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放活集體林經營權,利用好林業資源,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日前發文明確,加快建立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制,積極引導林權規范有序流轉。
這份名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進一步放活集體林經營權的意見》提出,要推行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三權分置運行機制,落實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充分發揮“三權”的功能和整體效用,平等保護所有者、承包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鼓勵各種社會主體依法依規通過轉包、租賃、轉讓、入股、合作等形式參與流轉林權,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拓展集體林權權能,鼓勵以轉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轉政策所允許流轉的林地,科學合理發展林下經濟、森林旅游、森林康養等。
此外意見還提出,要創新林業經營組織方式,健全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推進產業化發展,依法保護林權,提高林權管理服務水平。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改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放活集體林經營權有利于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林業,有利于推進適度規模經營,有利于實現小農戶與林業現代化建設有機銜接,對促進生態美百姓富的有機統一、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義重大。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華社 2018-05-09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