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中對建立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提出明確要求,對充分調動和激發干部隊伍在新時代敢于擔當作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5月21日 人民日報)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建立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旗幟鮮明為那些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這次又專門下發《意見》,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近幾年,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對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已得到有效糾治,但仍有一些干部在改革、發展中安于現狀,不敢擔當、不負責任。
新時代,改革發展任務艱巨,必須激發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作為黨員干部必須忠誠履職,擔負起自身的責任,勇于攻堅克難,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游離于責任之外。
容錯機制的建立,讓干部“能作為、敢作為”,打消了干部干事創業的“后顧之憂”。一些敢想敢干的干部是改革中的創新者,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可能會出現失誤或錯誤,只要符合政策規定、有利事業發展、沒有謀取私利的干部,予以“容錯免責”。為創新創業者撐腰、打氣,使他們消除顧慮,爭當改革的實干家,堅定信念為黨和人民干事創業、建功立業。
同時,還要讓那些敢于擔當的干部不吃虧。要對那些在推進改革中思路明晰,實抓苦干的干部,要在生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政治上激勵,增強干部的榮譽感、歸屬感、獲得感。比如,寧波市圍繞干部精神鼓勵、政治關心、生活關愛、經濟激勵,落實健康體檢、帶薪年休假和職工療休養等制度,甚至鎮鄉干部經濟待遇一般高于縣級機關同職級干部20%以上。
容錯機制的建立,無疑將堅定干部改革創新的決心,撐起干事創業者的“腰板”。但容錯并不等于無限度的寬容,推進改革還是要圍繞中央的大政方針,依據地方實際,避免拍腦袋決策,進入“亂作為”的誤區。紀委監委要充分應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不作為、不挑擔、不落實,對群眾反映強烈、造成嚴重后果的,加大問責和通報曝光力度。
“容錯機制”的建立,最終目的是讓干部能干成造福于民的好事。期待這項機制能發揮出強大的能量,讓廣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同時幫助干部樹立正確權力觀、政績觀,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水平,增強干部在改革創新過程中的決策自信,提高決策水平,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三臺縣建平衛生計生事業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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