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各級紀委要“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日前,河北石家莊市出臺市紀委《關于對市委常委會及其成員進行黨內監督的實施辦法(試行)》。(人民日報11月21日)
“外疾之害,輕于秋毫,人知避之;內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簡單而言,任何事件的發生與發展,既要重視外因,更要深究內因。監督的作用則是對現場或某一特定環節、過程進行監視、督促和管理,使其結果能達到預定的目標。監督是權力亦是一份責任。然一直以來,“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尷尬,總會不定時出現。上級有上級的組織優勢,但“遠水難救近火”;下級更了解基層,但“人微權輕”;同級監督有自身優勢,但“刀柄難以向內”。把上、同、下各級監督聯合起來,形成監督合力,填補一些空白,使監督更全面、有效,值得一贊。監督合力讓成效不再“靜待花開”。
任何權力失去有效監督和制約,都有可能出現嚴重違紀和腐敗問題。依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強調:“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各級黨組織應當把信任激勵同嚴格監督結合起來,促使黨的領導干部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事實上,從近年來發生的一些案例不難看出,有的黨組織黨的意識淡漠,沒有很好地履行主體責任;有的不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斷章取義、陽奉陰違;有的對黨員領導干部管控不力、監督不嚴,權力尋租問題突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現象依然存在。追根溯源,監督過程脫節,監督責任缺失,沒有發揮監督應有的成效。
同級監督,是本級組織內部監督的俗稱,它具有對監督權力運行,降低廉政風險,提升廉政績效的作用。但也誠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所言:同級監督不是一個新名詞,卻在實踐中卻面臨著監督執行困難、監督效果不明顯等問題。的確,有的黨員領導干部自覺接受監督的觀念淡薄,對監督存在模糊甚至錯誤認識,把不同階層的監督看作是同自己“過不去”,感到“丟面子”“失威信”。特別是部門的“一把手”更是難以監督,手中掌握有權力,同級紀檢監察部門不敢監督、不愿監督、不能監督,等到問題出現,已是“亡羊補牢為時晚亦。”可以想見,形成多層面制約和監督權力的合力,那是百利無一害。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好的制度離不開鐵的執行。權力作用于方方面面,監督必須多措并舉。實際上,監督合力可以幫助黨員干部少犯甚至不犯錯誤,是對黨員干部最好的保護。黨員干部能否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自覺接受監督,是衡量黨員干部政治覺悟和思想境界高低的重要標尺。為此,強化黨內監督,必須強化責任界定和責任追究。責任不清,監督就沒有根據;得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得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等,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讓黨內監督不留死角和空白。
嚴是愛,寬是害。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是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舉措。監督制約了權力、凈化了黨員,監督倡揚了正義、贏得了民心。子率以正,孰敢不正。相信,只要能厘清“監督誰”“誰來監督”“怎么監督”等一系列問題,讓“制度籠子”越扎越緊、越扎越密,定能實現黨內監督無禁區、無例外,為全面從嚴治黨鍛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