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一直以來都是地區發展追求的兩個重要內容。經濟效益是一個地區保持發展的核心,生態效益則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然而在實踐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生態建設往往需要讓位于一些眼前的經濟利益。尤其隨著我國城鎮化、工業化的不斷推進,在地區經濟建設取得舉世矚目的成績的同時,由于生態環境建設相對滯后,致使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出現了種種不和諧的現象,諸如農村居民點廢棄、生態功能退化、環境污染、人居環境質量降低等問題。隨著黨的十八大作出了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的重大決策部署,社會各界對于生態效益的重視程度與日俱增。
針對這些問題,我國先后開展了新農村建設、土地整治、面源污染控制等工程,資金投入力度空前。這些政策對我國農村發展、人居環境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在生態建設過程中,由于缺乏機制創新,再加上生硬的理解、片面追求“田成方、路成網、渠相通、樹成行”的標準化建設,通過“推土機式”的力量對土地進行過分的改造,致使生態建設雖然推動了經濟效益發展卻忽略了長久的生態效益。這些問題迫切需要引入公眾參與的新機制,調動當地民眾的積極性,完善生態規劃內容,保證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并行雙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農村生態建設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人們的生活質量,而由于當地農民世代居住在此,并經營著自己的鄉村景觀,針對當地的生態環境建設,從農民那里獲得的鄉土信息和知識往往比專家知識更加有說服力,因此從農民那里獲得可供鄉村景觀規劃的依據就顯得至關重要。但是在我國現階段的生態建設過程中卻往往忽視了與建設項目關系最為密切的公眾參與,即使引入參與機制,也存在著如參與對象單邊化、流程簡單化、內容程序化等一系列的問題。具體表現在:從調研對象來說,農村生態建設過程中的調研對象多采用“精英主導”的方式,僅僅調查村里某一兩位村民,而沒有給更多村民表達意愿的機會。從調研的流程來看,多是沿用城市規劃的公眾參與模式,實際中在方案編制階段少有村民參與,尤其是村民與規劃師一起討論村域用地布局、發展村莊經濟等村莊發展問題以及村民代表大會審議規劃成果等環節被忽略,往往變成政府或開發主體出題寫“命題作文”,規劃師落實上級意圖,村民參與變為僅有知情權的“偽參與”,缺少多元化的參與互動。從調研的方法來看,僅限于問卷調查等一些傳統的方式,而且設計問題較為常規和籠統,沒有結合不同類型村莊和不同人群需求而設計針對性選項。
由此可見,過去的規劃中多是由政府和專家為農民提供規劃方案,農民只是作為服從者或者是執行者,當地民眾幾乎總是處于被動狀態,而對整個規劃過程缺乏了解,基本談不上參與。而“參與”從本意來說,是項目或者事件的利益相關者對項目或者事件的設計、分析、實施、監督、利益分享等方面的介入,它可以分為主動參與和被動參與。就傳統規劃而言,被動參與是主要的,因為當地民眾對項目或者事件的介入主要體現在“投工投勞”上而不是決策和利益分享,更不存在能力建設和機制化的問題。為此,應尋找一種能夠體現利益公平的新機制,即“基層民主”理念在實踐環節的應用──公眾參與機制。
雖然公眾參與可能會引起矛盾和意見分歧,但這是一個正常和自然的過程,是不同社會群體所信奉的價值體系的多樣性造成的,應被視為一個豐富知識、明確目標行動的大好機會。參與就意味著專家、居民、政府和相關團體機構的多向溝通,而溝通的結果是多種知識的融合,是大家集體智慧的結晶。參與式規劃有關的工具、方法和技巧有很多,主要包括環境現狀調查、半結構訪談、村民大會、資源圖的繪制、問題排序等;同時也可以采用有助于提高人們認識和信息交流的工具和途徑,如出版物、展覽、視聽手段、地理信息系統利用、情景模擬等。這些方法都可以幫助政府在參與式規劃中獲取當地農民本身對生態建設項目的看法、認識以及相關訴求。
經過多年的探索,國際上一些發達國家的公眾參與機制在生態建設中已經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如涉及農村生態建設的《歐洲景觀公約》中就明確指出:“生態建設政策的出臺是在廣大民眾、政府各部門及相關機構、團體充分參與的程序下制定的,體現了各方的利益,是加強人們之間融洽和諧關系、促進人們生活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公眾參與鄉村景觀規劃有助于減少規劃失誤、提高規劃的合理性,確保規劃的順利實施”。雖然,我國在農村生態建設規劃中引入參與式才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但是我們要堅定推進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雙贏的目標,在生態建設中充分體現民意、滿足人們多樣化需求,協調好不同利益相關者的選擇,將具有公眾參與的生態建設納入到美麗鄉村的建設中去,把它當作一件關系到農村社會長期穩定發展的大事來抓。
(本文系市社會科學智庫研究成果)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張家口日報 201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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