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被列為2017年工作重點。接下來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同樣確定了2017年“三農”工作的主線——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概念的首提,是始自2015年12月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在這一中國最高級別的“三農”會議上,首次闡述了“要著力加強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而在此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從“著力加強”到“深入推進”表述力度的增強,再一次強調和夯實了這一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重點和主線。
作為我國第一產業的農業,經過30多年的改革發展,在結構優化和效率提高等方面都有很大進步。不過,深層次的矛盾與問題也正在累積。比如,在我國糧食生產取得“十二連增”喜人成績的同時,也伴隨著進口量增加和庫存量增加的“三量齊增”現象;在中國用占世界9%的耕地養活22%的人口,對世界糧食安全作出巨大貢獻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合理配置農業資源,這一方面導致了我國農業生產的需求和供給失衡、價格倒掛等問題突出;另一方面,受生產高成本和產品低價格的雙重擠壓,農民費勁生產出來的產品卻賣不出好價錢,不但嚴重打擊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也使中國農業競爭力、農民對收入的支配能力嚴重下降。與此同時,粗放型發展方式普遍存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生產條件改善總體滯后,農業生產過程中對資源的過度消耗和透支,更使我們付出了沉重的生態環境代價。
各類疊加的問題已經開始倒逼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上,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由過度依賴資源消耗、主要滿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綠色生態可持續、更加注重滿足“質”的需求轉變。這意味著,在農業發展面臨的總量不足矛盾大大緩解的基礎上,未來要改變過去為了拼農業發展總量而不計成本和資源代價的生產方式,要改變農產品供給“大路貨”多、質優產品少的現狀,要通過農產品供給由主要滿足“量”的需求向“質”的需求轉變,來切實提高我國農業質量效益競爭力。
作為整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一環,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須要通過深化改革來推進結構調整,通過農業資源的優化配置,使農產品供給更加適應市場需求,形成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供給體系。在改革推進中,一是應形成農業資源要素合理流動配置的引導機制,打破阻礙農業生產要素流動的障礙,推進國內外農業資源、三次產業之間的資源,以及農業內部產業之間的資源合理配置;二是要將優化供給結構作為推進工作的重中之重。這首先要求我們在優化產品結構上下功夫,要順應市場需求變化,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優質安全的農產品,滿足多層次、高質量、個性化需求,實現中高端農產品有效供給,增強農業綜合競爭力。其次是注重優化區域結構,即推動資源要素優化重組,促進生產向優勢區聚集,形成區域分工合理、比較優勢充分發揮的生產力布局。再次是注重優化產業業態結構,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拉動農業產加銷全產業鏈條,推進一體化經營。同時,還要從外延式、粗放式增長轉變為內涵式、集約式發展,實現資源節約、環境友好,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最后是優化經營體系結構,發展和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增強農業從業主體的經濟實力和發展活力,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內生動力。
值得注意的是,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與其他產業的關聯度極高,常常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在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過程中,必須遵循經濟規律和農業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農業引導機制。同時,也應遵循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工作方式,充分尊重農民和其他經營者的主體地位,不使用強迫命令、不搞“大推大進”,使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始終在科學和正確的軌道上推進。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重農固本,是安民之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最終目標應是“讓農民有活干、有錢賺”。改革必須為了農民、依靠農民,真正落實到發展農業、造福農民之上。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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