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六盤水脫貧攻堅調查
通過研究“三變”改革樣本,我們認為,要讓農民脫貧致富,關鍵是要讓農民擁有資產性收入;要讓農民擁有資產性收入,關鍵在推動農民的資產增值;要推動農民的資產增值,關鍵在建立合理的利益制衡機制。
自2014年以來貴州省六盤水市在脫貧攻堅中推行“三變”改革,即“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經過三年多的探索,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已有22萬貧困人口脫貧,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2年的4750元提高到2016年的1.2萬元。“三變”改革不僅寫入了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還被評為中國“三農”十大創新榜樣,成為全國脫貧攻堅的一個樣本。我們認為,“三變”改革是對農民脫貧致富、實現全面小康所作的有益探索,是新時期深化農村經營體制改革的創新實踐,有許多經驗值得總結。
一、“三變”改革的目標指向:增加農民資產性收入
六盤水位于烏蒙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4個縣區中有3個國家級貧困縣、1個省級貧困縣,2014年貧困人口達50.99萬,貧困發生率19.55%,比全國高出12.55個百分點。2013年前,全市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高達3倍以上,農民如何脫貧致富一直是個“老大難”的問題。然而通過“三變”改革,農民們從原來“面朝黃土兜里沒錢”到現在“入股分紅天天數錢”。
“三變”改革為什么能在短短三年時間內,就讓大山里的農民摘掉了幾十年的“貧困帽”,并且正在逐步走向富裕?這其中到底有什么秘密?
調研中我們實地走訪農業產業園區與龍頭企業,與企業家和農民座談。我們感到,政府推動“三變”改革的目標指向,就是增加農民的資產性收入。
農民收入原則上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勞動收入;一類是資產性收入。研究表明,收入水平的提高主要靠資產性收入。根據國家統計局的一份調查資料,目前我國收入最高的10%家庭,其財產總額占城鎮居民全部財產比重已接近50%,收入最低的10%家庭其財產總額所占比重僅為1%。從國外經驗看,富人的高收入也主要來源于財產性收入。比如在美國,公民的財產性收入占其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高達40%,擁有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的人占到了90%以上;芬蘭、日本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占比也高達40%左右。
可在我國,農民一直是低收入群體。數據顯示,在農民的可支配收入中工資性收入占49.5%,家庭經營性收入占35.9%,轉移性收入占11.0%,財產性收入僅占3.6%,在中西部欠發達地區這一比例更低。四川農民財產性收入占比為2.3%,重慶農民財產性收入占比為2.8%,甘肅農民財產性收入占比為2.1%,貴州六盤水“三變”改革之前農民財產性收入占比僅為1.63%。這表明,農民收入低,主要原因是沒有資產,無法獲得資產性收入;農民要想脫貧致富,最根本的途徑就是增加資產性收入。
正是從這個角度考慮,六盤水探索提出了“三變”改革思路,其中關鍵是給農民的資源確權。現實中農民有資源,但卻沒有資產。比如土地,實施農村土地承包制度以來,國家雖允許農民流轉土地,但由于沒有嚴格進行確權登記,導致承包地塊的權屬界限不清,不僅流轉不暢,經濟效益實現不了,還引發了不少土地矛盾。再如農村集體資源,以前集體土地、林地、水域等大量自然資源閑置,集體產權主體虛設,名義上“人人有份”實際卻“人人沒份”,農民“拿著金飯碗討飯”。通過確權頒證,農民成為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人,真正成為了土地的主人,不僅財產權益得到了保障,過去沉淀下來的土地矛盾也得以化解。原來的農村集體資產通過清理核實、確定權屬關系后,經集體組織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同意后,就可將集體資產評估入股,集體組織和農民都可以按比例獲得收益。不少農民都津津樂道:“確權頒證給我們吃了‘定心丸’,現在我們農民更有底氣了。”
可以說,通過“三變”確權入股,農民最大的改變就是擁有了資產。目前六盤水全市共有167.98萬畝承包地、40.69萬畝集體土地、14.31萬畝集體林地、4244.69萬平方米水域水面、2.66萬畝集體草地、8.66萬平方米房屋變成了資產入股經營;共整合財政資金6.6億元,引導村級集體資金1.25億元、農民分散資金4.28億元變成了股金;38.89萬戶農民變為了股東,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礎上,實現了“貧者有其股”,廣大農民通過資產獲得了資產性收入。
二、“三變”改革的重點舉措:推動農民資產增值
農民有了資產,并不意味著一定能獲得資產性收入。資產性收入是資產增值的結果,其本質是一種投資收入,因此農民的資產要想實現價值增值,必須與市場對接。正是從這一點考慮,六盤水堅持把產業化作為“三變”改革的重中之重。
第一,以產業化聚合農民資產。
六盤水農業發展長期滯后,據農民說:“過去山上‘左邊種苞谷,右邊種玉米’,每畝毛收入只有四五百元。”可事實上,六盤水是野生獼猴桃之鄉、野生刺梨之鄉、紅豆杉之鄉、世界古銀杏之鄉,自然資源豐富,但這些寶貝只有生態價值,沒有轉變為經濟價值。2014年六盤水市政府立足當地低緯度、高海拔、多山區的地理條件和特殊的高原性季風氣候,結合多個少數民族聚集的文化特征,提出了兩個重點發展產業:一是山地特色農業,包括獼猴桃、刺梨、茶葉、藥材種植以及牛、黑山羊等山地畜牧養殖;二是圍繞高原濕地、溫泉、雪山等天然資源景觀和民族文化等元素,發展山地特色旅游業。
可問題是,農民的資源如何與產業對接?以土地為例,過去由于土地流轉費用比較低,每畝最多500元,大多數農民并不愿意流轉,而且還擔心土地流轉后自己就沒有地方種糧食了,生活更無著落。但是發展農業產業首先需要土地集中連片,否則很難實現規模化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政府出面“牽線搭橋”。
在政府引導下,農民和龍頭企業通過“三變”重新連在了一起。農民不僅可以拿到土地流轉費,還能以土地入股分紅,同時還可以在企業務工獲得工資,一舉多得。這樣農民就從最開始的不愿意流轉到愿意流轉,最后爭著要流轉,從而解決了產業發展中土地集中難的問題,為產業化規模化提供了條件。比如鐘山區大河鎮周家寨社區,以前農民都把種玉米、洋芋當成養家糊口的唯一路子,依靠土地怎么也脫不了貧。后來在政府引導下,致富能手村民任龍勇牽頭組建了民潤農民專業合作社,把農民的土地集合到一起栽葡萄、種蔬菜,農民都成了社員,目前合作社資產已達6000萬元。水城縣十幾家龍頭企業集中流轉了農民大量分散閑置土地,形成了百里獼猴桃產業長廊,集中連片種植規模達10萬畝。盤州市共有24家省市級農業龍頭企業、9053家經營企業參與“三變”,農民的40.02萬畝土地都變成了資產入股經營。
據統計,三年來六盤水共引進334家企業,其中包括大北龍集團、溫氏集團、努比亞公司等知名企業,一共扶持了1114個合作社、62個家庭牧場入股。與此同時,政府還將財政投入到農村的生產發展類資金、農業生態修復和治理資金、扶貧開發資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支持村集體發展資金等各類資金,量化為村集體或農民的股金投資到各類經營主體,壯大了產業發展規模。
第二,以融資平臺助推產業發展。
產業化的關鍵是資金。無論農民以資產入股還是財政資金量化入股,額度都比較小,而企業資金也是有限的,有時達不到項目建設要求,常常出現資金缺口。在這種情況下,產業發展就需要政府融資平臺發揮作用。六盤水市級財政和各縣區財政每年各安排5000萬元,主要靠平臺公司利用金融杠桿撬動社會資本,放大資金效益。目前全市十幾家平臺公司采用PPP模式撬動金融資金14.13億元、村級集體資金1.26億元、農民分散資金5.07億元、社會資金44.98億元入股到各類經營主體,集中投入各類產業發展。客觀地說,如果沒有政府融資這一平臺,很多惠及民生的投資項目可能寸步難行,有的工程甚至會半途而廢。
盤州市政府的一家平臺公司宏財集團,不僅“救活”了一個農民企業家,還“救活”了一個產業園。盤州娘娘山農業產業園區理事長陶正學,以前從事煤礦、洗煤業,幾年前回到家鄉想帶領鄉親們共同致富。一開始他個人投資6億元為家鄉修路、修水和整地,準備搞農旅融合的農業產業園區建設。基礎設施尚未完工,資金鏈卻斷了。就在這時,宏財集團及時跟進,投入3億元把村里修路整地的基礎設施項目整個買了過來,不僅解決了陶正學的燃眉之急,同時又撬動9億元的民間資本進入,這下園區項目如魚得水,一下子重新注入了活力。有了充足的資金,園區大力發展刺梨、獼猴桃、藍莓特色農業產業2.18萬畝,養殖生豬5000頭、土雞20萬羽,開發建設了天山飛瀑、溫泉度假小鎮等18個旅游項目,核心區8個村實現了村村有產業。2016年娘娘山農業產業園區的高原濕地現代農業和旅游業實現了2億元的產值,當地農民戶均增收4000元。從2012年以來,園區已帶動8個村885戶3288人脫貧,2015年舍烹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2年的4000元突破了10000元,其余7個村的人均收入從3000元變成7000元。
在鐘山區的“三變”改革中,平臺公司同樣功不可沒。區扶貧旅游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以住建部改善人居環境項目向農發行、農商行等融資貸款100億元,用于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同時吸納了村集體以集體林權、水權、土地經營權等折價入股的30%股份,公司與村集體按7∶3占股分成。在實施人居環境改造過程中,公司又與農戶簽訂了改造協議和經營協議,農民以房屋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入股分紅。對有條件布局農家客棧、酒吧、超市等商業業態的民居,由公司按照戶均10萬元的標準進行裝修改造,農戶將滿足需求之外的房屋交由公司經營管理,在經營期內按協議約定向農民分紅,公司收回成本后,就交給農戶自己經營管理。
第三,以“平臺+產業”實現農民資產增值。
過去農民一家一戶分散經營,很難準確了解市場需求和市場動態,加之談判能力弱,農產品(000061,股吧)無法很好地與市場對接,價值很難實現。通過“平臺+產業”的市場化運作,農村的土地、特色農產品、自然景觀、民族文化等各種農業資源被全面整合起來,打造成了獨具特色的生態產業園區和全域景區。這從根本上改變了農民的弱勢地位,擴大了農產品的市場半徑,既增加了農民當期的資產收入,同時還拉動了市場需求,提升了資產的預期收入。
在盤州賈西村的刺梨產業園,合作社理事長聶德友向我們介紹,前些年山上的野刺梨果滿山遍野,好多都爛在地里,當地農民堅信,種玉米、土豆比這種填不飽肚子的小果子來得實在。但聶德友在東南亞考察發現,刺梨是維生素C之王,可以食藥兩用,在國外都是用來做藥材和高端保健品。于是他瞄準市場需求建立了刺梨產業園區,流轉了村里的土地進行刺梨種植,標準化種植基地有13500畝;同時利用刺梨花季、中藥花季作為蜜源,投資蜜蜂養殖,興建了500箱蜂房和一個蜂蜜加工廠,形成了種養結合的立體生態農業。現在一包不到150克的刺梨干售價將近20元,一瓶60克的刺梨維生素C含片市場價格為160元,一瓶500克的刺梨花蜂蜜更是賣到了300元。園區的農民說,“我們做夢都沒想到,原來爛在山里的小果子竟然變成了這么值錢的寶貝。”
而水城縣則通過打造野玉海景區實現了農民房屋的增值。政府以集中搬遷的方式,在景區建設千戶彝寨,圍繞“吃住行游購娛”六要素,提升寨子的生態文化內涵,開發寨子的旅游承載功能。搬遷農戶與景區管委會下屬公司合作建房,按政策規定,搬遷安置戶人均住房面積25平方米,而管委會通過融資擴大建房面積,按照山地旅游度假房來打造,使每一棟房屋都兼具農戶居住、旅游度假、實體經營等功能,貧困戶不僅能住得安穩,還能依靠房子就地生財。趙音寫就是其中的一家安置戶,他家房屋由一樓經營性門面和二樓住房組成,除去實際居住的103.98平方米,以空出的21.02平方米入股平臺公司的“彝寨水秀”文化旅游項目,作為客棧經營,占股16.87%。目前景區旅游經營火爆,很多像趙音寫一樣的貧困搬遷戶家里的客棧天天爆滿,一房難求。
三、“三變”改革的利益機制:牽引與制衡
過去企業與農民之間進行土地流轉,是“一錘子買賣”,農民只管自己拿了多少錢,而不管地種得好不好。道理簡單,因為土地流轉出去后,企業賺錢還是虧本跟農民沒多大關系,彼此利益不關聯,農民對于企業發展置身事外,積極性不高。可通過“三變”改革,企業的利益牽引與制衡機制發生了變化,農民和龍頭企業家的利益關系被重組。
對于這種改變,六盤水潤永恒公司董事長胡君深有感觸。潤永恒是一家以生產獼猴桃產品為主的民營企業,采取流轉農民土地的方式種植獼猴桃。胡君介紹說:“過去公司流轉了農民土地后,再雇用農民干活,工資采取當日點工結算。可農民在基地干活敷衍了事,出工不出力,原本只需要一兩天就可以干好的活,非得要三四天才能完成。結果基地到處雜草叢生,苗木成活率極低,直接經濟損失達800多萬元。”其實這樣的遭遇在別的農業產業園區也出現過,有的企業家告訴我們:“我雇農民種刺梨,看著他們栽好苗,沒想到我前腳一走,后腳他們就把苗給拔了。你知道為什么?因為農民巴不得再種新的,他們還能掙一次錢。”
然而“三變”之后,農民的土地從一次性流轉改成了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民變成了股東。有了股權作紐帶,農民與企業就從原來的租賃關系變成了合伙關系,雙方利益被捆綁在一起,風險共擔,利益共享。這樣農民就從以前的旁觀者變成了參與者,用農民的話說:“原來是我給你打工,現在是自己給自己干。”
企業利益關系理順了,利潤“蛋糕”就能做大。那么“蛋糕”做大以后如何瓜分?實際上,利潤分配體現的是企業利益的制衡。在“三變”改革的企業中,由于交易成本不同,存在多種利益制衡方案,這其中既有保底分紅,又有按比例分紅,還有保底分紅與按比例分紅并行,同時還有實物分紅和按年限分紅。
第一,固定分紅。
在六枝特區月亮河鄉補雨村,合作社面向以土地流轉入股的農戶采取的就是固定分紅,基本模式是:第一個五年耕地700元、旱地400元、荒地200元、荒坡50元;第二個五年分別上漲為1000元、700元、300元、100元;第三個五年提高到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第三個五年的紅利為封頂紅利。鐘山區大河鎮周家寨村將200畝茶林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統一經營管理,村集體每年可獲得保底分紅5萬元。采取這種固定分紅的企業,農民或村集體作為投資者均不參與經營管理,與企業之間并不是合伙經營關系,而是一種資源租賃關系。農民或村集體將土地、茶林等資源出租給企業或合作社,然后獲得固定收益。這種收益雖然名義上是入股“分紅”,但實際上是一種租金。
第二,按比例分紅。
盤州市巖腳村將180戶農民的500余畝閑散土地聚集起來,入股到噠啦仙谷農業產業園區七彩花田項目,園區、農戶、村集體分別占股50%、45%、5%,各自按股比分紅。而在水城海坪村,351畝集體荒山荒坡入股彝族風情街項目,村集體及村民與景區管委會分別按30%、70%的比例占股分紅。按比例分紅遵循的是同股同權原則,農民與龍頭企業家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三,固定分紅+按比例分紅并行。
在賈西村刺梨產業園,合作社與農民達成協議,在刺梨產業未見效益之前,農民可以獲得每畝每年400元的固定分紅;產生效益后農民除了繼續享受保底固定分紅,還可以按照10%的占股比例獲得收益分紅。在盤州勝境街道沙淤村,村集體將林地600畝入股興盛養殖場,前兩年保底分紅每畝500元,從第三年起有效益后,除保底分紅外再按每年收益的1%分紅。凡采用這類分紅的企業,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企業的產品(刺梨、牲畜)從開始種植(或養殖)到最后上市中間需要兩三年的時間,這期間農民雖然以土地入了股,但土地沒有收益。為了降低談判的交易成本,企業與農民達成協議,在企業產生效益前,農民與企業之間是一種資源租賃關系,固定分紅是土地(或林地)的租金;而產生效益后,農民又以企業股東的身份參與分紅。
第四,實物分紅。
在鐘山區周家寨村葡萄種植合作社,農民與合作社采取的就是實物分紅方式:在合作社盈利后,農民可按入股面積獲得30%的實物分紅,以每畝種植200株葡萄計算,農戶可分得60株葡萄的果實。可企業為什么要選擇實物分紅呢?原來合作社的葡萄園劃分了很多個片區,分別分配給不同的農戶種植,農民付出的勞動強度不同、技術管理水平不同,種出的葡萄質量就會參差不齊。為了確保葡萄質量達標,合作社要經常派人監督檢查。為了降低監督成本,合作社與農民協商選擇了實物分紅,由于分配的是果實,農民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就會自覺自愿種好葡萄。由此可見,對于劃片分種的農產品,實物分紅可以降低企業的監督成本,提高經營管理效益。
第五,按年限分紅。
鐘山區的智能停車場金融扶貧項目采用的就是按年限“12345”分紅。貧困農民以“特惠貸”每人5萬元入股,與物業管理公司按照4∶6的比例投資;貧困戶按照投資金額第一年8%、第二年10%、第三年12%享受收益,三年間可分得固定收益0.4萬元、0.5萬元和0.6萬元,累計1.5萬元,若無特殊情況,絕大部分貧困戶三年即可脫貧。三年后達到脫貧條件的按出資額1∶1自動退出,并償還貸款本金5萬元;若三年后因病因災仍未脫貧,則還貸后重新辦理貸款繼續參與投資經營。入股的渡口村貧困戶曹運江給我們算了一筆賬,他們一家4口獲得貸款20萬元,2016年分紅1.6萬元,本人在物業公司當保安,月工資2000元,僅第一年全家收入就可達4萬元以上。這種分配方式體現了保障扶貧與效率扶貧的結合,既讓貧困戶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又鼓勵他們積極主動就業。
四、結論與啟示
通過研究“三變”改革樣本,我們認為,要讓農民脫貧致富,關鍵是要讓農民擁有資產性收入;要讓農民擁有資產性收入,關鍵在推動農民的資產增值;要推動農民的資產增值,關鍵在建立合理的利益制衡機制。
在“三變”改革中,既要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又要發揮政府作用。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要以市場為導向,實行市場化運作;同時政府要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利用好融資平臺引導產業發展,為貧困居民提供就業指導、技能培訓等公共服務。
作者系中共中央黨校副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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