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浙江省村干部是不脫產干部,沒有工資,只有誤工補貼,主職村干部一年的誤工補貼一般只有一萬元左右。在沿海發達地區,如珠三角農村、蘇南農村、上海農村,村干部基本上都已經職業化了,成了脫產的專職干部,且村干部不再是拿誤工補貼,而是按月拿工資,一年工資收入多則20萬元,少則10萬元。
浙江村干部不脫產和只拿誤工補貼的原因之一是浙江農村村組兩級集體經濟收入比較有限。村干部誤工補貼和村級公共支出要靠國家補貼。這與珠三角農村村社兩級動輒有數千萬元集體收入和蘇南、上海農村村社集體普遍有較高集體收入是完全不同的。村社集體沒有收入,當然也就發不起村干部工資了。
因為村干部只有誤工補貼,浙江農村村干部也就不可能脫產當村干部,以村干部作為職業,而必須有主要的職業及其收入來源。其中最重要的自己有二、三產業收入尤其是在村莊辦企業的富人,一方面有企業收入,當村干部誤工補貼的多少無所謂,另一方面,企業家當村干部就有了政治身份,就更容易與政府部門打交道。因此,在浙江出現了普遍的富人當村干部的情況。大致在進入新世紀前后,浙江大部分農村干部就完成了由傳統村干部向富人村干部的替代,尤其是主職村干部幾乎都是由辦有二、三產業的企業家來擔任。
除了富人當村干部以外,還有一種人愿意當村干部,就是那些承包小型工程,具有一定黑灰色背景的人,在村莊中有項目開發時,他們希望借助當村干部來承攬工程獲利。這種情況通常占少數。
(二)
為了督導村干部完成上級布置的各種任務,浙江農村基層治理充分發揮了聯村干部制度的作用。聯村干部最初應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包村干部,主要是督導村干部完成國家任務,典型是稅費收取與計劃生育。從全國來講,中西部農村,進入新世紀以后,取消農業稅費的同時,計劃生育工作也常規化了,鄉鎮之間出現了懸浮情況,包村干部名存實亡,甚至大部分地區包村干部的名也不存了,鄉鎮一級缺少與村一級互動的積極性,對村干部的工作要求是不出事就行。
與一般中西部農村不同,浙江是經濟發達地區,村莊中有著活躍的經濟發展,甚至可能有大量外來農民工進駐,經濟發展與外來人口進駐使得村莊一級有諸多必須處理的事務,尤其是各種維穩防控任務和日常管理任務。浙江農村基層因此一方面開始形成一個職業化的聘用干部制度(即非主職也非選舉產生的聘用干部,主要是村文書),一方面保持了以聯村干部為主要特征的鄉鎮對村級的督導形式。
聯村干部的主要工作就是負責聯系村莊工作,包括督導村干部完成各種工作任務,協調村干部之間的關系。聯村干部工作完成好壞與聯村干部報酬掛鉤。鄉鎮干部幾乎都有聯村工作的任務,即鄉鎮干部除了完成鄉鎮本職工作以外,還要督導村干部完成村一級的各種事務,包括維穩和各種上級任務,尤其是各種中心工作。聯村干部對所聯村莊的工作實行包保責任制。聯村干部能否做好聯村工作,關鍵有兩條,一是選出好的村干部,二是有效管理村干部。選出好的村干部以及有效管理村干部的前提又是將村干部擰成一股繩,尤其不能搞成書記主任各自一派相互對立。
(三)
在一些重點工程比較多的城鎮郊區,因為各項工程落地都要與村民發生利益聯系,工作難度大,同時,工程落地就必然會有各種利益附著。為了限期內完成各項工程落地任務,鄉鎮就要安排那些能力強的鄉鎮干部當聯村干部,這些能力強的聯村干部通過公私關系軟硬兼施,督促村干部協助完成工程落地任務,擺平各種利益紛爭,其中可能不免灰色手段。而那些缺少經驗和能力較差的鄉鎮干部就大都安排到情況比較簡單、較少工程建設任務的村莊,并在聯村過程中逐步積累工作經驗與工作能力。
我們在浙江L縣M街道調研,因為M街道是L縣重點建設區域,僅2016年街道就有47項縣級以上重點工程,工程落地建設任務巨大,從實踐上看,M街道幾乎所有街道干部都有聯村任務。整個街道18個村居,分成四片,每個片都有聯片領導,每個村有聯村領導、聯村干部,每個村都有街道班子成員當聯村領導。街道班子成員除書記、主任以外都有聯村任務。街道建設任務最重情況最為復雜的村,就由街道最重要的領導來當聯村領導,比如街道兩個副書記和紀委書記所聯三個村都是街道村情最復雜、工作任務最重的村。聯村領導和聯村干部必須無條件完成所聯村莊的各種中心工作,并且要保持村莊基本穩定,這些工作完成好壞直接與職務普升和年終獎勵掛鉤。
M街道是L縣近年重點建設區塊,所以有眾多重點建設工程。從調研來看,M街道僅僅通過不脫產村干部隊伍,加上聯村領導、聯村干部的督導,就相當有效地保持了重點工程的落地和村莊利益的調整,并且保持了農村社會穩定。這也說明了聯村干部制度的有效。重點工程并不常有,且不同村莊也只是在某一個時期才有集中的重點工程落地任務。街道就會依據各個村莊情況和任務狀況及時調整配備聯村領導與聯村干部,將最有能力的聯村領導和最大力量的聯村干部集中到任務最重、情況復雜的村莊來完成任務。一個村莊的重點工程完成了,村莊工作進入常規時期,就可以將最強有力的聯村領導與聯村干部力量調配到其他需要的村莊。聯村干部制度的一個優勢就是可以靈活根據中心工作任務和村情來調配力量,從而可以有效地完成非常規的各種重大任務。
(四)
最近幾年,浙江開展全國最大規模的美麗鄉村建設,提出了各種自上而下硬性考核的任務,典型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三邊一化”,這些任務最終都要在村莊落地。僅僅“三改一拆”拆除違建,平均到每個鄉鎮的“拆違”任務就有幾十萬平方米。“拆違”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很容易引起村民激烈反抗甚至引發群體性事情。村干部因此普遍缺少拆違積極性。
我們在Z市C鎮調研發現,為了督導推動村干部完成自上而下“美麗鄉村”建設任務,2013年前后,C鎮進一步強化之前聯村干部制度,專門設立駐村指導中心,將之前聯村干部變成派駐干部,聯村干部脫離鄉鎮工作,專職當駐村指導員,督導村干部完成自上而下各項中心任務,與不脫產也就不上班的村干部形成鮮明對照。在C鎮,村委會辦公樓中每天按時上下班的只有駐村指導員,其他村干部只在每周一次例會以及輪到值班時間才會上班,從而出現了由駐村指導員召集村兩委開會以及處理村莊各項日常事務的情況。
無論如何,借助聯村干部制度,作為沿海發達地區的浙江農村僅僅通過不脫產的村干部隊伍,就完成了農村各項基層工作,甚至可以很好地完成各種重大工程落地任務和高難度的自上而下“美麗鄉村”建設任務,這就說明“聯村干部+不脫產村干部”的雙層構造是具有完成任務能力、具有活力、具有效率的制度。
從我們在浙江農村調研來看,聯村干部制度還是培養鄉鎮干部的一個好辦法。在村干部不脫產的情況下面,村一級工作完成情況與聯村干部有著十分密切聯系。村級工作(完成上級任務和維持村莊穩定)與聯村干部的晉升與待遇有密切關系,聯村干部必須深入村莊事務中,親自接觸村干部和群眾,與村干部一道想方設法解決村莊的各種問題。長期聯村,就使鄉鎮干部對農村工作有了最為切實的了解,帶動了工作能力的提升。
作者系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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