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扶貧開發進入脫貧攻堅新階段。黨中央、國務院提出脫貧攻堅的總體目標,明確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與前幾次的扶貧目標相比,這次提出的脫貧攻堅總體目標,是歷史上從沒有實現的目標,其最顯著的特點在于不留“鍋底”、沒有退路。
日前,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司長、新聞發言人蘇國霞接受第一財經記者專訪時表示,中國自1986年開展大規模扶貧這31年來,按照世界銀行的標準,幫助7億多農村人口擺脫了貧困,基本解決了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促進了貧困地區的發展。
她提到,中國在扶貧起步階段,借鑒學習了包括日韓以及國際組織在內的國際經驗,不過,各國的減貧戰略都是從基本國情出發的,中國所有的扶貧制度、扶貧政策的設計,都是基于基本政治制度、社會制度制定的。中國不是單純地依靠福利制度,而是將開發式扶貧作為扶貧的一條特別經驗,以避免過度的福利制度造成養懶漢和財政不堪重負。
借鑒國際經驗
中國政府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有計劃、有組織和大規模的開發式扶貧始于1986年,當時為進一步加大扶貧力度,成立專門扶貧工作機構,安排專項資金,制定專門的優惠政策,并對傳統的救濟式扶貧進行徹底改革,確定了開發式扶貧方針。
蘇國霞表示,中國的扶貧工作在起步階段,借鑒學習了很多國際的經驗,比如在方法上,如何劃定貧困標準,如何確定政府需要幫助的對象,就借鑒了世界銀行收入貧困的概念“恩格爾系數”,采用收入的方法來確定中國的第一個貧困標準。1986年制定的絕對貧困標準為206元,隨后又多次提高貧困線標準,最近一次為2011年確定的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
在開發方式上,中國曾借鑒世界銀行農村綜合發展的做法。上世紀90年代初期,世界銀行支持中國西南地區的扶貧項目所采取的方式就是通過農村綜合發展的方法來帶動貧困人口的收益,項目設計中包括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教育、衛生、住房等社會事業的項目,產業發展和鄉鎮企業發展增加收入項目。通過這樣一些綜合的措施,帶動貧困社區的發展,帶動貧困人口生活質量的提高。這也是后來在全國各地搞貧困村整村推進、貧困村提升工程的最早來源。
此外,中國還借鑒了世界上其它國家,以及非政府組織的經驗。比如,韓國新村建設、日本落后區域整體開發、孟加拉先存銀行、印度“以工代賑”、國際小母牛組織的“母畜傳遞”項目等,在中國的扶貧實踐中都有所借鑒。
有中國特點的扶貧體系
2015年11月,中央召開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作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對脫貧攻堅進行全面決策部署。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建立脫貧攻堅責任、政策、投入、動員、監督、考核等六大體系,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制度保障。
十九大報告中重申了“讓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這一莊嚴承諾,強調了具有中國特點的扶貧體系,即“動員全黨全國全社會力量,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堅持大扶貧格局,注重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深入實施東西部扶貧協作。”
蘇國霞表示,各國的減貧戰略都是從基本國情出發的,中國也一樣。當前,中國所有的扶貧制度、扶貧政策的設計,都是基于基本政治制度、社會制度制定的。她認為,我國最大的特點是,黨和政府把扶貧作為執政目標之一,把促進共同富裕作為中心任務,在中國的行政管理體系中,省市縣鄉村五級都要承擔扶貧責任,這個特點,別的國家不一定學的了。
第二,中國制定了脫貧攻堅的政策體系。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推進扶貧開發,先后制定了《國家八七脫貧攻堅計劃(1994-2000年)》、《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這些中長期的發展規劃都有明確的目標,還有資金和組織的保證,不是一個臨時的短期任務,而是國家做的長期的制度性安排。
第三,在明確目標之后,政府會想方設法動用各方面的資源,動員政府和民間力量一起參與扶貧,比如東西部扶貧協作,中央單位定點扶貧,民營企業實施“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從而更多的幫助貧困地區、貧困人口。
最后,中國不是單純的依靠福利制度,而是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對有勞動能力,愿意通過自己努力脫貧致富的人,政府幫助他們發展生產,改善生活提高能力,將開發式扶貧作為中國扶貧的一條特別經驗,以避免過度的福利制度造成財政不堪重負。
“大扶貧”格局
在中國,“大扶貧”格局這一概念最早始于2011年。這一年,中央頒布實施了《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提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三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伴隨《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全面完成,扶貧開發從以解決溫飽為主要任務的階段轉入鞏固溫飽成果、加快脫貧致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發展能力、縮小發展差距的新階段。
蘇國霞解釋稱,所謂的“大扶貧”格局,是相對于專項扶貧的“小格局”來說的。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各項扶貧措施的強化,“大扶貧”格局的概念也在豐富發展。除了政府的力量以外,還要依靠市場的手段,嚴格來說,首先要有專項扶貧,中央安排專項的資金,專項的政策來支持扶貧;其次是行業部門的扶貧,各行各業都要支持貧困地區、貧困人口,比如交通部門要修路,水利部門要解決飲水安全,住建部門要解決住房不安全的問題,衛生部門要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第三是社會力量扶貧,機關定點扶貧、東西部扶貧協作、軍隊武警也在當地參與扶貧、非政府組織和民營企業也參與扶貧。依靠這三個方面的力量,更多發揮市場機制來幫助貧困地區的發展,這就是“大扶貧”格局。
要搞扶貧事業,離不開人才的參與。十九大報告中提到,“鼓勵引導人才向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基層一線流動。”那么需要配合出臺哪些鼓勵機制來吸引人才呢?
蘇國霞回應稱,人才不足是當前扶貧的一個很大難題。隨著國家的發展,畢竟有城鄉的差距,貧困地區要想留住人才很難,所以需要配套采取措施,解決基層干部不足,外派是一個手段。首先是派干部,派駐村工作隊,派第一書記,到貧困地區去工作,這實際上也給了青年干部成長的機會。對于這些派去的干部,由于歸各省組織部負責,所以各省也都制定了相關政策,在生活上給予保障,在政治上提供機會,表現好的干部就可以提拔。另外,在工作上也給予支持,每一個派下去的干部,他們身后的單位,就是他們的后援團。中央多次明確提出,將來成長起來的黨員干部,應該都是有過農村基層工作經歷了解基層情況的這一批人,現在也看到了這一批人在成長。
此外,組織“人才回引”工程,吸引人才返鄉創業,幫助鄉親們共同致富。據媒體報道,2015年重慶開始了推動農村高素質人才回流的探索,采取“項目+人才”“崗位+人才”等回引模式,加大貧困村、貧困區縣的人才回引力度,為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貧困地區持續發展、穩定脫貧奠定人才基礎。對回村掛職的本地人才,重慶制定落實了給待遇、給扶持、給出路的“三給”政策包。參照村干部標準發放報酬,并為其購買養老保險。在扶持上,打捆用好國家關于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小微企業、扶貧開發等政策,從土地流轉、融資擔保、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創業支持。在出路上,統籌謀劃鄉村兩級干部隊伍建設,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定向招錄鄉鎮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力度,實現本地人才長遠發展。
同時,在吸引人才方面,中央還制定了“三支一扶”計劃,鼓勵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滿后,進入市場自主擇業,擇業期間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
不管外部再怎么支持,中央也認識到,長期來看,解決根本問題還是得培養貧困地區的有生力量,把人才引回去。蘇國霞稱,不可能永遠依靠外部的支持,外部支持只是一個手段。國家將進一步加大本土人才的培養和回引,激發貧困地區的內生動力。
作者系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司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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