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民在天涯社區發貼稱:定安縣龍門派出所副所長羊學章等人參與了一場因糾紛引發的打斗,在打斗過程中羊學章有“拔槍”的行為,還腳踹一名七旬老人致其受傷住院。2月17日當地媒體曝光后引起社會關注。(1月23日,中國新聞網)
眾所周知,公安機關對于公務用槍管理有明確的使用規定,絕不是任何人能肆意胡亂使用的,然而,這次卻發生了一起公職人員打斗事件,且在過程中還胡亂“拔槍”,還腳踹一名七旬老人致其受傷住院。
據報道,2月9日定安縣龍門鎮發生一次斗毆事件,有網民在天涯社區發貼稱:定安縣龍門派出所副所長羊學章等人參與了一場因糾紛引發的打斗,在打斗過程中羊學章有“拔槍”的行為,還腳踹一名七旬老人致其受傷住院。
這里,筆者不禁要問,是什么樣的膽量讓羊學章就敢于隨便毆打老百姓?甚至敢于任意“拔槍”?這其中是否另有隱情?是否暗藏“玄機”?
原來,羊學章擔任的是定安縣龍門派出所副所長,難道這就能成為胡亂“拔槍”的理由么?
這里,筆者想到一句古語“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就是古時的皇帝犯了法,都應當受到應有的懲罰,更何況在當今法治社會,更加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循原則,人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護,社會才能更加公平、公正、公開,人民生活的健康、快樂、幸福。
難道,就因為自認為是派出所副所長,就能隨意斗毆,如此傷人卻未有一點懼怕? 任意“拔槍”就沒有一點法律意識?
盡管當地公安局決定給予龍門派出所副所長羊學章行政撤職處分(按辦事員確定工資級別),并調離龍門派出所,對其涉嫌違反黨紀問題移交縣紀委依紀進行處理。但,這樣的處罰似乎過輕?
作為國家公職人員,這樣的行為不應該,作為正義化身的公安民警,這樣做可能還有知法犯法的嫌疑。
當前,在這樣的強勢高壓下,廣大黨員干部更應該規范自己的行為,真正讓權力在陽光下進行,讓百姓監督才是真。
作者地址:四川省三臺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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