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貪官的”“懲治腐敗的”……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委”走進了老百姓的生活,走到了群眾的心坎里!隨著“角色”的不斷深入,“紀檢監察”內含與外延均得以豐富和完善,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正朝著陽光逐漸步入舞臺。
在此大潮下,讓我們把目光聚焦到基層,將基層紀檢監察“放大”——基層普遍形成了以“縣紀委+部門派駐紀檢組+鄉鎮紀委”為主的紀檢監察體系,而在我國現行的領導體制下,各級各部門的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在權力結構中處于核心地位?;鶎蛹o檢監察依然步履維艱!
身份尷尬,監督檢查難。部門紀檢組長、鄉鎮紀委書記同時受縣級紀委和所在黨組織的“雙重領導”,且往往考核獎勵、測評推選、經費保障和進退留轉等個人利益問題均被所在單位“操控”?!耙豢阱伬镆埑浴?,監督主體依附于監督客體,導致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監督領導怕被穿“小鞋”,監督同事怕影響班子團結,監督下屬怕影響“劃票”。
站位不準,聚焦主業難。在日常的工作實踐中,有的基層領導干部對全面從嚴治黨與中心工作之間的辯證關系認識不清,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發展“兩張表”,口是心非,美其名曰“大膽接受監督”,實則心中防線高筑,工作聯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寄人籬下”穩坐“冷板凳”。此外,部分監督者擔心查處違紀案件會給本單位“抹黑”,影響年終考核和干部職工的收入待遇,更因“一案雙查”被“誤傷”,莫不如淡化參與權、知情權和查處權,游離于監督之外。
機制作祟,履職盡責難。一方面,擔任黨內職務,業務分工不分家,監督權與管理權嚴重脫節。想要更好地發揮監督作用,就得更多地做好黨內工作,“運動員+裁判員”的雙重角色豈不自相矛盾?另一方面,在現行管理體制下,上級組織缺乏對部門紀檢組及鄉鎮紀檢干部的激勵機制和關愛措施,一個個“光桿司令”,單槍匹馬、單打獨斗“忙”得不亦樂乎。怪哉,怪哉!
基層紀檢監察,路在何方?
既要扎緊責任體系的“籠子”,把“考核、問責”這根“牛鞭子”打下去的“常規動作”,又要述責述廉、“三重一大”等“規范動作”,更要垂直管理、協作協調的“創新動作”,為解決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受所在單位制約的頑癥痼疾,為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紀檢監察體系精準發力。
(作者單位:中共滎經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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