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與一些學者討論的一個問題特別有意思:現在政府強調加強農村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等公共品投資究竟合不合理?一些學者認為,如今政府把大量的資金等要素投入到農村地區,是一種資源配置的錯位,指望通過鄉村建設吸引農民回鄉就業,根本就不可能做得到。他們的論證似乎也很專業:一是從現實看,人口都是往城市里聚集的,不信就看看“胡煥庸線”,人口非常明顯地聚集在該線東部城市化水平較高的地區。另外,農村人口和農業產值在哪個國家都是不斷下降的,不信看看美國和歐洲情況都是如此(此時畫出歐美的某某曲線無數條);二是從人群看,現在的農二代幾乎都不愿意回到農村去,他們早已忘記了怎么種田,也早就過不慣農村的生活(此處列舉無數農民工愿意蜷縮在城市的例子);三是從理論看,單講資源配置的效率,一百元錢投到農村和投到城市相比,城市的效率不知道要比農村高多少倍,把資源投到農村是沒有效率的,是浪費資源的(此處又畫出若干條經濟學教科書里的曲線來)。因此提出明確的政策主張:中國的農村問題應該通過大力發展東部地區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來解決,也就是說“動錢去農村”,不如“動人進城市”,只有讓農村人帶著資源進入城市,才是中國鄉村振興的正確道路。他們認為,即便農村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搞得再好,也不能打破農村人涌入城市的“規律”,不信看看歐美,農村公共品那么完備,不也是農村人往城市跑嗎?人口比重不也是農村年年下降,城市年年上升嗎?這套說辭咋一聽好像挺有道理!但是,如果仔細揣摩一下,就會有一個疑問:學者們信奉的主流經濟學分析框架產生于歐美發達國家,這些國家當然比我們更精通畫那些曲線,也比我們更了解那些曲線代表的含義,可是為什么明明知道投資農村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是沒有效率的,是不能改變農村人進城“規律”的,他們卻還要在農村大量投入公共品,把農村建設得如此美麗與舒適呢?
我們必須承認,人口聚集的確存在“胡煥庸線”描述的情景,而且據說是80年沒有改變的一個趨勢;人口遷徙的確明顯存在城市流向,而且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欠發達國家都一樣。但即便如此,也沒有理由說向農村地區進行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等公共品投資是沒有效率的,是屬于資源錯配。很顯然,主張通過加強大城市的公共品建設來滿足農民進城需要,比在農村地區投資公共品更有效率的觀點,使用的是經濟學意義上的效率概念,比較的是同樣一百元錢的公共品投資,在城市與在農村哪里能夠覆蓋到更多人。如果這樣理解,顯然農村公共品投資是無效率的,因為農村人口密集程度遠不及城市高。但是,如果我們要問,社會發展成果是否應該惠及到更多的人?是否應該幫助每個社會成員享有更充分的自由?如果回答是肯定的,而農村公共品投資有助于實現這樣的目標,這種投資就是有效率的。
社會發展成果如何才能惠及到更多的人呢?在城鄉二元發展的社會里,社會發展的成果更多是偏向城市人群,這是基本事實。當然我們并不否認,在未來的城市化進程中,將有大量的農村人口不斷涌向現在的大中城市,但是無論如何,現有城市的容量總是有限的。即便如有的學者所言,上海的規模可以擴張到容納5300萬人的水平,但要容納截至2018年底仍存在的2.88億農民工,那就需要再增加五個上海這樣的城市,這顯然是不可思議的事情。所以,想通過增加已有城市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等公共品投入來實現農民的市民化,是一條走不通的路,結果只能讓許多農民無法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我們認為,城市化應該包括另一個內涵,那就是提升農村地區的公共品供給水平,把一些農村地區建設成與城市條件相近的地區,讓更多的農民不離家就能享受到城市文明,這才是讓社會發展成果惠及到更多的人的有效途徑。毋庸置疑,現有的農村小城鎮應該是最能夠擔當此任的地方。在中國,所謂“農村”其實是一個邊界模糊的概念,它既包括鄉村村落,也包括縣城以下的小城鎮。中國的現實情況下,并不是每個農民都具備條件能夠進入城市享受城市文明的,對于許許多多的農民來說,城市的門檻相對比較高。相比于城市,農村地區的小城鎮門檻就要低得多。因此,加強農村地區小城鎮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建設,這種農村公共品投資顯然比在大城市進行相同的投資能夠惠及到更多的農民,若如此,這種投資就是有效率的。
再進一步,除了現有的2.88億農民工之外,中國還有很多長期呆在鄉村村落里的農民。從總量上來說,即便中國城市化率達到70%的水平(包括農村小城鎮人口),也還有將近4億的農村人口。這其中的2.88億已經在城市謀生的農民工即便可以完全融入城市而不返鄉(其實并不可能),都還有超過1億多人口會長期生活在鄉村地區。大家想想看,世界上超過1億人口的國家都沒有幾個,我們如何能夠無視這些農民的鄉村生活呢?有學者打比喻說,為一個生活在深山里的百歲老太修一條路是沒有效率的資源浪費,這也許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是1億個這樣的老太住在山區呢?如果除了老太還有許多跟我們一樣的青壯年呢?甚至還有娃娃呢?更何況我們城市化率要達到70%的水平還需假以時日,這些數以億萬計的鄉村人口,難道不應該享受現代社會發展的成果嗎?所以,我們不僅要向農村小城鎮進行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投資,也要向鄉村村落進行這種公共品投資,這樣才能讓更多農村人享受到社會發展的成果。
為什么要向農村地區進行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投資,讓鄉村人口享受到公共品供給帶來的普照之光呢?這是因為公共品供給能夠拓展人的自由,以彰顯文明社會的公平正義。從這個角度來說,向農村地區進行公共品投資的效率要遠高于城市!我們常常用一個指標來衡量社會的發展,那就是城市化水平,而衡量城市化水平高低的指標又常常被簡化為城市人口這個單一指標。那么就有一個問題,是不是農村人一旦進入城市,變成城市人口,就意味著獲得了自身發展呢?在許多學者看來,農村人進入城市后,收入所得的增加就意味著發展,但生活常識告訴我們,情況并非如此簡單。盡管在任何情況下,收入都是一個重要的指標,但的確不是唯一指標。一個簡單的道理就是,對于一個農民來說,在城市里賺得1萬塊錢,看似比在農村賺5千塊錢要高出一倍,但如果從自由的角度來說,卻未必是這樣。因為這里還有一個經典的阿馬蒂亞.森之問:“財富在多大程度上能夠幫助他們得到他們想要的?”在阿馬蒂亞.森看來,貧困是對基本的“可行能力”的剝奪,而不僅僅是收入低下。一個人所謂的“可行能力”,是指這個人有可能實現的各種可能的功能性活動的組合,這是一個人所擁有的自由,而且是一種實質性的自由。這種自由的獲取與收入有關,但不完全取決于收入。比如,中國有一句古話,“錢財買不來健康”,一個四肢健全的窮人比一個收入豐厚的殘疾人,擁有更多的行走自由。如果在一個貧困地區,向窮人進行扶持能夠讓他們得到更多的這種“可行能力”,這種扶持就是十分必要且有效的。因此,他主張向貧困地區擴展社會公共服務,不必要等待人均實際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只要優先把重點放在提供降低死亡率和改進生活質量的社會服務上,尤其是醫療保健和基本教育上,就可以極大提升一個人的可行能力。基于此,他批評那種要等到一個國家富裕以后再來考慮向貧困地區進行社會服務投資的觀點(類似于上述所說的向農村地區投資公共品沒有效率的觀點),指出“一個貧窮的經濟可能只擁有較少的錢用于醫療保健和教育,但與富國相比,它也只需要較少的錢就能提供富國要花多得多的錢才能提供的服務”(見阿馬蒂亞.森著《以自由看待發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8頁)。從自由的角度來看,在貧困地區通過適當的社會服務供給,盡管收入低,但生活質量是可以得到迅速提高的,而且,貧困人口的這種自由程度的獲取,也能夠有力地促進經濟增長。
回過頭來討論我們的農村地區,現在有大量的農民工進城打工為了獲取更高的收入。首先要問的是,農民為什么要進城去獲得這種高收入呢?很大一個原因就是在鄉村由于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條件太差,限制了農民在家門口獲得更多經濟價值的自由,因此而被迫進城。所以,這種相對高的收入,不是給農民帶來更多的自由,而是因為農民的一些自由被剝奪的結果。以很多農民都進城作為證據來證明這是不可更改的規律,顯然是把問題簡單化了。其次要問的是,那些進城的農民,所獲得的高收入真的給他們帶來了更多的自由嗎?如果了解城市農民工的生活境況,或許對此有保留意見。如今在城市里打拼的農民工,就沒有幾個能夠居住在像農村那樣寬敞的房子里,也沒有幾個能夠像在農村老家一樣,隨時可以找一幫鄰里鄉親大碗喝酒大塊吃肉。他們在城市里或許很難跟城里人說到一塊玩到一塊,城鄉文化的阻隔需要若干代人的努力才有可能消除,由此也讓進城的農民工失去了許多交往的自由、平等的自由,更不用說還存在體制上對城鄉勞動力的區隔。可見,農民進城非常有可能賺取的是沒有自由的收入。若如此,從人的發展角度看,把公共品投向城市,讓農民進城過上沒有自由的生活,這種投資算是有效率的嗎?這或許多多少少可以解釋在當下的中國農村,為什么這么多農民工進城,卻無論如何還要回家鄉農村修建起自己的永久性安樂窩!
阿瑪蒂亞.森的見解是深刻的,討論農村問題,僅僅依靠教科書里的教條是膚淺的,馬克思關于人的全面發展理論深刻闡述了人的生存需求,勞動力能力需求和社會交往需求全面實現的重要性。阿馬蒂亞.森也強調了拓展人的政治自由、經濟條件、社會機會、透明性保障、防護性保障等五種自由的重要性。不管是馬克思的人的全面發展,還是阿瑪蒂亞.森的“可行能力”自由,都不是僅僅依靠“收入提高”就能解決的。那種讓農民工進城,住不起大房子就住小房子,上不起好學校就上農民工子弟學校的辦法,解決的僅僅是農民身軀進城,而不能伴隨靈魂自由的進城,這又有大多的意義呢?或許這樣可以獲得巨大的規模經濟效應,推動經濟增長,但經濟增長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從應該讓社會發展成果惠及到更多的人,應該讓更多的人能夠獲得更多的自由的角度來看,向農村地區投資公共品,不僅不是無效率的,而且效率可能遠高于投向城市的公共品!另外,向農村地區進行公共品投資,不能簡單的理解為是為了讓農民回農村去就業,即便農民進城是未來的潮流,也不能無視生活在農村的人們所應該具有的享受自由生活的權利!
作者系江蘇大學教授 博導,廣西特聘專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三農莊園 微信公眾號(原創)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