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村有了“八項規定”婚慶賀禮不超百元。早就聽說山東的一些村莊成立了紅白理事會,出臺規定移風易俗,不讓農民因事“拉饑荒”。今年春節,記者也去了解了村里的“八項規定”,效果“真不孬”。據記者了解,2016年,山東被中央文明辦列為全國農村移風易俗工作的兩個試點省份之一后,這個省陸續在村、社區成立了8.6萬余個紅白理事會,以村規民約的形式整治婚喪嫁娶大操大辦、鋪張浪費的“不正之風”,成效喜人。(2月1日新華社)
逢年過節歡聚一堂這本無可厚非,但是中國是一個人情大國,是一個禮儀之邦,講究禮尚往來,歡聚一堂總不能空手去,帶點小禮物本也應該,只是簡化后的“紅包”讓“紅白事”成了百姓心中的“痛”。
掙錢不易,花錢如流水,尤其是面對“送禮”的時候,不能比別人少,打腫臉充胖子也不乏少數,但是就是因為這樣的“面子”讓很多人“拉饑荒”,這樣的不正之風讓禮儀變了味,讓百姓心中不暢。
面對“紅白事”去是禮節,但是如何才能消除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大紅包”的現象呢?農村“八項規定”可以說是一個好點子,不僅僅為群眾解決了燃眉之急,更是一個長期適用的好法子。
政府對紅白事也不乏類似于“八項規定”的要求,但是效果甚微,為何?面對風俗,需要更多地傾聽群眾的聲音,政府多引導,多幫助比強制規定更有“民味”,更體現出民意,讓群眾管理自己的事,不僅僅是一種權利回歸的具體表現,更是尊重民意的有效舉措,更能得到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從農村“八項規定”中我們再一次讀出了尊重民意的重要,衡量民意的高度往往離不開與群眾密切聯系,離不開站在百姓的角度想問題,讓“紅白事”多情多意少銅臭,才能走出“紅包”的痛苦,讓“紅白事”能夠辦到群眾心坎上。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一環路東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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