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探索推進鄉鎮改革工作中出現了“單薄”的管理職權與繁重的工作任務嚴重不匹配、統籌協調與部門派駐機構“兩張皮”普遍存在、原特定環境下設置的部分臨時性“土機構”已不合時宜等問題。未來,深化鄉鎮改革應突出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創新,著力構建黨組織統一領導、各類組織積極協同、廣大群眾廣泛參與的基層治理體系。
突出資源整合,健全優化黨的全面領導。按照“區域聯駐共建、黨員聯抓共管、資源聯用共享、優勢聯合共贏”原則,在鄉鎮探索建立“大黨委”,書記由鄉鎮黨委書記兼任,根據工作需要可設兼職副書記和兼職委員,兼職委員一般由轄區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公立醫院、中小學校、規模較大的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等成員單位的黨組織負責人兼任。各成員單位在“大黨委”統籌協調下,圍繞組織共建、人才共育、陣地共享、活動共聯、服務共促,開展各項黨建活動,做到雙向聯系、雙向服務。
突出便民服務,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整合基層行政審批和教育、衛生、民政、醫療保障、養老、就業、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務職責,組建行政綜合服務中心。依托市縣鄉村四級綜合便民服務體系,推動政務服務在線平臺向鄉鎮和村(社區)延伸,逐步實現全面覆蓋。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分配”的原則,有效整合鄉鎮民政、人社、醫保、衛計、市場監管等基層站所辦公資源,充實“一站式”綜合服務場所服務功能,實行開放式、大廳式辦公,統一規范、標識等。同時,創新審批服務機制,積極推動更多的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推行“不見面審批”,提高服務效能,降低辦事成本,真正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提高群眾參與度和滿意度。
突出簡政放權,深入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在原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的基礎上,進一步梳理調整下放行政處罰事項,充實人員編制,重新組建綜合行政執法隊,以鄉鎮的名義開展執法工作,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的原則,向鄉鎮下放、委托事項,由市直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依規履行下放、委托程序,并及時調整清單內容,向社會公開。建立健全鄉鎮與市直部門、相關執法部門間執法協調銜接機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聯合執法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明確執法邊界。下放給鄉鎮的行政處罰權,市直有關部門不再行使。市直執法部門與各鄉鎮之間的關系為業務指導關系,市直相關執法部門要切實做好對各鄉鎮的業務培訓。
突出黨建引領,健全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機制。健全黨支部、村委會、村民代表會、村務監督委員會、農村綜合服務站、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協調聯動的農村組織體系,推進基層議事協商規范化建設,注重發揮群團組織、社會組織、治安防控組織等各類組織的作用,構建基層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推行網格化管理服務,合理劃分基層網格單元,統籌網格內黨的建設、社會保障、綜合治理、應急管理、社會救助等工作,進一步優化服務平臺,全面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積極適應大數據時代發展的需要,推進信息技術在村(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領域的應用。
作者單位:河北省定州市邢邑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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