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70年來,鄉村治理經歷了曲折的變遷過程,順應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律,實現了社會安定有序、群眾生活改善,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治理理論和治理體系。回顧新中國鄉村治理70年歷史發展脈絡和成就,對于新時代加快構建中國特色鄉村治理體系、開創鄉村振興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10月14日光明日報)
從我國目前發展現狀出發,鄉村現代化是我國實現全面現代化的重點難題,提高鄉村現代化水平是推動整個中國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所在。黨中央高度重視鄉村治理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曾提出:“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開展鄉村治理工作,是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要實現鄉村治理,首先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村干部應起好帶頭作用,正確引導村民積極有序地參與到鄉村治理的事務中來。開發村民自律自治的潛能,讓村民能夠從鄉村治理工作之收獲幸福感、安全感,使其愿意為鄉村的有效治理貢獻出自己的力量。
鄉村治理作為一項利國利民的重大舉措,也面臨著各個方面的問題與挑戰,所以這項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仍需要不斷加強和改進。上級部門為加大其開展力度,接連提出兩大改革: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十九大報告中也強調,要把鄉村振興戰略作為國家的發展戰略,將鄉村治理工作作為鄉村振興的重中之重。為響應黨的號召,鄉村治理工作有效開展,吸引到外來資本愿意下鄉投資,進一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及時突破農業產業所面臨發展融資難,規模經營小等現狀,打開鄉村振興的新局面,激發出鄉村發展的新活力。
鄉村治理重在“智”理,只有不斷改進治理觀念,健全治理體制,提高治理水平,才能實現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逐步現代化,探索出加強鄉村治理根基的新路徑。持續推進鄉村法治與安全建設,建立健全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打下牢固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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