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紀委、監察委下發《關于規范農村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其中規定了宴請的操辦標準:婚事雙方宴請總人數控制在200人(20桌)以內,每桌菜品不超過12個,其中葷菜不超過一半,每桌費用控制在200元以內。(中國新聞網 3月22日)
近些年來,酒席泛濫的現象十分普遍。結婚滿月、慶生祝壽、升學入伍、就業退休、建房喬遷,可以說五花八門,名目繁多,不僅造成了資源浪費,而且給百姓造成了經濟負擔。此前有媒體報道,某市民在國慶長假期間,收到9張“紅色炸彈”,僅禮金就支出4000元,比一個月的工資還多。
在這種背景下,多地探索出臺“限宴令”,而云南省出臺的這則《關于規范農村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則應該是在省級范圍內的首次嘗試。
應該說,這則《通知》確實有很多亮點,它劃定了農村婚喪喜慶的操辦范圍,也規定了隨禮上限,同時要求實行申報備案及公示制度。可以想見,這份《通知》的出臺,對農村地區愈演愈烈的大操大辦風氣應該會有所震懾。
然而,這份《通知》是否真的能達到理想的效果呢?答案恐怕不容樂觀,原因就在于它不僅矯枉過正,甚至有脫離實之嫌。
首先,出臺這份文件的是云南省紀委、監察委,依據的是相關法律法規、村民自治和黨紀政務處分規定,針對的卻不僅僅是當地的黨員干部,而是整個農村地區,同時,城市社區也將參照該通知要求,不超過標準上限,規范社區居民婚喪喜慶事宜。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針對全省人民。省紀委、監察委的《通知》能對非黨員干部的普通市民和村民產生多大的約束力?答案值得探究。
更重要的是,《通知》規定,宴請每桌菜品不超過12個,每桌費用控制在200元以內;煙酒支出不超過每桌支出的30%。如果這個標準,每桌煙酒不超過60元,平均每道菜造價不能超過12元,這樣的標準是否符合當前物價的實際水平?
按照云南省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的回應,制定的數值只是指導性,并非限定性,云南有很多少數民族地區,各地情況不一,可依據當地的生活水平、民族風俗進行合理調整;既然已經規定了上限,各地可操作的空間又有多少呢?
可以說,云南省出臺這份《通知》的出發點無疑是好的;但不能不說,這個舉動,其實已經脫離了實際甚至跨越了某種界限。因此,對于這份文件,還是應該斟酌再三,否則傷害的不僅是有關部門的公信力,還有法律的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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