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紀檢監察報稱:近日,記者從中央紀委信訪室獲悉,今年他們將認真排查梳理涉及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信訪舉報,對反映強烈、問題典型、線索具體的加強督辦,特別是對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的信訪舉報進行重點督辦。(5月19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筆者發現,中央紀委新近曝光的9起典型案例中,既有“騙取扶貧項目資金、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騙取以工代賑建設資金”等騙取型腐敗,又有“挪用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挪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等挪用型腐敗,也有“侵占養老保險金、截留精準扶貧專項貸款”等侵占截留型腐敗,還有“辦理低保優親厚友”等濫用職權型腐敗,可謂是手段多樣、影響惡劣。
扶貧是為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開發經濟、發展生產、擺脫貧困的一種社會工作。所謂“扶貧腐敗”動的可是扶貧資金,從近處看,這可能是貧困地區和貧困戶的“救命口糧”;從遠處來看,則又是貧困地區和貧困戶的“發展命脈”。因此,相對于其他領域的腐敗,“扶貧腐敗”的社會影響面更廣、社會危害性更大,更需要各級黨組織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抓緊抓好預防和懲治工作。
去年底,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強調,“十三五”期間脫貧攻堅的目標是,到2020年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農村貧困人口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時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實現這些目標,既需要廣大貧困地區和貧困戶的自力更生、艱苦奮斗,也需要對特定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進行幫扶。從扶貧資金的使用范圍來看,涵蓋發展生產、易地搬遷、生態補償、發展教育、社會保障的方方面面。如果這些資金遭受侵吞、挪用、濫用,勢必影響到精準扶貧的效果,影響到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實現。
“扶貧腐敗”須嚴懲。筆者認為,懲治“扶貧腐敗”問題,要突出抓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一要加大資金監管力度。扶貧對象量大面廣,資金渠道和管理使用環節多,這就需要切實加強扶貧資金監管工作,監管好每一類扶貧資金的去向,發揮好每一分扶貧資金的實效。二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扎緊制度的籠子,從建立健全財經制度、紀律制度等工作制度方面入手,不斷提高基層黨員干部的規矩意識、紀律意識和底線意識,全面規范各類扶貧資金的合規合理使用。三要嚴肅問責追究強度。要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在扶貧資金使用過程中,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理,對反映集中、性質惡劣的重點督辦、限期辦結,對發現的腐敗問題快查嚴處。要堅持通報制度,典型案例一律公開曝光,形成持續震懾,發揮警示效應,有力遏制扶貧領域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
作者單位:北川羌族自治縣都壩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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