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號文件已經連續14年聚焦“三農”問題,足見黨中央、國務院對“三農”發展的重視、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根據統計和現有的研究,近年來我國一些農村發展重要指標得到了明顯改善:
第一,自2009至2015年,全國農民人均收入增長速度已連續6年高于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和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速度。2015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實際增長6.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比上年實際增長7.5%,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10772元,實際增長8.9%;全國GDP達到67.67萬億元,增速達到6.9%。
第二,2009年來,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差距連續縮小,最近2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倍數降至3倍以下。2015年,全國全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速高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9個百分點,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2.73,比上年縮小0.02。
第三,近年來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實現程度逐年提高。實現到2020年農村與全國人民同步小康目標,意義重大而深遠。沒有農村的小康,就沒有全國的全面小康。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實現程度從2010年的75.98%逐年提高到2014年的85.75%。其中兩個方面的指標表現較好:一是經濟發展指標的進程最快,實現程度最高;二是人民生活指標的進程較快。
第四,全國農民財產凈收入增長較快。2014-2015年年均增速高達13.7%,比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3.6個百分點。
第五,2015年脫貧攻堅力度加大,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442萬人。我國“十三五”脫貧攻堅目標為:到2020年,要求現有貧困標準下的8840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目前中央已經完成全國范圍內的精準扶貧戰略部署,正在繼續保持甚至強化脫貧攻堅的力度。
第六,到2015年底,糧食總產量十二連增。2015年,全國糧食總產量62143.5萬噸(12428.7 億斤),比2014年增加1440.8萬噸(288.2億斤),增長2.4%。
雖然上述總體形勢總體可嘉,但是還存在一些問題有待克服,包括:我國農村農戶人均純收入水平仍然較低;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倍數差距仍然較大;農民財產性收入所占比重仍然較低;部分脫貧人口可能返貧以及新出現貧困人口的問題,扶貧任務依然艱巨;在實現小康社會目標過程中,還存在一些“短板”問題需要得到解決等。這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國農村農業供給側結構性問題。而農村金融改革是助力農村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驅動力。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加快農村金融創新。提出要支持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等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立足縣域,加大服務“三農”力度,健全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規范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嚴格落實監管主體和責任。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小額存貸款、支付結算和保險等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適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訂單融資和應收賬款融資業務等。
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為促進我國“三農”發展功不可沒,但是農村金融助力“三農”發展的空間還很大。無論是農村地區全部貸款余額,農戶貸款余額和農業貸款余額均每年保持明顯的增長。2015年末,全國全部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99.3萬億元,同比增長13.4%。我國本外幣農村(縣及縣以下)貸款余額21.61萬億元,同比增長11.2%;農戶貸款余額6.15萬億元,同比增長14.8%;農業貸款余額3.51萬億元,同比增長5.2%。但是,整個農村地區貸款余額增長速度低于全部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的增長速度,農業貸款余額增長速度落后于全國和整個農村地區的貸款余額增長速度。
在加強和落實上述中央一號文件中提出的農村金融改革措施的同時,還需要在總體上繼續推行農村普惠金融和農村金融服務多元化,由此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更大的新助力。
總的看來,要解決當前我國存在的農村農業發展問題,如期實現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就必須依靠全面深化農村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農村農業全面轉型升級,建設與全面小康相適應的新農村,打造中國新農村建設的升級版。這里,農村金融的助力不可或缺。加快發展農村金融,可為推進農村農業供給側改革如虎添翅。
作者系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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