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意見共4部分,全面提出了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及組織領導。(4月27日 新華網)
該《意見》是進一步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精神的有效舉措,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是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基礎。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是基層組織建設的形式之一,通過為群眾切實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方式,進一步架起了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
《意見》有利于“五位一體”中全面依法治國決策的落實。“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人民調解員在基層一線工作中,用“土話”與群眾直接面對面溝通交流,不僅是化解矛盾、解決糾紛、促進和諧、維護穩定的工作過程,同時也是宣傳法制的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推動法治思維深入人心。
《意見》是對新形勢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準確把握。在物質和文化得到有效滿足的今天,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能有效化解群眾身邊的具體矛盾,推動民主、法治、公平等方面持續發展。
總之,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讓其成為群眾身邊的“法官”,進一步架起了密切聯系群眾的橋梁,將有效推動全面依法治國,化解群眾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作者單位:樂山市市中區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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