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費縣轄12個鄉鎮(街道),1個經濟開發區,全縣共有行政村421個,獨立核算的村集體經濟組織894個。2017年以前,費縣的村級行政組織和村級經濟組織是同一個機構,是“政經合一”的基層政權形式。2017年5月,費縣被列為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縣,按照試點先行、梯次推進的思路,共選取140個村開展改革試點工作。其中,縣經濟開發區47個村居整體推進,目前已基本完成改革試點任務,并積極推行“政經分離”改革。改革中,該縣堅持三個推進,總結出“政經分離”費縣經驗。
加快推進管理服務創新整合。打破原有農村社區管轄模式,實施網格化管理,居民按居住地劃歸相關社區管理,實行農村基層自治組織和集體經濟組織職能分開,構建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居委會為主體、股份合作社為基礎、社區服務中心為平臺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通過實施政經分離改革,實現機構職能、人員選舉、議事決策、工作管理、財務核算“五個分開”。目前已完成9個社區的居委選舉工作,基本建立職責明晰、協調穩定的基層組織管理機制和產權清晰、管理科學的農村集體資產運營機制。
加快推進農村干部“公職化管理”。原村“兩委”干部擇優納入社區統一管理,村干部集中到社區居委辦公,社區黨組織、居委會人員工資、行政管理經費、社會事業管理經費、公益性事業建設經費等按原村居人口比例確定,全部納入財政預算,行政管理職能全部由社區居委承擔,并建立相應的工作運轉服務保障機構。農村干部實行公職化管理,加快實現農民增收有保障、集體發展有后勁、農村治理有效率、農村干部有信心的改革目標。
加快推進股份合作社規范經營。制定出臺股份經濟合作社管理辦法,在村集體“三資”界定、資金使用、收益分配等方面,進一步明確股份經濟合作社與居民委員會資產管理權責利關系,強化合作社理事會和監事會的管理監督職能。建立完善合作社工作制度,確保一切按章程辦事,一切依制度行事,一切對股東負責,始終做到公開透明、規范高效。
通過改革,開發區共清理村集體資產9300余萬元、集體資源性資產1萬余畝,股民當年實現分紅406萬元,承擔村級費用808.5萬元,廣大人民群眾成為產權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改革成效初顯:
厘清了組織功能,優化公共服務。“政經分離”改革將自治組織和經濟組織分開,有利于解決以往社區領導專注于集體經濟建設、忽視社區公共服務工作的弊端。同時,由財政支付社區公共開支,解決了以前由集體經濟組織承擔相關費用、公共服務提供受到限制問題,緩解了集體經濟組織“綁架”自治組織的情況,有利于理順社區公共服務承擔主體,為社區提供更為優質的公共服務。
助推了管理創新,促進社會和諧。政經分離的適時實施,使得管理經濟事務的人員更專業,管理社會事務的人員更專心,居民幸福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城鄉一體化進程逐步加快,黨群、干群關系得到進一步加強,維護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壯大了集體經濟,帶動富民強村。政經分離的主旨在于更好地發展集體經濟,發揮集體經濟組織的富民功能。通過將集體經濟組織從自治組織中分離出來,更加專注于集體經濟發展,凸顯專職化和專業化要求,提高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效益。通過合作聯社實施抱團發展,開發富民載體,拓寬農民就業創業途徑。
嚴格監督管理,杜絕資產流失。集體經濟做大做強是集體經濟組織的重要工作。通過設立集體資產管理交易平臺,對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和日常經營活動進行監控,強化農村集體“三資”處置的公開性和透明性,讓農村財務公開、干部清白,確保集體資產不受侵害,農村基層穩定發展。
作者單位:山東省費縣農業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經營管理》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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