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創造優良人居環境。(新華網 3月30日)
目前,我國雖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但“第二大”并不等于“第二強”。其主要原因,還是因為之前中國的發展主要還是依靠資源的過度消耗和對環境的破壞式利用,特別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物質消費水平大幅提高,我國生活垃圾產生量迅速增長,環境隱患日益突出,已經成為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制約因素。2016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強調“要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
生活垃圾分類的推行,可有效減輕清運壓力和終端處理壓力,改善城鄉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方案》的出臺,對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培養全社會資源環境意識,不斷提升中華民族整體文明素質具有十分重要意義。《方案》更是明確要求: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強制”一詞,看似“強勢”,卻蘊含了“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完善機制,創新發展;協同推進,有效銜接”的智慧和良苦用心:從范圍來看,主要是針對經濟相對發達,市民素質普遍較高,且多數已先行開展垃圾分類試點,具備實施條件的等46個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從主體來看,主要是實施范圍明確,適宜先行實施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公共場所管理單位以及賓館、購物中心等相關企業;從方法來看,重點是對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類別進行分類。
實施“強制分類”,是中央“從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入手、推進全面小康社會建設”要求的直接體現,可見中央的用心良苦。這也同時要求各地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城市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健全法律法規,完善支持政策,創新體制機制,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動員全社會參與垃圾分類,確保工作有效推進。
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是守護“綠水青山”的最美承諾!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陜西傳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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