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鄉村人居環境可以解析為秩序與功能兩大屬性內容。從整體到局部,秩序可細分為格局、肌理、形制、形式,功能可以細分為面域、點域。有機秩序是傳統鄉村人居環境的核心特征和差異優勢。面對鄉村有機秩序退化、現代功能滯后的現狀,應建立有機秩序修護、現代功能植入的有機更新理念,實行以低度干預、本土融合、原型調適為核心的營建方式,以及“鄉村更新共同體”合作機制。
關鍵詞:鄉村建設;鄉村人居環境;有機更新
導言
費孝通先生認為促進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在于城鄉交換,即:“擴充和疏通鄉市的往來,亟力從發展都市入手去安定和擴大農業品的市場。” 然而由于中國村鎮發展長期滯后,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愿望一直難以兌現。
但時至今日,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發展,以城帶鄉、以工促農新階段已到來,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消費動力,起核心作用:中國人口城鎮化率已突破54%,擁有龐大購買力的城鎮中產階層規模已近3億并不斷壯大;二是流通手段,起輔助作用:中國已擁有龐大而致密的高速公路網,完善的國省縣鄉道路體系,村村通公路,實現了人流物流暢通,因特網和智能手機也廣泛覆蓋城鄉,實現了信息流暢通。
在此背景下,鄉村人居環境建設采取何種方法開展,以有助于鄉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復興,應成為當代人居環境營建領域的重要議題。
1 “鄉村人居環境”的建筑學再認知
1.1以往認知及其缺陷
要討論鄉村人居環境建設的策略與方法,首先必須對鄉村人居環境充分認知。
人居環境概念最早由吳良鏞先生提出。他從建立人居環境學科體系的最宏觀角度,將其定義為“人類的聚居生活的地方”,并進一步認為,包括城鎮與鄉村在內的人居環境可以分為自然、人類、社會、居住、支撐五個系統。葉齊茂先生則更明確地將鄉村人居環境分為建筑環境、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這類針對鄉村人居環境的認知是十分經典的。
然而,這一類認知均基于物質類別的分類法對鄉村人居環境進行解析,尚不能較好適應建筑學領域的需求。因為該領域的落腳點,本質上是“秩序”。正如原廣司先生所言:“所有表現著的事物都是被秩序化的事物,在這個世界上幾乎只存在秩序。所有的聚落與建筑都已經被秩序化”。而且,鄉村人居環境的秩序是復雜而具體的場景,各種物質要素通常交叉、混雜、重疊著呈現。因此,按物質類別對鄉村人居環境加以具體化的分離,很可能導致對秩序理解的肢解,不利于展開建筑學討論。為此,需要嘗試新的解析。
1.2 再認知:秩序與功能的抽象分析
事實上,可以將鄉村人居環境概括成兩部分屬性內容:秩序與功能。前者是村落中各種物質實體組成的秩序表達,后者是鄉村生活的功能狀態。前者是后者的基礎,后者寄托于前者之中得以實現。
按照從整體到局部,可以進一步分析鄉村人居環境。
首先,對秩序屬性內容,這是建筑學所關注的核心,可以被分為格局、肌理、形制、形式四個層級:格局,即村域中自然環境與人工建成環境的整體空間關系,其判定標準是建筑及構筑物的外部邊界,是最宏觀的秩序層級;肌理,即村域中建筑群體基底平面呈現在下墊面上的圖底關系,具體指單體建筑彼此之間的大小、方向和間距關系,屬于次宏觀秩序層級;形制,即空間單元(以農宅、公建為主)的一般控制性特征,包括建造規模、組成布局與建筑體量三要素,是次微觀秩序層級,正是這些“空間單元”在鄉村大地上展開積累,最終表達出宏觀的村域空間格局和建筑群體肌理;形式,即空間單元內建筑的具體形態、結構、空間、材料、色彩等表現形式,是最微觀秩序層級。
其次,功能屬性內容。可分為面域、點域兩個層級:面域功能,指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在村域內的規劃布點、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村域布局敷設,對其考量的著眼點主要是宏觀的村落區域整體;點域功能,指各公共服務建筑的具體功能配置和角色、農宅內部的生活空間與設施,對其考量的著眼點主要是微觀的空間單元及其建筑。
鄉村人居環境的屬性內容及其層級分析,可以總結為下表(表1)。
▲表1 鄉村人居環境的屬性內容與層級(來源:作者自繪)
2 傳統鄉村人居環境的核心特征:有機秩序
2.1 傳統鄉村人居環境中的“有機秩序”
有機秩序由亞歷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提出。他以劍橋大學的Cambridge校園區塊為例(圖1),將“有機秩序”定義為:“在局部需求和整體需求達到完美平衡時所獲得的秩序”。
▲圖1: 劍橋大學校園(略)
從亞氏的有機秩序“平衡論”角度看,傳承千百年并以農宅為主的中國傳統鄉村同樣具備有機秩序。而且,這種“整體與局部之間的完美平衡”完整滲透在格局、肌理、形制、形式四個層面。可以說,在建筑學語境中,有機秩序是傳統鄉村人居環境的核心特征。
格局層面:農宅單元個體建造行為多樣與村落營建發展整體原則一致之間存在平衡,這主要體現在人工建成環境與自然環境的界面關系。例如,杭嘉湖平原嘉善大陸浜村(圖2),保留了典型傳統水鄉自然村落格局,農宅均沿著縱橫水系緊貼布置,其余陸地除道路與少量公建占用外,均最大限度保留作為耕地,農宅單元的新建與生長雖然有占地多寡、離河遠近等不同選擇,但均不違越整體營建原則。
▲圖2: 村域格局有機秩序案例(略)
肌理層面:農宅單元建筑投影與基地下墊面之間圖底關系的個體隨機與整體相對均質之間存在平衡。例如,浙江湖州長興縣新川村(圖3),是典型山地丘陵地形自然村落,以農宅為主的建筑群體集中于山脈的峽谷地帶,其建筑肌理隨著建筑單體的大小、方向和間距差異表達出一定程度的隨機紊亂,但整體呈現著柔韌的相對均質性。
▲圖3: 宅群肌理有機秩序案例(略)
形制層面:農宅單元之間在規模、布局、體量三方面的個體差異與整體接近之間的平衡。例如,杭州市三墩鎮杜甫村(圖4),其農宅院落單元的規模、布局十分近似,建筑基地面積差異不大,建筑高度均為2-3層,但任何兩個農宅院落之間不存在具體形制重復。
▲圖4: 空間單元形制有機秩序案例(略)
▲圖5: 建筑形式有機秩序案例(略)
2.2 “有機秩序”的生成過程
傳統鄉村人居環境有機秩序的生成有四個特征。
(1)、遵循自然。鄉村空間格局發展長期遵照自然規律、尊重人與土地的“倫理”關系,空間拓展大多順從現狀自然條件進行。比較而言,城市空間拓展,更強調人為預設,以規則、緊湊、高效等為導向,人類意志傾向常凌駕于自然條件之上。
(2)、緩慢成長。村莊的格局拓展、肌理發展主要伴隨人口自然增長,以血緣關系為基礎,速度遲緩。比較而言,現代城鎮的發展是以地緣、業緣關系為主,可以在短時間內發生人口快速集聚,推動空間高速拓展。
(3)、新陳代謝。同生命體的新陳代謝一樣,構成鄉村的基本生發單元(農宅為主),需要不斷更新,舊的脫落被新的替換,這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
(4)、相似相續。任何生命體都有新陳代謝,但它們總能保持相鄰階段各方面特征的相似與相續,絕不會發生整體性突變。自然村落長期的生長和發展也是如此,宏觀整體的格局、肌理,微觀單元的形制、形式,其變化總是緩慢而連續、有規律可循的,一般不會出現城市建設更新中多發的整體文脈斷裂現象。
有機秩序作為傳統鄉村人居環境的核心特征,相比于迅速創生的城鎮人居環境,是鄉村的核心差異優勢。
3 理念建立:有機秩序修護、現代功能植入
3.1 當前鄉村人居環境的普遍現狀
(1)、有機秩序退化
然而,進入轉型期特別是改革開放后,大量傳統鄉村的有機秩序在格局、肌理、形制、形式四個層面逐漸退化,甚至面臨消逝。
首先,村域格局秩序受損。由于鄉村規劃依據及執行力欠缺、審批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多見私下違規建設農宅、廠房以及開發資源,致使自然與人工和諧界面關系破壞。(圖6)其次,宅群肌理秩序走樣。農宅盲目扎堆、超常規建造,甚至隨意搭建附屬工廠作坊,打破了農宅之間原有的關于大小、方向、間距等的相對均衡狀態。再次,農宅形制秩序異化。一些地區村民重視攀比,建房無序競爭,加上管理不嚴,往往造成建造規模、組成布局和建筑體量等特征失控。最后,建筑形式秩序紊亂。這是有機秩序失衡最普遍、最嚴重的表現方面。由于城鄉間互動增加,城市現代建筑的造型、空間、結構、材料、色彩等元素滲入鄉村,并與本土發生局部、片面和不徹底的融合。不同年代建造的農宅隨機地混雜、疊合,導致農宅建筑形式整體風貌混亂(圖7)。
▲圖6: 被肆意開發破壞的村域格局 (略)
▲圖7: 形式紊亂的農宅(略)
此外,當前許多鄉村社區的微景觀因缺乏設計營造、管理維護而顯得臟亂。例如道旁綠化、小道鋪裝、花壇、宅間空地、公交站臺、標識、路燈、垃圾收集占點等。這客觀上加重了有機秩序退化的印象(圖8)。
▲圖8: 臟亂的微景觀(略)
(2)、現代功能滯后
大部分鄉村存在現代功整體滯后問題。一是基礎設施方面。道路、水電等狀況雖有改善,但總體依然不足。在欠發達地區鄉村,道路硬化、潔凈自來水、足夠容量且線路穩定的電力供應均亟待實現。二是公共服務設施方面。與城鎮相比,教育、醫療、文娛、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缺失情況普遍。三是家庭生活設施方面。隨著村民生活理念和方式轉變,對采光、通風、衛生甚至隱私等舒適性內容有了新要求,但現有農居,特別是欠發達地區農居,往往不能滿足這些現代需求。
3.2 有機更新理念
隨著城鎮人居環境和現代生活壓力的詬病日深,城鎮中產階層產生了親近優美健康人居環境及慢生活氛圍的強烈需求。因此,數百上千年傳承不息的傳統鄉村人居環境,其有機秩序作為鄉村核心差異優勢,以及依附其上的恬淡生活氛圍成為吸引城鎮消費的重要價值體。該價值體,必須由城鎮中產階層進入鄉村內部,通過餐飲、住宿、旅游等消費方式才能兌現。
然而,現狀鄉村人居環境普遍呈現有機秩序退化、現代功能滯后問題,顯然阻礙了城鎮消費大量進入鄉村。因此,應采取以有機秩序修護、現代功能植入為核心的有機更新理念,以分別強化鄉村自身差異優勢、彌補鄉村生活品質劣勢。
首先,有機秩序修護意在延續鄉村千百年的傳統文脈,對逐漸退化和消逝的有機秩序進行必要的修復、保護和培育,實現有機秩序在格局、肌理、形制、形式四個層次上的“再平衡”。具體而言:一是應充分保護其原生的人工環境與自然環境和諧的村落空間格局,停止和盡可能修復已造成的破壞,必要時允許合理疏導和開發;二是保護以農宅建筑為主體的隨機與均質并存的現狀建筑群體肌理;三是盡量保留和有效控制農宅單元形制在規模、布局、體量上的個體存在差異與整體彼此接近的特點,對違建現象應有效控制;四是盡可能實現建筑單體形式在造型、空間、構造、材料、色彩等方面的多樣與統一,緩解和改善形式風貌紊亂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有機秩序修護并非單純保持現狀或簡單復古,應充分結合現代需求、技術、審美等要求,有所為而有所不為,其最終是為了加強優美環境與慢生活氛圍的鄉村人居環境差異優勢。
其次,現代功能植入應在盡量減小對現有人居環境有機秩序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將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家庭生活空間設施等現代功能巧妙植入、融合。既讓村民充分享有與城鎮相當的現代文明便利,同時也為城鎮來客的長短期駐留提供基礎條件。公共服務方面應該包括社區服務、醫療、養老、教育、商業等內容;基礎設施方面,應實現村內主要道路必要的硬化和拓寬,保證穩定電力和潔凈飲用水的供應,同時注重生活污水處理和合理排放等;家庭生活空間設施方面,應特別注重改善堂屋、廚房、衛生間、臥室等方面的舒適性。
4 策略建構:營建方式、合作機制
4.1 營建方式:低度干預、本土融合、原型調適
有機秩序修護、現代功能植入的理念最終落腳于鄉村人居環境的村域、公建、農宅這三類實體。(表2)
▲表2 鄉村人居環境建設具體內容 (來源:作者自繪)
村域整合應采用“低度干預”方式,主要針對偏宏觀的格局、肌理秩序和面域功能。一方面是控制性干預,順應歷史傳承至今的村域系統,減少潛在破壞;另一方面是修建性干預,應采取微創手術和盡量隱身的方式,來延續基地人居環境數百年的自然生長狀態。具體包括:秩序方面,保育原生格局、肌理,對受損部分適當清理調整,并作合理發展;功能方面,在盡量降對村域宏觀秩序影響的基礎上,謹慎對待公共服務建筑布點、基礎設施布局敷設。
公共建筑營造應采用“本土融合”方式,主要針對偏微觀的形制、形式與點域功能。由于公共服務設施普遍匱乏,公共建筑勢必作為新的異質空間單元介入,這就要求其與本土建成環境融合共生。具體包括:秩序方面,公建單元形制應與村落農宅融合,建筑形式應吸收地域傳統建筑特色;功能方面,應盡量考慮其對于當地乃至周邊村落的復合作用,擴大實際功效。
農宅更新應采用“原型+調適”方式,同樣針對偏微觀的形制、形式與點域功能。由于單個村落農宅群體往往數量可觀,而且建筑形式多樣紊亂、個體需求差異復雜,因而應在對農宅的院落單元形制、建筑形式和居住功能分析基礎上,結合現代趨勢和村民需求,歸納出在當地具有相當普適性和靈活性的農宅單元“原型”,然后為農戶提供多樣模塊化菜單式選擇,通過改造或新建來針對原型進行“調適”,實現形制、形式與功能的豐富適應性與和諧統一。
4.2 合作機制:“鄉村更新共同體”
由于當前鄉村經濟社會陷入困境,缺乏內生力量,因而鄉村人居環境建設必然需要多元外力介入并與本土力量相融合,形成內外部合作。這就勢必催生一種新的建造模式,我們暫且將其定義為“鄉村更新共同體”模式。它集中了現有的鄉土建造、現代建造兩種模式的優勢,實現其差異互補。(圖9)
▲圖9: 三種建造模式(來源:作者自繪)
一方面,鄉土建造在廣大鄉村中依然普遍存在。它基于血緣、地緣關系,適于小農經濟結構與社會組織,具有小型、自主、合作和過程性等特征。其建造內容主要是農宅。通常由工匠及業主共同完成具有當地普適性和特色的設計方案,并通過幫工、換工、雇工等方式協力建造完成,而且在建造期內甚至建成后,可以根據需要對設計內容做靈活變更。雖然,分散和靈活是鄉土建造的最大優勢,能夠很好地應對復雜多樣的分散型問題,然而由于建造能力有限、控制力不足等缺陷,鄉土建造模式既不適于大型公建和規模基礎設施建設,也不利于在社會轉型期鄉土文化認同散失的當前,統籌控制數量龐大的農宅建造行為,易造成村落有機秩序的“失衡”。
另一方面,現代建造作為與鄉土建造相對的模式,通常由具資質設計者進行專業、程式化和規范的設計建造。雖然該模式高效而規范,能夠進行規模化、標準化、批量快速建造,但是由于鄉村住戶數量往往較多、需求多樣,而設計人員數量常十分有限,這造成駐地調研時間、設計效率、協調當地民眾能力等方面均非常有限,因而現代建造難以應對鄉村更新中復雜的分散型問題。
“鄉村更新共同體”的提出,兼顧了鄉村人居環境更新中關于分散與靈活、高效與規范的綜合需要。它是在特定鄉村領域和建設時間范圍內,具有共同意志與精神認同的人群集合,它應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征。
首先,具備職能優勢互補的、足夠數量的參與人員,以應對鄉村量大、面廣、復雜、長期的更新工作。就鄉村更新的未來趨勢而言,將普遍匯集NGO組織、地方政府、村民團體、以及設計單位等多個參與方,因而具備建立共同體的人員基礎,而且這些參與方都具備各自不同的職能特點,能夠互相配合。
其次,該共同體應具有半政府性質,地方政府應派駐相關領導人員,并賦予共同體(或其中某部門)以相應的行政授權,以此應對大量潛在的“分散型”問題和需要統籌解決的“集中型”問題,保證共同體對鄉村人居環境更新全過程具有足夠的控制力與執行力。
此外,“鄉村更新共同體”的長期運行應具有“溢出效應”(Spillover Effect)。通過由人力、財力、物力的外來介入,通過各種會議、活動將使得村民團體內部之間的交流、溝通大幅增加,有效增進村民團體對于家園的認同和共識,進而逐漸帶動和凝聚原本渙散的鄉村組織狀態。在此基礎上,可以通過幫助建立村民經濟合作組織以整合鄉村內生力量、加強市場話語權、推動村民增收、改善鄉村經濟,進而完全有可能引導村民經濟合作組織同村民自治組織之間的重新耦合,以改善鄉村社會治理。因此可以這樣認為,“鄉村更新共同體”是既能實現有機更新、又可推動鄉村經濟社會發展復興的重要機制策略。(圖10)
▲圖10: 溢出效應的作用方式(來源:作者自繪)
5 結語
通過理論分析,本文基本建立和建構了由理念、策略所組成的鄉村人居環境有機更新方法(表3)。隨著城鄉發展關系的日益均衡,通過對鄉村人居環境有機更新,能夠為鄉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復興奠定堅實基礎。可以想象,不同于傳統時期的封閉自足,也不同于轉型時期的城鄉失衡,未來的鄉村社區很可能在公平、均衡、高效的城鄉關系基礎上,以自主、開放、交融的姿態,實現新時代的“永居和經營”。
▲表3 鄉村人居環境有機更新方法(來源:作者自繪)
參考文獻:
[1]費孝通.鄉土重建[M].岳麓書社.2012:13-14.
[2] 吳良鏞.人居環境科學導論[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1:38.
[3] 顧姍姍.鄉村人居環境空間規劃研究[D].蘇州科技學院.2007:5-6.
[4] [日]原廣司.世界聚落的教示100[M].于天祎等譯.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24 .
[5] [美]C?亞歷山大. 俄勒岡實驗.知識產權出版社[M].2002:4.
原文《鄉村人居環境有機更新理念與策略》,收錄于《西部人居環境學刊》2015年02期15-19頁,本文獲重慶市第十六屆期刊好作品一等獎。
作者:浙江大學鄉村人居環境研究中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微信號 王竹鄉村實驗坊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