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綦江區(qū)萬隆村便民服務中心前人頭攢動,村民陽愛華手拿簽字筆,在墻上一張巨幅村規(guī)民約的空白處工整地簽上自己的姓名。“禁止操辦滿月滿歲酒、接房、搬家、安梁封頂酒、升學謝師宴等……”這張《萬隆村婚喪喜慶事宜相關規(guī)定》是該村經過三個多月時間,通過入戶走訪、會議座談等方式廣泛征求村民意見建議、多次討論修改形成的。(重慶日報 2018.4.9)
農村大辦宴席的原因:一是面子思想嚴重。本村本社某某家中喜事整得有聲有色,自己家中喜事如果沒有辦熱鬧,則顯得自己沒有本事,在群眾眼中沒有面子。所以無論經濟條件如何,也要大辦一盤,甚至要超過上家。二是農村群眾經濟收入提高了。黨的政策好,無論在家創(chuàng)業(yè)還是在外開公司,自認為收入高了,富了,就辦上一臺高大上的壩壩宴,請上一出草臺班子演戲,有炫耀的意思。三是趁機斂財。個別村社干部、農村黨員宗旨意識不強,黨性不強,趁機收取份子錢,達到“名”“錢”雙收的目的。
遏制農村大辦宴席,我認為應該重在引導。首先,要加強黨性教育。通過“三會一課”、道德講堂、鄉(xiāng)賢座談會等方式,深入群眾宣傳中央“八項規(guī)定”、省委十項規(guī)定、市委十項規(guī)定等文件精神,引導群眾不要違規(guī)操辦酒席。其次要加強農村黨員、干部的管理。基層黨委要擔負起主體責任,紀委擔負監(jiān)督責任。實行責任分解,與村(社區(qū))黨支部、全體黨員、村民組長簽訂目標責任書和承諾書,動真碰硬,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第三強化宣傳。正面宣傳歪風陋習帶來的害處,鼓勵簡辦新辦;對大操大辦的農村黨員、村社干部違紀處理情況進行曝光,積極引導群眾認識和改變違規(guī)辦酒的誤區(qū),及時扭轉社會風氣,營造良好的環(huán)境。第四是制定村規(guī)民約,建立長效機制。著力引導基層探索村(居)民自治新途徑,通過訂立村規(guī)民約,強化村民“我制定、我承諾、我執(zhí)行”的自我約束意識,倡導酒宴廉潔新風。在遏制上,重“引導”抓“勸說”實“化解”,切忌武斷蠻橫指責,甚至違規(guī)違法扣押物品。
雖然禮尚往來是人們感情交流的一種常用方式,但農村大辦宴席、鋪張浪費卻是一種陳規(guī)陋習,黨員干部一定要示范帶動,并依托《村規(guī)民約》來規(guī)范移風易俗的新風,讓感情交流遠離銅臭味而回歸質樸純真。
(作者單位:中共宜賓市翠屏區(qū)委直屬機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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