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地區,一方面,隨著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多和產業的升級轉型,土地由精耕細作變為粗放經營,甚至出現撂荒現象,致使一些人借機覬覦和侵蝕農村生產用地。另一方面,一些基層干部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流轉時沒有嚴格按照法規辦事。有的流轉合同規定分紅款不是按照計賬情況進行科學分配,而是由干部或企業老板個人說了算,損害農民群眾利益;有的村社在土地流轉中不征求農戶意見,越俎代庖,由村社干部包辦代替,導致一些投機商或低價收購農民的土地經營權,或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損害國家和群眾的利益。
筆者以為,要真正發揮好合同示范文本的示范作用,基層干部就要緊扣農村實際,從政策宣傳、算賬對比、搞好服務等方面著手,認真負責地抓好引導工作。
首先,要通過各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黨在農村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好涉及合同和土地流轉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土地再延長三十年不變的政策,讓農民群眾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其次 ,農經、供銷、工商等部門要履職盡責,做好引導工作。一方面,要通過組織群眾進行政策解讀、算賬對比等方式,把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流轉工作引導到相關法規上來,引導到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上來,要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利益分配、資源處置、合同的變更解除和違約責任等作為重點。另一方面,要通過搞好服務,為群眾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流轉的咨詢、簽訂、審核、鑒證工作,切實維護合同簽訂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產業不斷向前發展。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流轉工作只有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才能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現深化農村改革的宏偉目標。
(作者單位:四川省鹽亭縣高燈鎮人民政府)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