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扶貧是針對剛性扶貧而言的, 為迎合自上而下的扶貧項目而不顧實際地削足適履扶貧行為,其結果往往導致扶貧項目失敗或低效。柔性扶貧認為鄉村是一個有機的價值體系, 有自身的價值和發展規律,通過制度創新、 要素重新組合可以使鄉村價值得以放大。外來要素只有融入鄉村體系才能落地生根、 開花結果。柔性扶貧不僅表現為一種理念, 也是一種有效的工作方法,可以形成一套完整的扶貧策略。柔性扶貧理念對精準扶貧和可持續脫貧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柔性扶貧是一種扶貧理念
以最近的扶貧調查為基礎, 我們出版了《柔性扶貧: 基于鄉村價值的扶貧理念》 ( 中原農民出版社) ,之所以提出“柔性扶貧” 的概念是基于“剛性扶貧” 事實。
以往扶貧理念大都是以資源短缺與不足為貧困的原因,而扶貧實踐則是以獲取外部資源為特征。兩者結合就形成了強大的爭取外部資源的動力,外部資源的設置是自上而下的, 因此很難適應千差萬別的反貧困實踐。為了爭取到寶貴的扶貧資源,就只能采取削足適履的措施,使自己的扶貧項目與上級制定的項目相符合,而不顧其是否符合當地實際需要。這是剛性扶貧的最為突出的表現。
在以往的產業扶貧、教育扶貧、定點扶貧、對口幫扶等諸多扶貧類型中,無論是輸血式還是“造血式” 扶貧,其注意力都是集中于獲取外部資源,有什么資源就做什么事,有啥項目就把它機械地搬到貧困鄉村去,不管它是否適合鄉村的需求。
在中央提出“精準扶貧” 后, 這種傾向就越發明顯。一些地方面對巨大的外部資源,特別是易地搬遷資金的誘惑,不顧客觀實際地開展把“易地” 搬遷變成了“異地” 搬遷, 甚至為了獲取項目而搬遷,為了搬遷而搬遷。村莊搬家了,貧困依舊,甚至連原本存在的生計也損失了,只能靠低保生活。一些地方錯誤理解了“精準” 的含義, 把“精準扶貧” 演變成了“精準救濟” ,導致一些地方爭當貧困戶現象的出現。這些都是剛性扶貧帶來的負面影響。
針對扶貧理念和實踐中存在的誤區,我們提出“柔性扶貧” 概念, 旨在幫助人們更準確地理解“精準扶貧” ,以提高扶貧實踐的有效性。
相對剛性扶貧而言, 柔性扶貧至少包含以下四層含義。
第一, 柔性的扶貧理念。傳統扶貧理念大都具有很強“剛性",外部項目、資金等資源機械地進入貧困村,不論是產業項目、文化項目、 村落建設, 還是資金的使用,都屬于被動接受的項目,可以落地,但很難生根,不能實現與鄉村有機體融合。這是扶貧項目成為“項目孤島” 的主要原因,使扶貧效果打折扣或扶貧資金打水漂。
柔性扶貧的理念,把鄉村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包括了經濟的、政治的、社會和文化的資源,鄉村有特定的資源利用方式,特殊的生產生活方式, 以及人們的傳統和習慣。這些要素相互作用、影響和制約,形成了村落有機整體和鄉村自身的發展規律。
柔性扶貧主張沿著鄉村固有價值系統安排扶貧項目,使外來項目融入村落體系,促進原有鄉村結構體系的更新升級,而不是在原有體系旁邊孤立地豎起一個與鄉村無關的項目,更不能想當然地重新制造出一個新的鄉村結構,因為那是十分困難的。
第二,柔性的扶貧內容。任何單一的扶貧項目或措施都不可能成為解決鄉村貧困的靈丹妙藥,越扶越貧的現象也是存在的。一些產業扶貧項目不僅沒有增加農民收入,還破壞了當地生態環境,喪失了鄉村的和諧文化,甚至使農民背上了債務的包袱; 一些教育扶貧項目,注意力集中在把少數有頭腦的人教育出了鄉村,留下的是缺少生機的鄉村空殼,使鄉村進一步衰敗。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柔性扶貧內容不是僅盯著一時一事,而是體現扶貧的綜合內容和綜合措施,不僅要重視基礎設施、產業與文化設施、民居等硬件建設,還強調與硬件建設相配套的柔性項目,如社區對資源的配置及管理能力,社區內部對公平性的認知與行動,村民文化、法制、道德與社會責任素質的提高,民俗與鄉土文化的傳承與活化,村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培養等等,同時也注意對貧困村民價值觀的教育與培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硬件建設與軟件建設的配套與協調,所追求的不僅是收入的增加,更著眼于村民幸福指數的提高。
第三,柔性的扶貧手段。柔性扶貧不是通過外部資源供給方的強硬干預, 不是通過強制命令,不是外來人以救世主姿態的指手畫腳,也不是“一對一” 的直線式地給予或救濟。而是通過“鄉村互助、團結發展” 的手法, 激發社區內在活力及向心力。扶貧手段不僅有直接的,更強調間接的, 強調通過有機體合力的作用解決貧困問題。如成立社區合作社、創新各類社區股份制度、形成村落互助制度和互助風尚等,都有利于解決特殊原因導致的貧困問題。
柔性扶貧重視外來支持者的重要作用,但也充分認識其局限性,主張采用陪伴成長的方式與社區共同面對貧困,以支持與尊重的方式,滿足貧困村民的不同需求, 在脫貧的過程中相攜成長。柔性扶貧特別強調尊重村民的主體地位,外來人的作用主要是為村民提供信息、反映老百姓的需求、幫助貧困村民分析脫貧的路徑,而不是為民做主。
第四,柔性的扶貧過程。柔性扶貧不是疾風暴雨式的運動,而是春雨潤物細無聲的滋潤過程。不是競相宣布脫貧的數字游戲,而是實實在在地讓老百姓體驗到幸福生活的扎實努力。柔性扶貧相信脫貧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不能用立竿見影的投入換取某段時間收入顯著提高,或短期內村莊外貌的直觀改變,而是綜合考慮到村莊文化、精神、 生計、治理等多方面的因素,獲得村莊的整體進步和人們生活的全面改善,而且這種變化和進步是可持續的。
因此,柔性理念的精準扶貧是個不斷反饋和反復校正的過程,不是鎖定目標、路徑不變化的機械行為。中央強調精準扶貧的針對性,提出“對象要精準、項目安排要精準、資金使用要精準、措施到位要精準、因村派人要精準、脫貧成效要精準” 。其最終目標是脫貧成效,一系列的“精準” 決不能理解為機械、直線、剛性的措施,而是圍繞脫貧建立有效的幫扶機制,這種機制是靈活的、可塑的、 能適應不斷變化的復雜情況的,因此,必須貫穿柔性的理念。
柔性扶貧是一種工作方法
簡單地說,柔性扶貧的基本假設認為鄉村本身是有價值的。鄉村由一系列的要素構成,這些要素相互聯系構成了鄉村有機整體, 鄉村貧困是因為鄉村有機體結構遭到了破壞, 要解決鄉村貧困問題,就要著眼于修復鄉村結構。修復的辦法可以是創新、發現、利用、放大原有的資源,也可以是引進新的資源使之融入原有的鄉村價值系統。在這樣的基礎上, 可以形成柔性理念精準扶貧的基本工作程序和方法。
第一,整理鄉村資源。基于鄉村價值的柔性扶貧,最基礎的工作是整理鄉村所具有的資源。鄉村資源十分豐富,最主要的可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是自然資源,如被稱為“財富之母” 的土地資源,是山地、丘陵還是平原,決定了農業產業的類型; 包括地下水、河流、土壤水、大氣水等在內的水資源,水資源短缺是很多山區貧困的重要因素; 還包括鄉村生態與生物資源,如動植物資源和微生物資源、光、熱、風、降水等氣候條件等,對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了巨大影響。
其次是社會資源,包括村落的地理位置、所在區域、道路交通、信息通訊、技術知識、人口構成、村落社會結構、組織形式與組織程度、村落社會關系等; 也包括村落形態、家庭、家族、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管理方式等,社會資源是影響自然資源利用的重要因素。
其三是文化資源,包括農業制度、耕作傳統與習慣、村民的生活方式與習俗、鄉村共同信仰、村規民約、法律制度、行為規范以及文化、娛樂活動。也包括人們的價值觀念、生活態度以及對現代科技的采用等情況。文化資源不僅可以作為提升鄉村產品品質的重要因素, 也影響著村民生活的幸福感。
需要指出的是,鄉村所擁有的豐富資源類型往往沒有明顯的界限,決定了鄉村資源整理是非常繁瑣而細致的工作,只有清晰掌握鄉村的資源狀況,并對其進行梳理、排列,才能為合理利用鄉村資源實現脫貧目標奠定基礎。
第二,平衡鄉村資源。鄉村資源是客觀存在的,但是資源能否體現其價值,成為村民的財富或者為生產生活提供服務,則要看資源要素之間是否協調平衡,要素之間的關系是否合理。合理的關系有助于每個要素發揮其作用,并能達到和諧共生的協調狀態。不合理的關系會導致要素難以發揮作用,或淪為孤立要素被閑置,或成為累贅而起負面的作用。
平衡鄉村資源的基本做法是考察每一個資源要素對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社會、文化等等功能的作用。以土地資源要素為例,如果要流轉土地不僅要考慮其對農業生產、農民收入的影響,還必須考慮對農民生活的影響,考察對鄉村生態的影響以及對社會文化建設的影響。如果考慮單一生產,不考慮其他,勢必出現生產發展了,生活質量下降了; 收入提高了, 生態破壞了; 村莊“漂亮” 了,文化失落了等現象。這方面的教訓是十分深刻的。其他鄉村發展要素的分析也是同樣的道理。需要指出的是,平衡資源的主要手段是制度和文化建設,通過制度和文化創新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資源要素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和要素與要素之間的關系。
第三,發現鄉村價值。這里的鄉村價值不僅表現為要發現鄉村整體的生產、生活、生態、社會、文化等價值,也要強調發現鄉村構成要素的價值。人們常用“捧著金飯碗要飯吃” 來形容鄉村資源得不到有效利用的情況,事實上由于人們認識不到鄉村資源的價值所在,致使一些資源長期處于休眠或浪費狀態。
發現鄉村資源的價值,有兩個重要途徑,一是考察資源利用的歷史,也就是要清楚某一資源要素所具有的傳統利用方式,考察其老根上能否發出新芽。二是從不同角度看待已有資源,鄉村是多要素、多學科的綜合體,當用不同學科、不同視角、不同思維方式審視鄉村時,就會發現一般人難以發現的價值或被忽視的價值。經濟學、社會學、民族學、生態學、文化學、管理學、美學、建筑學以及旅游、創意等等,都可以在鄉村中發現自己的學術領域并作出價值判斷。
除了不同的學科視角外還要強調不同主體的視角,城市人與鄉村人有不同的視角,官員與學者有不同的視角,他們的需求不同、求的目的不同,對鄉村構成要素價值的判斷也不同,只有綜合不同主體的意見,才能發現鄉村的深層次價值,為合理開發和利用這些資源要素提供依據。
柔性扶貧是一套扶貧措施
柔性扶貧是基于鄉村價值系統的扶貧理念和方法, 以此為基礎可以形成一系列的鄉村扶貧策略。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價值放大。如果我們把鄉村的自然資源( 如山水林田) 、社會與生活資源和鄉村社區形成的產品分別作為三角形的三條邊,可以構成一個“財富三角形” 。傳統貧困村落資源所構成的三角形面積很小,這是鄉村在封閉環境中、運用較低水平技術條件,利用有限資源產生的財富。這種環境下的財富循環具有封閉、低水平、脆弱性等特征。隨著人口增加或環境惡化,此循環能力不斷衰減,結果陷入的是貧困的低水平循環狀態。如何使鄉村的財富增加,也就是使傳統的低水平的小財富三角形變成新的大財富三角形。這可以通過三類資源的延伸、豐富和融合來實現。
與傳統扶貧思維定勢不同,放大鄉村價值不是把外部資源作為解決鄉村貧困問題的直接方式,而是把鄉村已有資源作為發展基礎,把過去人們視而不見的或者認為沒有價值的鄉村資源賦予其價值含義。這些資源有些是有形的,如山水林田; 有些是無形的,如氣候、習俗、信仰等; 有些是物化的,有些則是文化的。把這些零散的、不為人所認識的資源,整合在一起成為鄉村可以獲得“利益” 的產品,形成村落價值基礎上的產業融合。
在產業融合思路下放大鄉村資源價值, 一般沿著兩個方向進行: 縱向主要是延長產業鏈,增加生產環節,以獲得更多的附加值。與以往人們認同的專業化產業鏈延伸不同, 柔性扶貧的產業鏈延伸是在鄉村內由村民自己完成的。橫向則是實現鄉村自然資源、社會資源、文化資源的融合,促進鄉村生產、生活和生態的協調發展。
貧困地區發展有機農業、特色農業、鄉村特色手工業以及鄉村旅游業的發展,都是鄉村價值放大的具體體現。發展鄉村旅游扶貧,就是把以往不認為是資源的新鮮空氣、 青山綠水、傳統民居、民俗以及老百姓的生活方式等都變成了可以產生財富的資源。一些民族手工藝品、傳統食品制作也作為商品開發出來的,貧困地區的生產不再以“量” 取勝,重復“做大做強” 傳統思維,而是追求“精而有特色” , 滿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這些特色就是把鄉村價值融入商品之中。
第二,制度創新。制度的作用在于通過改變要素之間的關系,實現資源的重新組合。我們知道中國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是從變革土地制度開始,通過制度創新形成了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輕而易舉地解決了幾十年人民公社體制沒有解決的吃飯問題。這一制度創新到底改變的是什么,實際上改變的是人與土地的關系。鄉村要素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僅僅是聯結要素的關系發生了變化進而爆發出難以想象的活力和創造力。扶貧過程也必須遵守制度創新原則,一些地區為幫助勞動能力缺陷的貧困戶脫貧而創造出的“股份制” 也是一種制度創新嘗試。
需要指出的是,減貧脫貧作為一項社會性活動,離不開社區居民之間的交往互動。這種交往互動有利于貧困農村在公共設施維護、困難群體照顧以及抵御自然災害等問題上的有效面對。熟人社會中的社區關系網絡形成一種互惠機制,可幫助窮人共同對抗貧窮。災害往往使一個家庭陷入絕對貧困的境地。這種情況下,人們會主動予以協助生產,使處于困境的家庭不至于荒棄生產,在生活上也會給予必要的幫助。
精準扶貧不能僅靠外來人一對一的扶持,更不能靠“公司加農戶” 的所謂產業帶動,而是要創造村民互助的氛圍和機制,要格外地注意作為熟人社會的村莊共同體建設。只有建立在村落共同體基礎上的真正農民合作才能夠把扶貧政策惠及貧困農戶。所以,制度創新不僅體現在協調人與物的關系,同時也要注意協調人與人的關系。
第三,要素引進。要素引進是扶貧最常用的手段,也是扶貧者的興趣所在。當一個系統運轉缺乏能量或活力時,引進新的要素可以為原來的系統諸如新的活力和生機。要素的引進需要注意三個問題: 一是要素引進與鄉村價值體系相融合,避免項目孤島; 二是既要引進物質要素,也要注意文化要素的引進; 三是智力資源的引進與培養,特別要處理好農民主體與外來人的關系。
柔性扶貧策略把農村固有的文化邏輯和社會規則作為評價產業扶貧項目進村的評判標準,只有與當地老百姓生產生活相契合的項目才能扎根發芽、開花結果,才是可持續的。否則就只能是“項目孤島” 。需要強調的是貧困鄉村要素引進,不能僅盯著錢和物,要把技術、人才的引進放在突出地位。農民是扶貧開發的主體,只有改變貧困村民包括觀念、知識、技術、價值信仰以及生活態度在內的綜合素質,才能為可持續的脫貧奠定基礎。但是這不影響外來者的作用。
實際上鄉村的價值僅僅靠貧困村民的自覺認識是十分困難的,或者說只有在外來者培養、啟發、引導下,農民才能理解和發現鄉村資源的價值。臺灣桃米村青蛙資源的開發,被認為是臺灣鄉村社區營造的成功案例,青蛙資源的發現就是在“外來人” 的幫助下獲得的。臺灣的“社區營造” 被認為是一場最基層、最普及、最溫和,但影響卻難以估計的社會運動。它在喚醒人們對鄉村、家鄉和土地的感情,使疏遠的鄰里關系和親情在逐漸復蘇和密切等方面發揮了意想不到的作用。這也是近些年人們開始重視新鄉賢群體的重要原因之一。扶貧中的“因村派人” 就是要選派能夠發現鄉村資源價值的人才,項目安排、資金使用、扶貧措施都只有以鄉村價值為基礎才能真正精準到位。
(作者系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社會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大學學報》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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