總之,只有將環境污染問責真正落到實處,才能避免地方政府領導為追求政績而做出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換取經濟增長的行為,才能使美麗中國建設大有希望,才能讓人民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到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美麗中國”的愿景才可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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