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對縣鄉村的督查檢查考核要減少50%以上。消息一經公布,迎來網友“八方點贊”,不少基層公職人員更是急切的期盼這項規定能夠落地見效,給自己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10月11日,人民網)
作為持續推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重要手段,不斷改進黨的作風、激勵廣大干部擔當作為重要舉措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一直發揮出了重要的導向、敦促、激勵作用,為各級干部、為億萬國人所稱道。
督查檢查考核是督促下級完成工作的一種常用手段,用好了能夠有效推進工作。可是,從近期各大媒體的報道來看,上級的督查檢查考核存在過多過濫的問題,不僅起不到應有的作用,相反,還給基層增加了諸多工作負擔,干擾了基層正常的工作運行。更為糟糕的是,在這個過程中,還滋生出了不少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弊病,飽受基層公職人員和群眾的詬病。
造成督查過多過濫的原因有,一方面,督查是推動工作的重要利器,督查總比不督查強,多督查總比少督查強,在這種心態驅使下,讓督查越走越偏、越來越多;另一方面,工作安排布置了,如果沒有去督查,出了問題就容易受到問責,去督查了,就不容易受到問責,于是,為了推責卸責、規避風險,寧可多督查幾次,也別漏過一次,于是讓督查“泛濫”。
督查需“瘦身”要“減數量,提質量”。減少檢查考評,減少會議活動,減少發文數量。要規范調查研究,帶著問題調研,進村入戶調研,輕車簡從調研。要認真想辦法幫助困難群眾實實在在地脫貧,不能搞巧算賬脫貧,不能搞壘大戶脫貧,不能搞堆盆景脫貧,不能搞急就章脫貧,不能搞瞎指揮脫貧,不能搞花架子脫貧。
(作者單位: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禹里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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