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近日出臺《受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黨員干部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對受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12月18日 新華網)
自“八項規定”出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中央長期常態化反腐倡廉,為大力氣轉變干部作風,樹立風清氣正為民務實的干部形象,先后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樹立了道德高線和紀律底線。在這樣的高壓態勢下,黨員干部一旦觸及“紅線”,必然受到嚴厲的紀律處分。武漢在當前形勢下首先出臺《受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黨員干部管理辦法(試行)》,究竟是在給予曾經犯錯的黨員干部莫大的寬容,還是希望開辟嚴格干部選拔任用的新征程?引人深思。
不應以盲目寬容之態讓“老虎”、“蒼蠅”獲得“重生”。近年來,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滑坡,服務意識缺乏,政治素養欠佳,不斷知法犯法,觸碰道德底線,觸及法律“紅線”,在生活中不加強學習,不注重提升,不能管好自己,更管不好身邊的人;在工作中頻繁使出“用一個謊言圓另一個謊言”的手段,欺上瞞下,不顧大局,致使中央明確規定的黨員干部不能犯的錯誤不斷在犯,對中央言明的紀律問題屢禁不止。重新任用犯錯干部,就一定要讓這些黨員干部在心中產生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深刻意識,對組織給予的機會、人民再度的信任充分負責,產生感恩,一旦再次犯錯,必將從重從嚴處理。拓寬群眾監督渠道,高度重視民意調查,確保干部隊伍始終純潔。
也不應以“一棍子打死”的方式對待曾經犯錯的干部。有很多的黨員干部,因為守不住清貧,耐不住寂寞,經不起誘惑,心中常存僥幸心理,總認為“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從貪圖小利,到貪贓枉法,一步一步走向違規違紀的深淵。但是他們之中并不乏治國理政的能人干將。有很多的黨員干部擁有對國家形勢的分析能力,對社會治理、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的推動能力,都是可以學習和借鑒的。但面對法紀法規,必須一視同仁,嚴肅處理。對于錯誤較輕,能夠及時糾錯的黨員干部,又何嘗不能給予一個重新為民服務的機會呢?
無論是《條例》、《準則》,還是武漢的《管理辦法》,只要能夠始終將紀律挺在前面,規矩落到實處,定將為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帶來新的風貌。
作者地址:四川省梓潼縣文昌鎮賓暉路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