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臨時接電費12月起取消 年減少企業占用資金80億元
為進一步助推企業減負,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出臺《關于取消臨時接電費和明確自備電廠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明確,自12月1日起,臨時用電的電力用戶不再繳納臨時接電費,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電網企業要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組織清退。此次取消臨時接電費,年可減少企業占用資金約80億元。
臨時接電費是對基建工地、農田水利、市政建設等臨時施工用電,由電網企業向用戶收取的保證金性質款項。2003年,為確保用電安全,督促施工企業盡快將臨時用電轉為正式用電,規定臨時用電的電力用戶應繳納臨時接電費,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結束臨時用電的,預交的臨時接電費用全部退還用戶。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減免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將進一步減輕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負擔,有利于余熱、余壓、余氣回收利用,推動燃煤消減。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經濟網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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