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振興是指人的全面發展,即身心健康、勞作豐收、素養文明、人際和諧,因此,需要美的生態、善的制度、能高效創造財富的產業、需要有好的教育學習條件。
鄉村振興是人的振興,因而,是鄉民村民的振興。既然如此,鄉村振興規劃不能局限于鄉村的疆域之內。
以下就是基于上述理念而做的鄉村振興規劃新思維。
第一,應該考慮鄉民進城就業定居(城市化城鎮化),因此,規劃要為鄉民進城入鎮做安排。外出務工創業導致勞動力流失嚴重,不一定是壞事更可能是好事。規劃要面對現實。
第二,留下來又有閑錢的村民,如果在外面有好的投資機會,應提供便利~這也是規劃中的必答題。例如,衡南縣花橋人合伙在外打拼物流運輸業。
第三,鄉村孩子去外面(城鎮)更好的學校就讀,也是鄉民未來希望所在,規劃應當扶持鼓勵。
第四,本鄉本村農民合作合伙辦的企業選址不必一定在本地,哪里有機會就該去哪里。規劃不要固步自封。就業亦如是。
第五,來鄉村扶貧與振興的單位支持的資金技術不必限定用在對口鄉村的土地上,能讓對口鄉村村民受益就行。否則,路電通訊房子等等固著在土地上很可能長期閑置甚至還會影響生物的生存繁衍。
第六,農村土地是經營者的生產要素也是生態環境的公共資源,規劃不要總想著把土地變錢。土地變不出錢,人值錢能賺錢就行。因此,規劃要圍繞人才人力做文章~例如發展家庭手工業讓留守人員有事干有錢賺也行呀,不要盡打土地主意。否則,清光滿山綠植再搞種植可能只是導致水土流失而已。
總之,鄉村振興規劃是讓村民的精神生活物質生活富起來,不是拿村內的土地做文章。
(作者單位:南華大學經管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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