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濟參考報》指出目前高齡農民工正面臨“留城工作難找,返鄉退休無靠”的兩難困境,一方面留在異鄉城市“討生活”受到自身身體狀況、文化水平所限,工作機會越來越少;另一方面,回鄉生活又將陷入無農耕技術、無養老保險,生活無所依靠的窘境。(8月10日 《經濟參考報》)
為改革開放建設做出巨大貢獻的第一代農民工,如今多數已是55歲到70歲左右年齡,成為了名副其實的高齡農民工。當初他們只身或舉家投身到國家經濟建設大潮中,過著工資低、條件苦、保障少、維權難的生活,為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社會建設和騰飛做出了巨大貢獻。如今落下一身職業病,還要因為沒有辦理養老保險而難以回到農村安享晚年,奮斗一輩子,終究“老無所依”,這樣的困境應該由誰來買單?
筆者認為,要確保農民工群體“老有所依”“老有所養”,應該從完善保障制度、增強參保意識、加大幫扶措施三方面著手。
完善農民工保障制度。對于未辦理養老保險或者年近退休養老保險難以繳滿15年的這一部分農民工,可以按照有關專家的建議,由國家立法或出臺一套適用于高齡農民工的保障制度,解決其社會養老保險、醫保、福利等基本保障。
增強農民工參保意識。對于傳統農民工而言“拿到手的才是錢”,基于這種傳統觀念,大部分農民工不愿意將錢花在“看不到”的地方,對此,國家、用工單位、鄉鎮都應該加大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增強參保意識,讓農民工朋友了解養老保險政策,積極主動辦理養老保險,為“老有所依”提供基礎保障;
加大返鄉農民工的幫扶舉措。鄉鎮應該有針對性的對反鄉農民工提供技術、政策、資金方面的幫扶,對于農村尚有土地的返鄉農民工,可以組織符合當地實情的特色種養植培訓,鼓勵他們利用土地開展創業增收項目;對于部分失地農民,可以根據個人特長,為其安排公益性崗位,或者結合他們的都市閱歷,將其納入村委會隊伍,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發展建設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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